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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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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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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希望之光最早的义工,即使离开,心里仍有很深的惦记,我只能从这一点来理解小陆,但,请小陆反省:作为曾经的义工,此举是否符合希望之光的原则?而以目前只是普通网友的身份,未曾征求希望之光意见就来这样的打折活动,是否妥当?包括你的其它一些与希望之光有关的活动,是不是都应该事先提出,取得希望之光的同意?我相信你的本意是好的,但结果事实上伤害到了希望之光。


陆非:这几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希望之光:我觉得象陆非这样的人应该更多一些。小陆的做法可能有欠妥之处,这是与希望之光的低调和谦卑的原则相违背的。然而却只有通过不断的宣传,才能够使更多的人知道和了解希望之光,从而伸出援助之手。

我就是通过小陆才来到希望之光的,我非常敬佩希望之光的义工们的爱心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可是这里的低效和高成本却同样的令我吃惊!援助一名失学儿童义工们所需要付出的成本远远超过了所募得的捐款!这让我更加敬佩之余,不免有些惘然,又有些觉得滑稽可笑。

要问我有什么好招?我也没有。毕竟我们面对的是网络,一个虚拟的世界,每个人都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每个人都是在凭自己的良心和爱心在支持一个理想和崇高的世界。

然而希望之光是必然要发展的,这不仅仅是每个有爱心的人的原望,也是势之必然。希望之光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注定了它的发展。问题是怎样来发展?这个问题大家也讨论过很多了,我觉得陆非的实践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发展面临着几个问题。第一,最为关键的应该是资助者的来源的相对稳定,否者所有的一切都是空谈,而陆非的实践恰恰扩大了宣传面,拓展了资助来源,他的做法是值的肯定的,当然过于主观,想当然的做一件事情,却导致了他事于愿违。第二,是资助对象的相对可靠和稳定,这需要有广泛的调查和信息来源,这些仅仅凭一己之力肯定是有限的,需要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对象和力量。第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第四,内部组织的完善及组织的合法化,合法化很重要,建议了解相关法律,以免同样的最后事与愿违!

做为局外人,本懒得管这么多,可是一方面是大家的精神感动了我,另一方面也替陆非叫屈,还有就是对希望之光这么好的一个地方的关心和喜爱,袅苏庑患抑裕胛鸺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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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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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帮忙的义工(暂还不知道是谁)并未了解固顶后会让网友有所误解,在此道歉了。


帮忙的义工是我,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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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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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于这两点我的想法是:
1,我相信世界上好人多于坏人,但是我们不能不说有些人是为了有利可图的,我只是一个想法,当然没有说它一定会是这样的。我觉得这些商家(我是指广泛意义上的商家,而不是说这里你们涉及到的这些)在自己的店里宣传希望之光固然可以提高希望之光的知名度,来吸引更多的网友关注这里,但是同时也会产生副面的影响,比如:有些客人会误以为这些商家与希望之光之间有着某种亲密的来往,不然怎么可能做出这事来呢。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有这种想法,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有些人会这么想。
2,我没有说这是给希望之光抹黑吧?我只是说这样做违反了希望之光在网站首页上写的声明,有效没有效我想并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才有效的。同时我也看到了你的倡议:“我们欢迎有更多的户外活动店、酒吧用各种方式加入这个行列,用实际行动表达我们对失学儿童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户外活动店、酒吧愿意参与此倡议活动的,请发信到lufay@lufay.net 说明参与方式、店面名称、联系地址、电话、MAIL。”
3,我想到的是更多从这件事出来的麻烦:
(1)“为了表示对失学儿童的关注,及对希望失学儿童调查工作的支持,现有部分户外活动店、酒吧、工艺品店对希望之光义工及参加调查的驴友提供如下优惠。”我看过了所有的优惠我并没有发现这些优惠对于希望之光的义工在进行调查的活动有什么帮助,只是说给这些义工多了一些特权,或者说这些特权并不算什么,8折的优惠商家依然有利可图,但是也许有些义工却会因为此而光顾这些地方,难道不是给他们带来效益吗?而他们的到来,又会是一个卖点,讲出去,又会有其他的人来光顾,也许会是因为希望之光的信任度。
(2)义工有了这些特别优惠就是好的吗?我个人以为这样只会滋生希望之光里面的腐败气息(也许并不是那么严重,我只是形象的说说),我相信每个义工都是为了那些失学的孩子而辛苦的奔波着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也许会有人会因为这些优惠而假意加入义工的行列,当然他依然会做义工份内的事,但是这样却玷污了希望之光这个完全公益、民间的组织的本意,成了商家的一个目标。
(3)如果这些商家真的想为那些孩子们做什么,请他们以个人名义来做和这里的义工或者是网友都在做着的事情,何必挂出他们家当的牌子来?如果说的更可能些,如果他们真的要做这些优惠,完全可以在你们内部通知而没必要这样在bbs上贴出来,让所有的人都看到她们家当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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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这些商家愿意宣传希望之光,如果它的宣传没有不实之处,希望之光恐怕没有权利干涉吧?

第二,如果认为这是在给希望之光抹黑,那OK,删除,但删除之前,我还想找几位驴友来这看看。如果这是在做广告,怎么不直接发在倡议贴后面,这样的广告岂不是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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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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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非一番好意,中西医也是一番好意,为什么会引来大家这么多的非议呢?“希望之光”对义工的管理还是太松散了,像这样的事情,至少要常务组讨论以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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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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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吵架一样,没有什么呢。

我想,我们是太敏感了一点吧;我们的内心敏感得容不下一点点功利,容不下一点点可能挑战[希望之光]宗旨的异物,何必呢。

我认捐了一个孩子,我窃喜;我捐出了第一笔学费,我觉得自己莫名的增加了很多信心,还觉得自己比同事、同学更高一筹,我于是怀疑自己是否有功利主义……我不止一次的怀疑自己……

但是,我实实在在的帮助了一个孩子,实实在在的!

既然来了,就不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做自己的事,不去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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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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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那,小陆受伤了?没事吧,自己多保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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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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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来这里看看,可以有助于了解苍凉的鹿他们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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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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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贴子挺别扭的,说不上来,不太赞同,望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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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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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好红,我头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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