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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0】希望之光写给资助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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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5-31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之光写给资助人的话


  希望之光每月10日和25日将会不定时地发布经过实地核查的各地贫困学生信息,如果您有意参与认捐,请填写认捐预通知登记表,我们在资料即将发布前,将会根据您登记的信箱联系您。或者请您每月10日和25日前登陆希望之光工作论坛查阅我们的认捐公告。

  为了确保您所捐的款项能够切实受益于您选择的被资助人本身,请您务必详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切实按此操作,希望之光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与合作!

  1、希望之光及任何义工都绝不接受也不转递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请直接汇到贫困学生所在学校。

  2、您在捐款汇出的同时,即自动授权希望之光的义工以您的名义对资助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以确保捐款能被正确使用。

  3、请您在汇款前务必事先与我们取得联系,核实资助对象及相关资料,以避免发生重复捐款的现象。

  4、建议您在汇款时注明“希望之光” 或“希望之光网络助学”的字样,以表明我们是来自于网络和捐款给学生的目的。

  5、请您务必保存汇款单据,并在汇款之后到论坛告知已汇款。

  6、我们建议您在捐款的同时,另外写信给贫困学生的家里及学校的班主任老师(地址可以用:“XXX学校 XX同学的班主任老师收”的格式),告知他们有关捐款事宜,并请他们协助监督以确保所捐款项能被正确使用和及时反馈捐款落实情况。另外,考虑到邮资对学生家庭也是一种支出,我们建议您在写信的同时附上邮资及信封,以尽量减少被资助人的负担。

  7、建议您汇款时采取邮局短信或回音卡的反馈方式,以方便了解汇款被领取的情况,另外如您收到确认受助人己收到汇款的反馈信件和反馈消息,请通知希望之光,以方便我们后续的工作安排。

  8、我们提请您注意,您在和被资助人联系时,您的联系资料有可能被他的老师或者家长等提供给第三方,从而发生其他人直接写信给您要求资助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我们建议您不要单独跟对方联系甚而提供资助,您可以把求助信转交给我们,由我们代表您给对方回复。

  9、如果您希望和孩子建立联系但却没有固定地址或是不愿意提供联系地址,可授权希望之光转接孩子给您的来信,我们在收到孩子来信后会用mail的方式把来信内容转告您。


                     
(更新时间:200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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