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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梦答绿野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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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澳大利亚
这是我在lawspirit法律英语论坛上,给绿野网友的回复。同时也帖在这里,感谢绿野网友对冷梦文章的理解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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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 网友:

谢谢你的回复。

我的第二封回帖中的英文部分,有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性质。不是很重要,不翻也罢。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之所以写这么多,也不是为了一个字词不当。至少,更多地涉及一些“the ways of treating life”(as you pointed out)。比如忍辱的问题,如果每个学习者都能从法律英语(或英语本身)的学习中,得到莫大的享受和快乐,那么冷梦写了这么多关于学习方法的帖子,便都成戏论。还有什么是比兴趣更好的老师,比享受更好的方法呢?

既使是如武侠小说、电脑游戏这样“有趣”的东西,也不是每个人都感兴趣,何况法律英语。当兴趣没有培养起来的时候,或成为我们生活中“鸡肋”的时候,忍辱的功夫,就尤为重要。

所谓忍辱,就是用功和坚持。凡事都要有个取舍。一个学习者,如果希望学有所成,要忍的事很多,不仅要忍苦恼逆境,还要忍欢喜顺境。没有一个学有所成的人,整天睡懒觉、看电视、打麻将、泡歌舞厅、看武侠小说。这些都是诱惑。没有定力,忍不住诱惑,朋友一个电话,就心动了,学习当然不能进步。

忍住这些短期的、暂时的乐趣或“享受”,是为了在生活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和更长远、持久的享受。这是忍辱的目的。学佛人,讲忍辱,是要解脱生死这件大事。学法律英语,讲忍辱,是要掌握一门学问这件大事。与此相比,世界杯看不看、演唱会听不听,都没有太大关系。

当然,如果一接触英语,就欢喜;在学习过程中,就能够获得快感,那是前世的因缘,如恋人的一见钟情,就无须再谈忍与不忍的问题了。

可惜,一些网友和冷梦本人,还都没有达到这种“无生法忍”的境界,所以,还要强调忍辱的功夫。忍辱与享受,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忍得住,坚持学下去,才能获得求知的乐趣;而“乐在其中”的享受,也是对忍辱功夫的一种回报吧。

在国内学习,不比国外,退缘很多,增上缘少。如果学习者自己不知道忍辱、精进,那么所学的东西在没有机会使用的情况下,很快就忘记了。再学,又要从头,功夫就不能相续。这也是很多自学者,好像一直在学习,却一直不能进步、甚至在退步的原因之一。

在国外求学的好处,就是无论有没有兴趣,能不能忍,反正一天到晚都在用,功夫容易得力。而在国内自学,除了学习时用到法律英语,平时接触的机会很少。如果不能以持久心坚持学习,是很难入门、深入的。

以看电视为例,曾读过一个资料,说美国的青少年,平均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超过6个小时;成人每天4个小时。而电视节目中,广告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样算来,一个人,一生下来,要花上万个小时,看无聊的广告!中国没有相应的统计,但对有些网友来说,情形大致相仿。有些人,基本上是下班回家,就把电视打开,直到睡觉才关上,每天如此。

电视就是个消遣,没有什么非看不可的东西。别的不说,如果能把看电视的欲望忍住,坚持学习法律英语,学业一定有起色。如果一旦在学习中,有所心得、体会,或者在工作、研究中,得到切实的利益,电视让你看,都不要看了。因为,学习的快乐是真享受,真受用;电视一关,什么都没有了。到此时,忍“电视”的功夫,就算成就了。

台湾有个哲学教授,叫方东美,对中国古典哲学造诣极深。一天,有人问到方先生,一个国家,都有个由强盛到衰落的过程,美国也不会例外。请问先生,美国将来衰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方先生说:“电视!”。看看现在电视的节目内容,就知道方老的眼光确实独到。

在现代社会,电视的力量,实在是太大太大了。可以说,对于那些每天看电视超过3个小时学习者来说,电视是一个最大的诱惑。不可不忍。

你介绍的希望论坛 (http://www.lohcn.org.cn/forum),我去看过了,很感动。记得在国内时,还给希望工程汇过款。不久寄来一张助学卡,是一个海南省的小男孩,说是上小学二年级。孩子亮亮的眼睛,至今还历历在目。可惜,后来自己开所,出国,处处用钱,就没有坚持下去。想起来,真的无地自容。出国留学,算起来也有几十万的花销,不知能帮助多少孩子上学。“布施”“无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真难。希望回国后,能尽量弥补,做得更多。

细想起来,每一代人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我们出生、成长、老去、死亡,在这条路上,也不过就走个几十年。儒家讲“孝道”、“伦常”,不正是说,我们从父辈那里接过这个世界,经过些时候,再传给子孙。这样的传承,要对得起父母、对得起天地良心。这个世界,在我们手中,如果不能变得更好,起码不至于更坏吧。否则,还怎么有脸见祖宗呢。

很高兴,在这个论坛上,发现了一个绿野,一个关注中国教育的女孩子。Gzlawyer网友说得好,“有些东西只要你身上还流着中国人的血就是摆脱不掉的”。而这些摆脱不掉的东西,不是鲁迅所说的“吃人”,不是柏扬所说的“丑陋”,而是一种“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怀;一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蔽天下寒士尽欢颜”的存心。

学佛几年来,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从印度传到中国的佛经,翻译出来之后,梵文经典,都没有保留。后人既使对某些理论有争议,也都以汉译典籍为准,决少再有学梵文、翻原著的。曾就此,请教一个老和尚,他说,没有人怀疑译经大师道德、学问!

这样,前辈的工作成果,传给后人,一劳永逸,省却了多少时间、精力。最近,在北京郊区,发现了一个石碑群,刻得是佛经,有几万块石碑之多,每个字都有拇指大小。据说是一部完整的大藏经!为什么要花上百年的时间,刻这了石碑,放之深山呢?是怕这些典籍,在天灾人祸中丢失了,一旦失传,后辈就看不到了。古人用心若此,令我们后代汗颜!

五四以来,一直有一种批判传统文化的风气。甚至当代,还有一些很知名的学者、作家,出来说:“儒家就是点伦理学,而且还过时了”,“中华文化是酱缸文化,中国人是酱缸里的蛆”,......我想,祖先没有什么对不起我们的地方,是我们对不起祖先。

在这里谈论法律英语的朋友,都会有孩子;我们的孩子,或许将来会端法律这碗饭。希望经过我们的努力,他们的路会比我们好走。这是我们的希望,也是中国法律的希望工程。

最后,祝你平安吉祥!

冷梦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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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梦答绿野网友

唉,要是电视放开,给我们看一些境外的节目,不就娱乐学习两不耽误了吗?     

哪怕光放原版的discovery呢。咱不看新闻时事还不成!

对!建议大家用看原版电影光盘的方法逐渐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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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冷梦答绿野网友

难得冷梦如此费心地回了帖子,还如此有心地帖到了这里。

挖坑的呢?可以考虑论坛编外宣传一职,有大规模认捐的时候去骚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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