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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希望之光复查地区发展当地志愿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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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晚上和素心询问开发新地区的流程,因没有很具体的要求,又问了小海和倩。
倩建议做整体评估报告,然后再实地走访。因为现在多数地方都是相对贫困的状态,所以我想这个标准是不是应该以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平均值做比较?低于周边的平均水平、家境确实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短期内不能扭转的,因此影响到孩子正常就学,主要初中、高中的费用开始增加。
另外一个提议:我们在做各地复查的时候,能不能发展当地志愿者呢??这样也会比较节省人力物力!
希望的复查成本高是不能忽视的问题,如果有当地志愿者加入,一是时间成本低、二可以节省人力资源、三又能更多的了解当地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希望。
当然这只是我目前冒出来的念头,具体细节大家都来讨论下吧,看看有没有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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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希望之光复查地区发展当地志愿者的想法

另外一个提议:我们在做各地复查的时候,能不能发展当地志愿者呢??这样也会比较节省人力物力!
希望的复查成本高是不能忽视的问题,如果有当地志愿者加入,一是时间成本低、二可以节省人力资源、三又能更多的了解当地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希望。


这是很好的辅助形式的,LOH认识到至少有6年了,以前有过讨论,没有实施起来的根本原因,我的看法是:这是源于LOH做事的低效率和当地义工能及时反馈的高效率并且需要即刻做出应变和改动不搭界。这就好像,鲶鱼效应。当地志愿者类似鲶鱼,具有激活效应,而沙丁鱼们是喜欢安静不做改变的。不合时宜的鲶鱼,虽然对系统有多项优点,大家都认识得到的优点,仍然鲶鱼带来的激活可能是不可控的,并且,捕获鲶鱼似乎也需要点时间。。。。。现在对LOH没有多少了解的新人都能认识到并提出了当地义工概念。真希望这不再只是一个美好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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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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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一下不同意见:

据我所知,现在调查组内就有以“本地义工”的名义加入进来的人。但几年下来,并没有发挥原来所设想的那些作用和功能,具体情况可以去问问调查组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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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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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一下不同意见:

据我所知,现在调查组内就有以“本地义工”的名义加入进来的人。但几年下来,并没有发挥原来所设想的那些作用和功能,具体情况可以去问问调查组义工。

唉,这个我得说说,,算是我做调查组组长期间最不得意的努力之一了,,,
当时这个本地义工的制度和标准是我引导搞出来的,,虽然通过了,成为制度了,,
但是当时提出进本地义工的时候,遇到人力组和一些老义工的消极抵制,一直无法实现,原因也是我到现在都还无法理解的,
记得当时就是提出想引进雪龙岭(可以定向发展青海,人力组以那个地区当时还没有开辟而拒绝了,为此还跟不为有点不愉快,我到现在都还觉得那次投票抹杀了LOH走向真正西部贫困地区的机会)和浪子(面向湖南凤凰)。都没有实现,最后浪子是参与过其他地区调查复查以异地义工的名义加入的(不过我私下跟他约定多做凤凰的新资料调查时一定要有其它异地义工的参与)。

我觉得本地义工的问题不是月亮说的快与慢的问题,而是本地义工会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地或多或少有利益纠葛,削弱了LOH的第三方平台的定位,试想如果学校老师加入进来做义工,如果本地义工只是维护当地的利益(当然历史上也有象胡卯那样的专门限制他所在的云南勐腊那样的本地义工,常人无法理解,呵呵。),
其实糊涂说的本地义工没有起到作用,也不科学,一直以来,LOH里隐性的“本地义工quot;一直是一个资助地区稳定的基础,比如风沙中的蚁之于确山,CLOUDY之于双牌,依伊之于新晃,YUER之于内蒙土左,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我所知的很大程度上都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其实这是一种稳定一个地区资助状况的一种很好的方法,当然也要一定的制度约束去消除前面所说的可能的利益纠葛之于LOH信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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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希望之光复查地区发展当地志愿者的想法

我们除了考虑当地志愿者的加入方式,是不是还可以考虑一下开放给他们的权利!?
老糊涂及无锚所提出的当地义工于当地利益的问题,我想可不可以用权利制约一下?譬如说我们只开放给当地志愿者一部分的权利,但可以赋予他们做异地义工时更多的权利。
或者我们限定一下当地志愿者的名额,严格把关加入方式及动机,隔离某些或许可能会涉猎到利益问题的事件……
就我个人来说,当地义工可以做隔年复查(当地志愿者做一年,异地义工做一年),这样在很大程度上是节省人力物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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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希望之光复查地区发展当地志愿者的想法

无锚说的历史是比较客观的~
确实也存在过“本地义工”,或者以“本地义工”的名义加入的义工,当时调查组组长都有掌握的~
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基本上不能由“本地义工”一个人单独调查~还有就是第二年复查必须由外地义工或者网友进行~
就是为了斩断地方利益纠葛~
实际上“本地义工”一般来说比较少有离开自己的活动范围的情况~
所以听雨说的在别的地区给与较大权力貌似没有啥特别意义~
就我来说~
以往的规矩中“本地义工”相对于普通的具有调查资格的义工来说是处于“弱化”的~~
但是在到异地调查的情况下,享有普通的具有调查资格的义工的一切权利~~
感觉貌似这样就应该成了~
“不患寡,患不均”~~
盗户  选自《聊斋志异》(蒲松龄)

顺治间,滕、峰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宰别之为“盗户”。凡值与良民争,则曲意左袒之,盖恐其复叛也。后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为所惑,聘术士来,符捉入瓶,将炽以火。狐在瓶内大呼曰:“我盗户也!”闻者无不匿笑。

哈,不是别的意思啊~是想起新疆籍扒窃的以及所谓的民族政策造成的怪象而论~
感觉理与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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