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897|回复: 1

希望之光6月10日流水发布认捐专用帖

 关闭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3-5-2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失学儿童资料流水发布认捐专用帖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2001年9月第一次捐助开始,截止到2003年5月25日第一次流水认捐结束,已经有来自湖南、四川、陕西、宁夏、广东、甘肃、河南、广西、内蒙、安徽的359名孩子通过希望之光得到了资助,总资助额近14万元。

为了保证在可发布的失学儿童名额较少时,及时处理资助中发现的问题(如终止资助、一次性捐助、认捐后未汇款及其它一些零星资料),希望之光将于2003年5月25 日起,在原有的集中认捐方式之外,增加流水发布贫困儿童资料的方式。

流水发布时间:每月的10日和25日 (如该日没有资料可发布,则没有认捐)。


★认捐时间:每次资料流水发布帖贴出后即刻起至该次认捐完毕为止。这种新的认捐方式希望继续得到网友的关注和支持。


★认捐地点: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forum.php?f=1">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forum.php?f=1</a><!-- m -->



【认捐程序】

1、在【希望之光】论坛注册登记,到论坛发布资料的帖子后面选择捐助对象。
2、确定了资助对象后,直接在发布的主帖后面按照提示的规范格式(见后)跟帖认捐。
3、如果您是某个孩子的第一个跟贴认捐者,ID为“认捐管理员”的当值义工会在您跟贴后将您的认捐资料列在该孩子名字后,标注 【***认捐!邮件确认中,邮件发出时间,请认捐人注意查收邮件!】 ,并在您发帖后5个小时之内从  lohcn@e165.com发送邮箱确认邮件【我们的备用邮箱是  lohluntan@yahoo.com.cn  ,为保险起见,我们有可能同时启用这两个信箱发信,诸多打扰,希祈原谅】。
您收到该邮件后请及时回复,当值义工在24小时之内(以上述邮件发出时间计算)收到您的回复邮件,将确认您的认捐成功,并实时更新主贴资料,标明孩子已被认捐【***认捐成功!时间***,感谢!】
4、如果您未能回复邮箱确认邮件或者因邮箱原因未能收到该邮件并回复,导致当值义工未能在24小时之内收到您的回复邮件,则视为您自动放弃认捐,该认捐将不被确认。我们将即时向第二位跟贴认捐者发送邮箱确认邮件,并对其执行上述程序。如无网友认捐,则该资料重新开放,供其他网友认捐,直至该儿童被成功认捐。所以认捐前确认自己的邮箱可正常使用非常重要。如果您没有收到确认邮件请尽快到论坛发贴询问。
5、认捐及信箱确认结束后,我们会通过邮件告知汇款地址和注意事项。
6、全部待捐助儿童认捐完毕,本帖将锁定。下一次流水发布时将更新下帖中的待捐助儿童具体资料,并重新解锁、认捐。



【认捐注意事项】

希望之光以流水方式发布的待资助儿童,是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及时发布而无法等待以批次方式发布的儿童。他们的资料是经过了资料组的重新核实, 按照希望之光有关流程、原则和标准确认,以流水认捐的方式重新发布。

本次认捐采取论坛认捐形式,为了避免有的网友在查阅资料后,直接给孩子汇款,造成重复资助,我们在发布资料时,暂时不公布孩子的家庭地址和学校地址。在您认捐并确认有效后,我们将在近日内将孩子的详细家庭地址和学校地址告诉您,并提醒有关的汇款注意事项。

在以往的资助回访中我们发现,由于部分认捐人邮箱地址的变动,我们与其失去了联系,无法提醒新学期汇款事项,难以保证资助的持续性。因此,恳请您能留下更多的更稳定的联系方式,比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不是手机请留真实姓名),备用邮箱地址,QQ,MSN,Yahoo Messenger等。电话等非网络上联系方式我们不会轻易使用,只有后续跟踪时邮件联系出现问题时我们才会动用其他联系方式和您沟通。而且请您相信,我们将有专门义工负责此项事务,并为您严格保密。这部分信息如果不方便公开,请务必在回复确认邮件时说明。

为保证受助人和资助人的稳定与后期的跟踪回访,认捐时将优先考虑一对一和长期的资助方式。另外,由于认捐资料有限而欲资助人较多,每个认捐网友一次只能认捐一个孩子,一个跟帖也请仅仅填写一个孩子的资料,多谢理解!为尽快完成统计认捐结果,及早发认捐确认信以及时给孩子汇款,认捐完成之后不允许网友之间随意交换被认捐儿童的资料。

认捐结束后和以后的每个学期开学之前,希望之光将发信提醒您按时汇款,届时如发生问题不能保证汇款请预先通知希望之光,如果论坛组负责联络的义工届时无法与您及时取得联系(晚于开学1个月之后),或者资料组在核查时发现无故停止汇款,将视为资助人主动终止资助行为,核查之后重新发布该生资料。如因此造成重复汇款现象,希望之光不承担任何责任。

当您确定了资助对象后,请直接在发布的主帖后面跟帖说明,内容包括:
a. 资助对象的编号和姓名;
b.资助方式:分为一对一和多对一;
c.资助期限:分为一次性、短期(一至三年)和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d.本次资助金额;
e.您的邮箱地址;
f.手机,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如不方便在此公开,仅说明拟采用的辅助联系方式即可,具体的电话号码等可以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说明)。

上述认捐信息将被值班义工尽快确认并记录在案。

下文为论坛认捐的跟贴范例,建议认捐之前预先写好,届时直接拷贝,注意内容要与认捐资料一致,与认捐资料不符者跟贴无效。

“张三”认捐:
a.认捐对象的编号和姓名: 编号30011,李小山
b.资助方式: 一对一
c.资助期限:长期
d.本次资助金额: ***元
e.有效联系信箱: <!-- e --><a href="mailto:abc@web.net">abc@web.net</a><!-- e -->
f.我愿意提供qq号码、电话号码(将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提供)。


您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论坛发贴询问, 或者通过“LOH论坛组”QQ :70272714 随时提出疑问,我们的义工会尽快解答。或到希望之光专用聊天室:qq聊天室―会员聊天―交朋识友―希望之光,和义工们交流一下。谢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本日没有资料发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03-5-2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6月10日流水发布认捐专用帖

注:本次认捐后需要尽快汇款,第一次汇款为补交2003年春季学费。

本批发布的贫困儿童资料来源:
1、内蒙古的孩子是义工“yuer”在2003年2月对第十批待资助儿童的进行核查时得到的资料,后由义工“木头”于2003年5月联系官方核实。
2、其它的孩子是由于资助人失去联系,经义工 “微雪”、“木头”、“静子”于2003年5月联系官方核实,现重新发布!

1、
编号:30360
姓名:张志慧
【lkjhgfdsa认捐成功!时间16:14,感谢!】

2、
编号:20016a
姓名:李思志

【kairry 认捐成功!时间16:14,感谢!】

3、
编号:20017a
姓名:李雪

【梦圆求学路认捐成功!时间15:26,感谢!】

4、
编号:20019a
姓名:刘兰

【treewutong认捐成功!时间15:38,感谢!】

5、
编号:20064a
姓名:王飞

【悠扬咖啡认捐成功!时间15:53,感谢!】

6、
编号:20065a
姓名:张政龙

【干净姐姐认捐成功!时间23:20,感谢!】
7、
编号:20094a
姓名:王增福

【扎西认捐成功!时间15:25,感谢!】

8、
编号:20145a
姓名:李汉林

【sz_space认捐成功!时间15:51,感谢!】

9、
编号:20155a
姓名:夏海元

【雨水认捐成功!时间16:08,感谢!】

10、
编号:20179a
姓名:李三军

【szgongjing认捐成功!时间15:09,感谢!】

11、
编号:20199a
姓名:秦艳艳

【STINKER认捐成功!时间15:28,感谢!】

12、
编号:20263a
姓名:杨伟

【homerlu认捐成功!时间15:33,感谢!】

13、
编号:20265a
姓名:杨云贵

【七星鬼丫头认捐成功!时间16:05,感谢!】

14、
编号:20269a
姓名:蔡代涛

【煮煮认捐成功!时间16:02,感谢!】

15、
编号:30361
姓名:高文和

【б抖暇璩晒Γ∈奔17:21,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4-29 22:38 , Processed in 0.09716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