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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光第十一批认捐失学儿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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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17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大家关注------希望之光第十一批认捐失学儿童活动 2003-04-19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2001年9月第一次捐助开始,截止到2003年2月第十次认捐结束,已经有来自湖南、四川、陕西、宁夏、广东、甘肃、河南、广西、内蒙、安徽的334名孩子通过希望之光得到了资助,总资助额超过13万元。

希望之光将在2003年4月18 日发布新一批贫困儿童资料,总人数20余人,这些孩子分布在广西、陕西、四川等地区。希望继续得到网友们的关注和支持。

★【希望之光】第十一批失学儿童于2003年4月19日20时起在网上现场认捐。

★认捐程序:在【希望之光】网站注册登记后,到希望之光论坛相关主题后面跟帖选择捐助对象。论坛上的义工会及时确认您的认捐。如果未被确认则该认捐无效,可重新选择认捐。认捐结束后,我们会通过邮件告知汇款地址和注意事项。

  
★认捐地点:希望之光的新论坛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http://www.lohcn.org.cn/forum</a><!-- m -->


★因管理的原因(本贴将在10余个网站同时发布),本贴不受理认捐,但希望之光的义工将在这里回答大家的问题并及时公布认捐情况,敬请关注.


希望之光网站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hope/index.htm">http://www.lohcn.org.cn/hope/index.htm</a><!-- m -->

希望之光论坛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index.htm">http://www.lohcn.org.cn/forum/index.htm</a><!-- m -->

希望之光网刊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magazine/no1/">http://www.lohcn.org.cn/magazine/no1/</a><!-- m -->

送人玫瑰之手,历久犹有余香


【认捐程序】

1、在【希望之光】论坛注册登记,到论坛发布资料的帖子后面选择捐助对象。
2、确定了资助对象后,在认捐贴解锁后(4月19日20时),直接在发布的主帖后面按照提示的规范格式(见后)跟帖认捐
3、如果您是某个孩子的第一个跟贴认捐者,值班义工会将您的认捐资料列在该孩子名字后,标注【邮件确认中】,并马上给您的登记信箱发出信箱确认邮件,您收到该邮件后请即时回复,义工在收到您的回复邮件时确认您的认捐成功,并实时更新主贴资料,标明孩子已被认捐。
4、如果您未能在2小时内回复信箱确认邮件或者因信箱原因未能收到该邮件,导致未被确认则该认捐无效,我们将向第二位跟贴认捐者发送信箱确认邮件。(所以认捐前确认自己的信箱可正常使用非常重要)
5、认捐及信箱确认结束后,我们会通过邮件告知汇款地址和注意事项。


【认捐注意事项】

本次发布的是希望之光第十一批待资助儿童的资料,分别来自广西容县和四川北川,同时重新发布由于各种原因停止资助的数名学童的资料,重新发布的资料已由资料组近期进行了再次核实。然后由希望之光调查组、资料组、论坛组按照有关流程、原则和标准确认,决定发布20余名。

本次认捐采取论坛认捐形式,为了避免有的网友在查阅资料后,直接给孩子汇款,造成重复资助,我们在发布资料时,暂时不公布孩子的家庭地址和学校地址。在您认捐并确认有效后,我们将在近日内将孩子的详细家庭地址和学校地址告诉您,并提醒有关的汇款注意事项。

在以往的资助回访中我们发现,由于部分认捐人邮箱地址的变动,我们与其失去了联系,无法提醒新学期汇款事项,难以保证资助的持续性。因此,恳请您能留下更多的更稳定的联系方式,比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不是手机请留真实姓名),备用邮箱地址,QQ,MSN,Yahoo Messenger等。电话等非网络上联系方式我们不会轻易使用,只有后续跟踪时邮件联系出现问题时我们才会动用其他联系方式和您沟通。而且请您相信,我们将有专门义工负责此项事务,并为您严格保密。这部分信息如果不方便公开,请务必在回复确认邮件时说明。

为保证受助人和资助人的稳定与后期的跟踪回访,认捐时将优先考虑一对一和长期的资助方式。另外由于认捐资料有限而欲资助人较多,本次认捐规定,每个认捐网友只能认捐一个孩子。为尽快完成统计认捐结果,及早发认捐确认信以及时给孩子汇款,本次认捐完成之后不允许网友之间随意交换被认捐儿童的资料。

认捐结束后和以后的每个学期开学之前,希望之光将发信提醒您按时汇款,届时如发生问题不能保证汇款请预先通知希望之光,如果论坛组负责联络的义工届时无法与您及时取得联系(晚于开学1个月之后),或者资料组在核查时发现无故停止汇款,将视为资助人主动终止资助行为,核查之后重新发布该生资料。如因此造成重复汇款现象,希望之光不承担任何责任。

当您确定了资助对象后,请直接在发布的主帖后面跟帖说明,内容包括:
a. 资助对象的姓名和序号;
b.资助方式:分为一对一和多对一;
c.资助期限:分为一次性、短期(一至三年)和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d.本次资助金额;
e.您的邮箱地址;
f.手机,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如不方便在此公开,仅说明拟采用的辅助联系方式即可,具体的电话号码等可以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说明)。

上述认捐信息将被值班义工尽快确认并记录在案。

下文为论坛认捐的跟贴范例,建议认捐之前预先写好,届时直接拷贝,注意内容要与认捐资料一致,与认捐资料不符者跟贴无效。

“张三”认捐:
a.认捐对象的序号和姓名: 8号***
b.资助方式: 一对一(或者多对一)
c.资助期限:长期(或一次性)
d.本次资助金额: ***元
e.有效联系信箱: <!-- e --><a href="mailto:abc@web.net">abc@web.net</a><!-- e -->
f.我愿意提供电话号码(将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提供)。

认捐期间您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线发短消息询问在线义工(如论坛组的老糊涂,小青,困困,密码或者其他希望之光的义工),另外希望之光聊天室将有义工值班随时解答您的询问。(希望之光聊天室地址为:OICQ聊天室--会员聊天--交朋识友―希望之光)

具体资料将在2003年4月18日20时在论坛贴出并予以锁定,2003年4月19日20时起 正式开帖认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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