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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个人的“公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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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所以给公益打上引号,是因为某些个人的公益行为,已经远远超出公益范畴,成了真伪难辨的复杂的社会行为。

犀利哥已经回家,而曾经陪伴犀利哥的老馋猫,却再次引发网络对个人经手的公益善款提出种种质疑,见: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39233.shtml">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 ... 9233.shtml</a><!-- 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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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个人的“公益”行为

恩咯,,不光是个人的,觉得还是应该警惕一点,呵呵
有些基本的制度规范,该监督的,该公开的东西必须要公开,不然只靠卖“信用”觉得肯定不得长久。
也不能因为善心或者不好意思而不去质疑。

不过话说回来,有人愿意打,有人愿意挨,只要他能让别人给他掏钱,那也算是一个好的公益方法吧。
就跟LOH以严格的调查和良好的售后跟踪服务,还有不经手钱物来吸引别人掏钱一样。。。
有一天信用被透支光了,那就会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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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个人的“公益”行为

尤其要警惕那些挂羊头卖狗肉~~
甚或雷碧、呵口可乐之类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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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个人的“公益”行为

还是要有“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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