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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500】希望之光义工人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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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之光义工人力管理制度
         (2010年2月24日理事会通过)

一、新义工的加入:
1、希望之光义工招收基本要求:
1)注册时间不少于30天
2)认同希望之光理念及运作模式;
3)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坚持精神;
4)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参与相关工作;
2、各职能组提出招收要求,人力组结合希望之光义工招收基本条件和各组的要求发出招收公告;
3、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各职能组的岗位要求提交各职能组的加入申请表;
4、人力组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谈话确认基本条件合格后,再由各职能组进行第二次谈话,职能组确认申请人符合招收要求后报人力组;
5、职能组长确认招收之后,在义工论坛登记公示招收意向,三天内没有反对者招收通过; 如有反对情况,经人力组协商解决,如人力组不能协商解决,提交理事会裁决

二、新义工的见习
1、新义工加入后,见习期为一个月
2、如见习期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发生变更,组长可根据新义工的实际情况申请延期见习,可适当延长见习期,但见习期最长不可超过三个月,同时将延长见习的情况告知人力组。
如果超过3个月,并且是由于新义工本人原因造成,由人力组劝退。
3、见习期试用合格者,由所在组组长向人力组提交新义工转正表,人力组发布转正公告。
4、见习期内出现违反希望之光原则、工作纪律,人力组予以直接清退,同时不再接受其重新加入申请
5、见习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者,由组长提出见习期不合格并退回人力组,人力组与其沟通是否有其他可胜任岗位,如无,人力组予以劝退;

三、义工的转组:
1、义工转组,须义工本人、转出组、转入组三方意见一致。
2、义工本人提出转组,或某职能组希望其他组某义工转至本组,都需告知人力组。
3、人力组负责协调本人、转出组、转入组三方意见。
4、义工转组之前,务必做好工作交接,在转出组组长认可之后,方可由人力发布转组公告

四、义工的请假:
1、义工请假,一个月内由所在组组长管理;请假一个月以上由人力组管理并记入义工档案,请假超过三个月未能销假的,可转入机动组,机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2、人力组在义工请假期满后,如其未能及时销假,须尽量联络义工本人,询问是否可以销假,如仍无法销假,可安排机动,机动期满,无法返回工作的,人力组作退出处理。
3、机动期结束的义工,义工本人须与相关职能组组长及人力组联系,共同确定转入岗位。
4、各职能组组长一次性请假不能超过两个月,副组长的请假时间及时限由组长决定。
5、理事会义工一次性请假不能超过两个月

五、义工的任职(包括选举和任免):
1、        组长的任免:
组长由理事会任命,组长每届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组长的免职由理事会决定,当组内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以上义工联名要求撤换组长时,理事会也应及时撤换该组组长。但成员不足7名的小组不在此规定之列,出现联名要求撤换组长的情况时,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2、        副组长的任免:
组长对副组长有任免权。组长可直接任命副组长,也可由组长组织组内义工选举产生副组长,同时报人力组公告并备案。
副组长的免职由组长决定,同时报人力组公告并备案。

六、义工的兼职:
1、除理事、组长外的所有义工可以在保证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任其它组的岗位工作,但兼职前需征得所在组组长的同意。
2、义工在外组兼职岗位最多不能超过两个。
3、组长不能兼职其它组工作,也不能兼职本组其它具体岗位工作。
4、理事最多只能在职能组兼职一个具体岗位工作
5、遇有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准许,组长和理事可以临时兼职需要的岗位。临时兼职不能超过一个月。

七、义工的退出:
1、义工自己提出退出。
2、组长可将不适合组内岗位的义工退回人力组另行处理。
3、对长期无法参与工作或无法完成岗位工作的义工,由组长提交人力组处理,人力组予以劝退。
4、对严重违反希望之光义工守则的义工,人力组予以直接清退,并不再接受其重新加入申请。
5、机动期满未返回义工岗位、多方联系不上的,人力组作劝退处理

八、退出义工的重回
1、自已退出的义工重返原岗位的,如退出时间未超出半年,需要填写前义工重返申请表格,并由人力组谈话一次,在义工论坛公示三天,如公示通过直接成为正式义工
2、自己退出的义工重返新岗位或退出时间超过半年的,由组长决定是否需要指导义工进行岗位指导,指导期为一个月。
3、劝退的义工按新义工加入流程处理。
4、加入三个月内退出的义工返回按新义工加入流程处理

九、人事公告:
由希望之光人力组ID统一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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