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贴子最后由天下熙熙在 2003/02/10 11:59pm 编辑]
很多南宁人,受到了广东那流感的影响,也就上网看了些消息:
“今晨收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她的同事的父亲是广州一部队医院的医生,他们已得到内部电话通知,确认此高传染不明病毒肺类是肺鼠疫……”
“首先,可以排除是肺鼠疫。只需一点:如果是肺鼠疫,恐怕今天的广州,人口如此集中,就不会只死六、七人或百十千个人了,至少,广州会有近半数人口此时需要在公安局注销户口!”
“确实有可能是一种烈性流感病毒。所以,恐慌是没必要的。”
这些可能都没什么,对我来说生死有命,我不能把握的我不会想那么多,但下面这消息让我比较难过:
“举一个肺鼠疫为害之烈的例子,说明为什么将其列为烈性传染病之首的原因:我的一个同事,过去在青海铁道兵里当医生,他见到过当地肺鼠疫流行时的恐怖。由于地广人稀,老鼠又多,一藏民村子出现肺鼠疫。有人死了,其他人将其抬上山(天葬),抬死人的人下山就死了,其他的人又抬,又死……最后,外人知道了,派部队架机枪围住村子,不准人出入,至里面的人死绝后,再进行消毒处理。”
想想,有时候人的生命就那么失去了――不论用什么借口,都觉得应该珍惜的...但什么才是标准呢?有一句话,“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那本土的一部分;如果一块泥巴被海浪冲掉,欧洲就小了一点;如果一座海岬,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使我有所缺损,因为我与人类难解难分;所以千万不必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
――[英]约翰・堂恩1623年”。我想,这就是我的标准吧.
就想到了伊拉克的那些平民,他们现在,是怎么样的处境和心情呢?在网上,许多网友对美国进行了国骂,部分网友认为,这样骂是不对的因为,美国有更多的理由,是愤青所不能理解的――是该少些极端,但,即使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也应该捍卫少数者说话的权利啊。
我宁愿看到这些国骂,这些鲁迅所说的,弱者最后的权利。
憋不住了就在这乱写,看到的不要有意见啊^_^,这贴子应该就我一个人来的哦,应该不妨碍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