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胡卯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复制链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4-3-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最近老有义工网友建议新来的去看FAQ(英文从来没及格过,这个是什么意思?),去看关于希望之光的简介什么的。

这些东西都在首页,说实话,我现在收藏夹里收的是http://www.lohcn.org.cn/forum/,这是希望之光论坛的首页,不是希望之光的 首页(地址:http://www.lohcn.org.cn/ )。我一上班就上来,基本上就直奔论坛了,然后在这里挂到下班。


FAQ 在主页有,在论坛的《制度公告论坛》也有,所以“这些东西都在首页”,并不是实际情况。当然,你提到的主页问题,是我们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改正,即使更多的是客观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4-3-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本贴原“成立一个网友监督小组”的有关内容,为便于大家阅读、讨论,分割至如下地址:

[建议]成立一个网友监督小组,专职提意见,并监督事务之进行 [已回复]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0889\">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0889</a><!-- m -->


5、工作量的问题


欢迎大家到这里继续讨论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0891\">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0891</a><!-- m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3-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刚启用的新主页其实还没完全做好,网络组老大一急,整窝子先端出去了,呵呵,部分资料还需要更新,如发觉有错乱的,还请大家指正,见谅。

本来早前TOOT还想怎样把主页界面调整清晰些,这个这个。。。。,TOOT还有时间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4-3-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如果胡卯不介意的话,让我来回答你这些问题吧,经过我这段时间的不断钻研,自以为已经掌握了一些希望之光义工回答问题的技巧了

3.谢谢胡同学的提醒,这个问题我们一早就注意到了,只是因为现在负责技术的义工要照顾自己的工作家庭和生活,只能尽可能的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希望广大的网友理解和支持,你提出的意见,我们一定会认真讨论,有了结果后切实落实,请大家放心,耐心
4.至于网刊的问题和上面的问题一样,一是因为义工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了,还有这只是一份兼职就是利用业余时间来满足一下的工作,而且现在工作的重点是在怎样挖多些小孩,拉多些资助人,至于其他的不怎么重要的就可缓则缓一下了,希望你们能理解义工的难处
5......而且一直是我们在内部不停的讨论的,....等我们内部有了讨论的结果,一定会及时公布,好增加我们的透明度
6......想重复说一下的就是,我们义工只是利用业余多余的时间来做的,要处理的事还有很多很多,请胡同学理解和支持,能改进的地方我们一定会改,只是时间上不要做太大的限制,或许一年,或许10年,但是你一定可以看到我们希望之光是在不断的进步的,就好象我现在回答你的这些问题的技巧,已经在一定的程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了,是不?再说一个,我们对网友的意见是相当重视的,所有网友提出的意见,不管是对还是错,也不管是有理还是无理,我们都会提到内部去进行讨论的,因此这个讨论也是我们义工的工作一部分,占去了所有工作的一半以上,这说明了,我们对网友是相当重视的,对胡同学的这些问题,我们也一如既往的会进行讨论,请耐心等待我们讨论的结果,另外,网络是个不能保证效率的地方,有的人上午在线,有的人下午在线,有的人晚上在线,有的人好几个月不会在线,所以,问题得等到所有义工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以后才能确定下最后的意见,这个意见一定可以代表了希望之光的,那时候我们就会给胡同学一个满意的答复了
谢谢

欢迎风兄发表
自以为已经掌握
一些希望之光义工回答问题的技巧

做的不够的地方,我不打算否认,你所提到的答复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会注意克服。抱歉我只能这么说,再有没有注意没有克服的时候欢迎你再来批评。不过在这里,作为本论坛斑竹之一,我有必要重申一下《意见建议论坛管理规则》,这是本版的正式公告,是希望之光的正式承诺。请网友监督。
  答复的方式和时间

  我们欢迎各位义工及网友根据自己的了解和认识对问题进行解答和讨论,对于有争议的问题,版主的回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版主亦无法给予网友肯定回复,及具有一定建设性、操作性,需要提交到内部论坛讨论的意见建议,版主应及时提交内部义工论坛,并对网友做出已提交内部讨论的回复。
  版主应对已提交的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内部义工进行讨论,并总结得出讨论结论。版主须在提交的 14 日内给出网友初步的答复。此答复应包括以下项目: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3-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第五条,我的一点浅见写在这里了: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0891\">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0891</a><!-- m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3-2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建议“首页”合二为一开始

我就我知道的说一下吧。

希望之光主页,胡兄列出来形式和内容上的种种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内容过时,或者不正确的,我会跟踪这些问题,尽快修改。 形式上的问题,我也会打听一下,先占这地方,回头给您答复。 连接的事,谢谢提醒,应该是接到主页上,我去查查,哪些有问题,尽快改过来。另外如果胡兄还记得是哪些网站的连接不对,指点一下,多谢了。

关于网刊,停止的原因是有关网上刊物的登记和非法出版物的一些讨论引发的。我没看到有打算复刊的提议,所以可能暂时也不会有第二期吧。


是这样的,记的当时的第一期出来后,本来的打算是每3个月出一期的。但当时好象是个网友提出了网络刊物的合法性的问题,记的是我咨询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有关网络刊物的的问题。被告之,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希望之光的这个刊物如果要继续,就必须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希望之光不具备这种资格。当然,不办理手续,继续办下去的前提条件是有关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就现在的很多网络刊物一样。但这样,危险性太大了,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时决定不继续办下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4-29 01:26 , Processed in 0.079371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