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877|回复: 5

7月25日认捐初步告捷,谢谢大家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3-7-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已经参加了许多次认捐,每次都禁不住会紧张,会激动,也每次都会发现很多问题,出现很多漏洞。

这次认捐最大的问题是时间没有把握准,中午的早了一分钟,晚上的早了2分钟,造成了不公平的结果,在此向大家道歉。

网友也有一些超乎我们想象的做法,使得我们在抉择上颇费周折,也反映了我们认捐制度的不健全。

就我看到的几个事例说一下:

这次最冤枉的可能是清枫,他/她可能是跟贴的时候想参考小面的认捐帖,结果把“小面认捐”四个字也拷贝上去了。结果成了无效跟帖。因为小面已经认捐过一个了。事后我们问了小面,她说没想认这个孩子,那肯定是清枫自己想认这个孩子的,但是....真的是太遗憾了。

小狐则是打了一个擦边球,本来认捐得好好的,都发了确认信了,结果突然发现她自己修改了帖子。本来这样是要判定认捐跟帖无效的,结果发现她修改后认的还是同一个孩子。问她她回答是由于紧张把邮件地址写错了,在修改自己的地址。真是很难抉择,最后我们还是网开一面,但愿不要有网友在这上面纠缠。

晚上肯定还有很多故事,由负责的叶子接着讲吧。

目的是提醒认捐负责人和网友,认捐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怎样能够更好地完善这个过程。

记得上次我发帖道歉,有人说我跳出来得太早了,不够慎重。我现在只是想趁大家都在的时候说出我想说的话,保证不是说完就抛到脑后去。我将在组内继续讨论如何更加完善规则,避免今后犯同样的错误。

最后希望大家无论认捐是否成功都高高兴兴的,认到了的希望以后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汇款,有条件的多与孩子进行精神上的沟通;没认到的也别沮丧,看到这里有那么多与自己同道之人,应该高兴才对,只要孩子得到了帮助,能上学,谁捐的钱都一样。随着调查义工的归来,8月份我们将陆续有孩子资料公布。届时还欢迎大家光临认捐。

最后再为时间的问题向因此没有认捐到孩子的网友道歉,希望这次的失误没有让您对希望之光失去信心。我们一定在下次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7-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5日认捐初步告捷,谢谢大家

孩子得到了帮助,这比什么都重要。谢谢大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7-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5日认捐初步告捷,谢谢大家

还想提醒参加认捐的网友留下的邮箱问题,到现在为止,今天发生了两位认捐网友的邮箱退信。所以请大家认捐时特别注意一下。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7-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5日认捐初步告捷,谢谢大家

由于出差直到今天早上才能上网,可是已经赶不上认捐了.....

向每一位论坛成员致敬!

希望下一次的认捐能有机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7-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5日认捐初步告捷,谢谢大家

是啊
很抱歉,很早就知道25号有认捐了,可还是没有赶上,可惜.
孩子们都能够上学就好.
下次请提前通知我,希望下次不要错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7-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25日认捐初步告捷,谢谢大家

既然熊已经开了头,我也来说说晚上的故事吧

晚上的认捐比中午更热闹。又因为第一次负责认捐工作,心里也颇为紧张。所以犯了点错误,比如时间,提早开贴了,把认捐拖得比较晚(很早跟贴就达四五页了,到了9点才把贴子处理完)。

有的网友非常着急,一下子认捐了好多孩子,恨不得所有的孩子都归他似的。
有的网友则是贴一个,看看形势,赶紧换一个再贴,就怕最后没他的份。

川人其实很早就跟贴了,可惜他认的孩子已经被认走了。

而香巴拉和微笑的鱼也是历经波折,终于认捐成功。

其实,大家很多时候都会关注特别可怜的几个孩子:比如麻红妹,就有好几个网友抢着要认捐她,而且网友们都注意到了孩子的家庭背景,表示愿意资助她到成人。
不过,如果大家能够分散一下注意力,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几个网友抢着认捐同一个孩子,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撞车事件了。

另外,最新得到的消息,由于我们的义工和调查网友非常卖力,8月份会有更多的孩子资料发布。没有认捐到的网友们可要经常上来看看,注意一下最新动态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4-30 03:51 , Processed in 0.52896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