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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0】希望之光布拖资助失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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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7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之光布拖资助失误报告

  希望之光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四川布拖县开展一对一助学,受助学生总数114人,135人次的网友参与了资助。
  2009年2月初,网友复查时查出该地区的西溪河区乐安乡中心校校长私自扣留学生的资助款,累计已超过5万元。
  目前全部款项已经追回,已由义工现场发放给学生,由于学生辍学等原因无法发放部分也已陆续寄还给资助人。
  2007年春到2008年秋季学期,乐安乡中心校里,LOH在资助学生102名,而被扣款学生就有98名,该校校长私自扣款行为长达2年多,LOH却未能及时发现与制止,资助人一直在如期给这些孩子汇款。这一事件,是自2001年开展助学活动以来,希望之光最大的一次资助失误。

事件回顾

  2009年1月底到2月初,希望之光网站网友直言无忌、困猪、vincentlea(雪峰)对四川布拖地区进行独立复查时,注意到该地区正在接受LOH资助的学生中,有的孩子从2006年底接受资助以来从未收到过汇款。
  经过对全部102名正在接受资助孩子的入户调查,困猪等人确定问题集中在西溪河区乐安乡中心校。多方核实后确认:资助人汇出的67832.5元资助款,只有14260元发放给了受助学生,其余53572.5元被该校伍校长扣留。伍校长承认了此事,并在当地教育局的监督下,按希望之光提供的名单全额退还了5万多元扣留款。
  (参见 <!-- l --><a class="postlink-local"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1amp;t=53489">viewtopic.php?f=1amp;t=53489</a><!-- l -->)
  2月底到3月底,LOH两批义工专程赴布拖处理此事,并于3月22日将校长退还的资助款现场发放给受助学生。
  77名到场的学生现场签字领取了退还的资助款共计42610元。
  因孩子辍学、搬迁等原因无法发放10962.5元资助款,由LOH陆续退还给资助人。截止10月18日,已退款21人,(其中9名资助人反馈退款已收到,1名资助人要求将此款项用于给其他孩子购买御寒的衣物,其余11人未反馈是否收到退款),已退款金额9762.5元。另有2名资助人仍在继续联络中,未退款金额1200元。
  5月,LOH内部讨论认为,鉴于布拖的客观条件不适合继续开展一对一助学,今后LOH不再在该地区发展新的一对一资助个案。

布拖助学的客观困难

  本报告重在总结LOH自身工作失误,但作为事件的背景,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布拖与助学相关的现实情况。
  首先布拖的贫困毋庸置疑,很多农村家庭几乎赤贫,非常容易激发公益组织去那里开展救助活动的热情。
  彝族人的传统生活方式,是男人狩猎女人耕作,到最近几十年才才转变为以农耕为主。从文化、风俗上看,民众接受教育的愿望并不强烈,甚至比较淡薄。
  当地各级政府在“普九”压力下,采取种种手段“提高”入学率,一些地方对不上学的孩子家庭给予罚款,人在学校名单上,而实际辍学在家的情况非常普遍。为了“普九”达标,从孩子家庭、学校到教育部门,都存在隐瞒辍学情况的心理驱动力。
  以上两种情况,对于像LOH这样的民间团体助学活动来说,可以说是致命的“先天缺陷”。
  此外,当地通讯困难,学校很少固定电话,手机信号又很差。当地邮政管理也比较混乱,资助人给乐安乡中心校的汇款,不管收款人是校长还是学生本人,校长个人都可以领取。LOH邮寄给受助学生及家庭的资助通知,丢失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LOH布拖资助工作回顾与失误分析

  1:前期准备不足

  2004年一名网友在LOH论坛上曾不点名提到西南某地的“赤贫”,引起义工关注。2005年7月一名LOH义工打算以个人身份去那里看看,内部多个义工响应,于是调查组正式申请在这个地区开展助学活动,组长联席会议全票通过。
  在04年的讨论中,多名义工与网友提醒过要慎重考虑在此地助学的难度,认为应该先进行全面评估,但05年布拖被列为LOH新开辟地区,显然冲动有余而分析不足。
  比如,对于后续外联中的通讯条件问题,有义工问过布拖当地的助学组织,得到“学校负责人都有手机”的答复后,就没再深究。事实上,后来发现,只是一些中心校校长有手机,而且信号时断时续,而村小既没有电话、也没有手机,要确认汇款信息,主要靠当地一个助学组织的志愿者上山去问,有时还找不到人。核实一条汇款信息,可能几个月得不到结果。
  通讯上的困难,一方面使得LOH难于多渠道了解受助方信息,另一方面,详细的资助信息被掌握在个别人手里,其他人无从得知,更谈不上监督。
  回头来总结,对于布拖这样复杂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如果前期有过认真评估,对潜在风险有所了解和防范,虽然不能说一定可以避免今天如此重大的失误,但至少有机会避免。

  2:双重核实机制未能充分发挥风险防范作用

  LOH资助的核心机制是双重核实机制,即:外联组和调查组各自通过独立的渠道获取信息,相互印证。外联以学校、团委、教育局等渠道为主,主要依靠电话、电子邮件等手段,而调查则由义工和网友的实地调查、复查获取资料。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机制只被用于新资料的发布,即,外联和调查信息共同确认孩子家境困难、需要资助时,这个孩子的资料才会被LOH发布。而对于是否收到汇款等信息,只要一方信息为“汇款收到”,LOH就予以认可。
  08年9月布拖外联义工总结布拖外联的困难时说,“老师方言连蒙带猜,学生名字稀奇古怪,没有电话网络,手机经常不通”。而在05年,首批5个受助孩子汇款信息的核对,外联几乎完全依靠当地一助学组织志愿者帮忙。2006年12月,在外联工作仍存在很大困难的情况下,LOH在布拖的资助陡然新增68个,07年再新增41个,绝大部分集中在乐安乡中心校。
  当地助学组织的志愿者无法像初期那样逐一到孩子家去了解情况了。外联义工有时直接询问校长,有时通过志愿者询问,但后者也只能问校长。
  2007年5月,两个复查小组在布拖进行了实地复查,结果非常不好:虽然确认绝大多数孩子依然家境贫困,但在乐安乡中心校资助的孩子中,除了个别搬迁孩子无法核对外,绝大部分都没收到过资助款,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捐助一事。
  然而,复查之后一个月,外联又进行了一次查询,结论却截然相反:汇款都收到了。
于是,根据内部规则,数据中心做出“个案正常,请继续资助”的结论。
  汇款信息上采信“收到”一方,有其客观原因(不少家长的确不知道捐款的事情),但对于资助款去向这一重要问题,已经建立起的双重核实机制没有发挥更大作用,的确非常可惜。

  3:缺乏风险预警机制

  首批资助的5个孩子中,只有1个孩子是乐安乡中心校的,后来很快转学。LOH在乐安乡中心校的集中资助,实际上是从2007年春季开始的,而该校伍校长扣留资助款也正是从那时开始。
  回顾整个过程,LOH有太多的机会可以发现伍校长的问题。
  07年的复查报告显示,乐安乡中心校的绝大部分孩子家庭表示没收到汇款。
  07年复查网友益普索曾专门列出了几条复查感想,提醒LOH“ 07年春季的资助款孩子们都没收到,也没有收到学校的任何通知,但是据xx反映,资助款已经全部到达学校了”。
  在接到07年复查报告后,不少资助人表示了怀疑:明明短信通知汇款已被取走,为什么孩子没有收到,钱去了哪里?有的资助人还直接打电话去问伍校长。
  最近一次是08年底,吉次伟子资助人向LOH询问:接到孩子叔叔来信,说从未收到过汇款。09年1月外联义工询问伍校长时,伍依然非常肯定地说,收到了。事实上,09年2月底困猪等人复查时,查出吉次伟子3次共600元的资助款,全部被伍扣留。
  其实上述问题LOH内部也有义工多次表示过怀疑,但都是针对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内部没有定期对整个地区的资助状态进行评估的机制,因此,从2007到2009年1月,没有谁专门针对布拖地区外联与复查信息几乎完全相反的状态提出质疑。
  2007年5月,内部已经发现“乐安乡中心校所有学生的资助款都被学校扣留,没发给学生”,却轻信了校长的解释,以为真的是用来“改善学生伙食和约束学生到校读书”,后来论坛组为此还公开征求资助人意见,是否愿意将资助款交由学校支配。
  (参见: <!-- l --><a class="postlink-local"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45328">viewtopic.php?t=45328</a><!-- l -->)。
  伍校长后来表示,已经根据LOH的意见,将资助款如数发给学生了,LOH也相信了。到09年1月底困猪等人的复查才知道,这些钱其实一直在伍的手上,压根没发过!

  4:岗位义工主动精神不足

  据现场处理此次事件的网友和义工分析,伍校长私自扣留资助款时,很可能误以为这些钱只是普通的扶贫款。如果LOH外联义工反复向他强调这些款项的来源和涉及到多少网友,并且告知LOH的跟踪、复查机制,或许有助于减少伍扣款时的侥幸心理。
  当地助学组织的义工曾经私下提醒过义工:这个校长的回复不可信,但这条重要信息并未引起应有重视,外联义工未将其提交到内部论坛。
  在复查出乐安乡中心校受助生普遍未收到汇款,其它组义工一再提醒后,外联组依然按照原有流程、简单地听信校长一面之词,未主动采取措施多方面收集信息,追查问题起源。
  2008年,布拖无人复查。虽然这并不违反内部工作规范(考虑到业余、义务工作的实情,LOH未承诺每年每个地区必须复查),但调查组历来都在力争每年全部地区复查一遍。09年1月到3月,LOH连续3批人去了布拖,由此推断,当时如果把布拖复查作为一件大事,是完全可能有人去的。如果08年布拖复查成行,很可能更早发现校长的问题。

  5:未借助教育主管部门的力量进行监督

  布拖事件之后,复查网友找到乐安乡中心校所在的西溪河区主管校长反映情况,后者听说LOH已经在当地资助了多年,非常惊讶,也非常遗憾,因为,如果LOH及早与他联系,至少对接受资助的学校多一层监督。
  事实上,后来5万多元被扣留款能全部追回并顺利发放,与这位主管校长和布拖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如果从一开始LOH就主动寻求教育主管部门的帮助,可能结果大不相同。
  LOH早期的外联资料主要从团委、妇联等官方机构获得,每年还向他们汇报资助总结。由于团委、妇联等的信息也是向学校取得,随着电话、网络等联系越来越方便,外联的主要工作对象逐步转向学校。在这个转变过程中,LOH基本没有考虑监督层面的损失。

  6:决策与协调机制失灵

  2006年底到2009年9月,LOH内部架构中,决策与协调层面出现真空。主要原因是:由于LOH有较好的小组运作基础,内部多年来对于常务组究竟该是“秘书”还是“决策者”分歧较大,常务组义工难以发挥作用。06年底的常务组选举因候选人不足而流产,到2009年9月新的理事会产生,两年多的时间里,日常决策主要靠组长个人偶尔发起的组长联席会议,而对一些整体事务,没有一个“合法机构”去关注和处理。
  布拖复查与外联信息的严重矛盾,相关岗位义工中已经有多次讨论和质疑,但LOH整体对此未作出任何反应,这与决策层的缺位有直接关系。

布拖事件的后续处理

  对于私自扣留LOH资助款的伍校长,LOH已向其主管领导反映了情况,布拖教育局已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委派了专人负责协助loh的资助活动。鉴于伍已经按LOH的名单退回全部款项,并且积极配合资助款的发放,也鉴于自身并非正式注册的NGO等种种现实原因,LOH暂无进一步追究伍其它责任的打算。
  LOH内部已经在今年7月通过了新的决策机制,之后产生了首届理事会成员,各组组长也已经上任,内部构架已经完整。
  9月20日,内部讨论决定对暂缓的学生重新启动资助。经与当地教育局协商,今后资助人统一由邮局汇款给教育局指定的工作人员,由LOH义工实地监督、集中发放。
  对于那些正在接受资助的布拖贫困孩子,只要他们还在读书,LOH将尽可能地继续资助下去,但不再发展新的“一对一”资助个案。至于今后如何在布拖开展助学活动,LOH内部已经成立了布拖专项小组来进行研究,立足于可操作和风险可控。如何加强LOH其它地区的资助风险防范,也在进一步研究中。

  布拖失误,对LOH来说教训深刻。这里,希望之光再次向布拖,特别是乐安乡中心校学生的资助人致歉,也感谢兄弟助学组织“百蹊助学”(http://www.baixi.org/)的鼎力相助。
  8年的资助活动中,希望之光得到了许许多多网友的信任与支持,此次布拖事件后,依然有相当部分网友和资助人表示了谅解与鼓励。对此,希望之光全体义工心存感激,将更加努力去帮助贫困孩子,和服务所有满怀爱心的资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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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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