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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开辟校方专区或QQ群 【条件成熟后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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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开辟校方专区或QQ群 【条件成熟后采纳】

请问建议提了之后,多久可以有个明确的答复,能做还是不能做?

--根据版规“版主须在提交的 14 日内给出网友初步的答复。”

我作为版主,在建议提出16天后(还是晚了2天)给出了意见建议版的答复:“开QQ群比较可行,不过还是要等条件成熟的时候吧,水到渠成,这个要看调查组和外联组实际的工作需要了。”
这个答复是参考了16天之内关注这个问题的网友及义工的意见之后作出的。并同时修改了题目,注明了讨论的结论。



这样的民主讨论什么时候完?

--相关的职能组--外联、调查,并未提出异议,所以据此,我认为他们接受了这一结论。讨论可以算暂告一段落。


能做了又由谁来推动与实施?

--认为有条件能作的时候,可由任何一位义工/网友提出,之后由常务、相关职能组长确定可行后,推动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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