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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00】希望之光待资助贫困学生资料发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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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8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之光待资助贫困学生资料发布原则


一、有效资料范围:
   1、所有资料均需双重核实,即官方(或半官方)及义工的双重渠道,任一单方面提供的资料都不能作为资料发布;
  2、来自官方(或半官方)的资料需要有对方的传真或邮递等方式的书面材料;
  3、来自调查义工的资料需要按调查表格登记好相关要素,并需要有学生家庭或学校宿舍的调查记录;
  
二、预发布资料地区应符合如下条件:
  1、革命老区中的贫困农村地区;
  2、边远山区中的贫困农村地区;
  3、中西部的贫困地区;
  4、非上述地区,如果确实贫困而且有调查组义工进行实地调查的,也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列入希望之光的资助地区。

三、待资助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该学生家庭确实贫困,确实需要资助以完成学业;
  2、该学生因为贫困已经失学或面临失学的困境;
  3、中小学助学金项目内,贫困学生范围为九年义务教育范围的中小学生;高中生资助项目内,贫困学生范围以普通高中生为主。


更新时间:200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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