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531|回复: 4

[转贴] 实话实说-BBS史上最强的斑竹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3-8-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崔永元:各位观众晚上好,欢迎来到我们实话实说演播现场。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大家特别是广大网民所熟悉的君临天下论坛的斑竹鱼公移删先生,他被网民尊为BBS史上最强的斑竹。有请鱼公移删先生!掌声有请!

(采访开始)
崔永元:鱼公移删先生,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们的节目。

鱼公移删:其实我一直很想来实话实说,要不是前段日子BBS上有人叫板点名道姓地拍我,我早就来了。

崔永元:看门见删,在互联网上撰文或聊天的人大都取个网名,就像有的人给报刊写文章起笔名一样。细看起来,网名和报刊上的笔名差别很明显。也许上网是新事物,随意性大,网名也就新颖奇异,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有的网名立意不俗,看了叫人眼睛一亮;有的网名妙趣横生,令人莞尔一笑,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小小的网名,也有智慧的竞赛。不一定每个网名都有微言大义,但是它毕竟包含着些许意思在里头,直接、间接地映射出网友的审美趣味、思想境界和性格特点。最近有不少观众来信要我问您为什么您用这个名字?鱼公移删,愚公移山,您的名字颇耐人寻味啊,其中有可关系?能跟观众朋友们说说吗?

鱼公移删:一个人的网名在网络中就是一面旗帜,可以毫不夸张的这样讲,就像现在市场上经常听到的品牌一样,网名的作用就有这么大。选择网名别以为这是一件小事,一个好的网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原则是新奇――这容易吸引注意;尽量独一无二,一个很容易被别人想到注册的网名,不利于在各论坛打“品牌效应”;能用中文的尽量使用中文,字数在3-5个左右;最好能注册2-3个,为自己吹捧自己作准备,作为不受人注目的新手是需要的,在有跟帖后系统会将帖子自动前移的论坛,这种效益尤其明显。

崔永元:您得网名的确够独一无二,我到现在为止就看见您这一个!用现在新新人类们的流行语来评价:够酷,够拽啊!

鱼公移删:哈哈,过奖!至于说到我得网名,跟您的节目一样,完全就是“实话是说”!“鱼”――表明我的身份,叱咤于茫茫网海,哪个不是一条鱼,不过大鱼,小鱼,有这些区分罢了?“公”――顾名思义,我是男性,此处点名我的性别。“移”和“删”――说白了,就是移动帖子和删除帖子,其实,作为一个BBS的斑竹,这两个功能是最常用的,是斑竹作战的武器。鱼公移删跟愚公移山除了听起来一样的话,没有任何关系,我不是愚公,当然不会蠢到去移山的。BBS需要的,首先是删,其次才是移。这是一门学问,不多说了。

崔永元:我这里有一篇文章,就是说您这些斑竹的,我读一段给您听听:
一提起论坛,恐怕大小网虫都知道。而论坛里的领头人兼管理者,在网络不同的时期,被网虫们冠以的称号也不同。让我们先来看看这称号悠久漫长的发展史:

版主:刚开始基本由网络公司员工担任,专业正规军。但正规军总是很忙,于是开始寻找网友担任,并赋于一定的权利。如今版主仍然由网络公司员工担任的已经不多,所以自称版主的,基本上是老家伙一个,惹不起。

斑竹:上任不久的网友,时间不长,还没有真正领会版主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很明白如何贪污受贿,当然瘦得象竹子,叫斑竹贴切的很。

斑猪:论坛也肥人!从体型看,基本这论坛也腐败到一定水平了。而斑猪大人深知法度,知帖善用,后面小虫虫多多,自然是跟屁虫。这类人多已经有2年以上的网龄,轻车熟路的老鸟。

地主:可不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好客的地主也很可爱,但热闹了人多了,地主就是地主,打压批斗,弄不好封杀了你枪毙了你,都无处申冤。地主多是大型论坛的版主,权力通天,加上网友众多,自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对号入座,我看您属于网虫们口中所说的地主一类人物,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鱼公移删:其实,BBS斑竹做到我这个分上,可以说是成功了。不过我想我的成功,与论坛那些拍砖的所谓“捣乱分子”是分不开的。没有他们的捧场,就没有现在的我。


崔永元:您的意思就是您的成功,归功于您的对手们?


鱼公移删:完全可以这么说。他们每拍我一次,我的名声就大一次。


崔永元:听说网络之中卧虎藏龙,您可真的算是绝世高手啊!您能跟我们谈谈您做斑竹的诀窍么?


鱼公移删:诀窍其实谈不上,就两个字“移”和“删”,你看,都在我的名字上面了。就像金庸在《鸳鸯刀》中所说到的“仁者无敌”,摆在台面上,听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崔永元:多次听您提到“移”和“删”两个字,您能谈谈其中的学问么?!


鱼公移删:学问不敢当,这几年下来,心得是有的。首先,“移”有两个关键,一是判断帖子的性质,二是确定转移的位置。半点差错不得!


崔永元:先生说了不少,让我们观众朋友对斑竹的学问有了一些认识,现在大家休息片刻,广告之后,欢迎继续关注今天的实话实说――BBS史上最强的斑竹篇。

广告之后再回来


崔永元:广告之后,欢迎回来。(转向鱼公移删)鱼公移删先生您继续说,大家洗耳恭听呢!


鱼公移删:如果是言词过激的帖子,就转移到论坛管理板块,给上级处理;如果是言语犀利,无言以对,但是删了会激起公愤的帖子,就转移到人气指数低的板块,自然而然就无人问津了。


崔永元:先生高明啊,前面是移花接木,借刀杀人;后面是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实在是高明。


鱼公移删:过奖过奖,说到“删”字,删帖子也有删帖子的艺术。删帖子主要是要有选择性。这里面玄机多了,几句话说不明白,反正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因地制宜、与时俱进”,要达到一个效果:从网民能够读到的帖子来看,你永远是对的,是公正的,是宽宏大量的。给网民这些感觉,对论坛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崔永元:孙子说过,“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走下,兵胜避实击虚,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应敌而制胜。兵无成势,无恒形,能与敌化之,谓神。”看来先生不仅是网络达人,还精研兵法,深得其中三味啊,佩服佩服!


鱼公移删:哪里哪里,崔先生抬举了。不瞒您说,我入网之前,的确是个军人。


崔永元:哦,原来如此,还有一个问题要请教先生。您怎么看待BBS上面那些叫板拍砖的人呢?


鱼公移删:他们就是我们的上帝!


崔永元:上帝?既然如此,您删掉上帝的帖子,不是不敬么?


鱼公移删:崔先生有所不知啊,BBS的上帝是不算什么的。在我的眼里,他们什么都不是。我信奉真主。所有的穆斯林都是兄弟姐妹。


崔永元:那您刚才提到过他们每拍您一次,您的名声就大一次。您能跟我们观众举个例子说说怎么回事吗?


鱼公移删:其实不用举例子,说个浅显的推理,人气指数是论坛成败的关键,人们往往是喜欢看热闹和起哄的,如果没有拍砖的这些大虾们的这些前仆后继的自我牺牲精神,论坛哪里能有什么热闹可看,人气从哪里来?灌水说来容易,但是没有实质的意义,不能吸引网民们的目光的。所以,我们论坛嘴里虽然不说,但其实是非常欢迎拍砖的。用高尔基先生的一句话来表态:让砖拍得更猛烈些吧!


崔永元:那如果网民们被删伤心了,不来拍了,怎么办呢?


鱼公移删:这个很简单,可以挑起来啊,至于怎么挑,这又是一门艺术了!今天恐怕没有时间说了。


崔永元:您不提醒我还没有注意到呢,时间过得真快,听着先生的高论,不知不觉,节目结束的时间快到了,您能最后跟我们说说您认为BBS史上最强的版主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吗?


鱼公移删:这个当然可以,我很荣幸。这些天从拍砖的处理得来的灵感,献丑了:

BBS史上最强的版主,不是拍砖者明明知道帖子是我移删的,他却不敢有任何言语,而是就算他怨声载道,叫冤连天,我自听而不闻。

BBS史上最强的版主,不是就算他怨声载道,叫冤连天,我自听而不闻,而是就算我洗耳恭听,依旧我行我素。

BBS史上最强的版主,不是就算我洗耳恭听,依旧我行我素。而是我舌灿莲花,偷梁换柱,便可扭转乾坤,混淆视听。

崔永元:好一个BBS史上最强的斑竹,老崔今日见世面了!再次谢谢鱼公移删先生的光临。欢迎观众朋友们下周同一时间收看我们的实话实说节目。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3-8-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实话实说-BBS史上最强的斑竹

:)))
强就一个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3-8-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实话实说-BBS史上最强的斑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某小姐的话,真的可以当选最可爱最憨厚的妹妹奖:

现在网伤名人真朵呀
我也混了这么朵年了,也没出点名
主要是不出去和人吵架什么的
那个愚公移山
什么时候的事情呀,我没听说过这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52.32%

发表于 2003-8-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实话实说-BBS史上最强的斑竹

我找刀去!我斩死你!!竟然给发出来了!!
                    [s:224]  [s:224]
交游不慎呀我,我不就是老实了一点嘛?不就这一次没反应过来嘛?你怎么从来不放过嘲笑打击咱的机会?你小心我记仇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3-8-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实话实说-BBS史上最强的斑竹

我找刀去!我斩死你!!竟然给发出来了!!
                    [s:224]  [s:224]
交游不慎呀我,我不就是老实了一点嘛?不就这一次没反应过来嘛?你怎么从来不放过嘲笑打击咱的机会?你小心我记仇哈!


啥叫不打自招乜?小姐何必跳出来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5-3 20:50 , Processed in 0.09670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