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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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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河南我资助的双胞胎,日前有义工通知我,我汇去的钱,根本没有用来交学费,为此,我特意打电话去学校,找到那两个孩子的班主任核对情况,发现了有不少与义工的调查记录不相符的地方,存在不少疑问,而且当时义工的调查记录似乎太过简单了吧?单单这样的记录又怎么可以证实孩子家庭的经济能力呢?
我了解回来的情况,这是和班主任张老师了解到的情况:
小孩父亲在北京车祸去世,没有得到赔偿,母亲已经改嫁到外地,(这和义工调查记录一致)现在兄妹三人与奶奶同住,家离学校距离为1公里,步行时间20分钟,奶奶负责全部孩子的生活,住所为3个房间的砖结构屋,长时间没有进行修整,属于破旧,当地的耕地属于黄河滩区,以沙质土地为住,因为靠近黄河,灌溉较为方便,不需要进行人工灌溉,主要作物为玉米,大豆,花生,小麦,一亩地如果收成最好的时候,全年的收入估计是200元左右,以一个60岁的老妇,大概可以耕作3到4亩地,学校没有减免这两个学生的任何费用,因为她们在学校并不属于最贫困和急需减免的对象,学校这个学期收取的费用是最基本130元,其中包括学费36,建教代办费8元,作业费8元,书费,杂费和水电费,另外还有40元属于自愿性质,是教育局要求购买的课外资料,但不是强迫性质,学校方面因为考虑到当地比较穷,很多孩子交不起基本的费用,因此都会酌情少收,但是如果全部不交的话,那是不允许的,最基本的学费也需要交,孩子在当地和附近都没有其他的亲属
和小孩亲自通电话了解到的情况:
孩子完全不知道联系妈妈的方法,上次汇的钱是汇到家里的,奶奶去取的钱,因为老师没叫交学费,所以没有用来交学费,这个学期应该交的学费是130元,还有一个哥哥在同一学校念初三,初三的学费是190元,家里有耕地30亩,(我特意重复询问了几次,是3,4亩还是30亩,孩子非常肯定是回答是30亩),主要种的是花生和玉米,奶奶一个人负责种地,这个学期用的是新书,在村里或者附近都没有任何亲戚
对比义工的调查记录,当天义工去到孩子家里的时候,见不到孩子,奶奶说可能是到姑姑家去了,这个姑姑,我经过多方面证实,是并不存在的,我之所以要证实这个方面是需要了解孩子是不是有其他亲属会分担部分生活费用,而这个问题义工竟然会忽略掉,还有一个是学费的问题,义工调查回来的资料是一个学期215元,和学校方面要求的130元,相差多达85元,这85元就已经足够再资助多一个小学学生了,另外,在我保留的汇票存根是写着学校的地址的,但是无论老师还是小孩都说钱是汇到家里的,这是最大的疑问,还有一个就是孩子说自家有30亩地,而老师说一个老人可以耕作的地最多不过3,4亩,相差极大,为这个问题,我今天特别请教了一些广东地区的农民,和在网上查找了一些资料,清水河乡的地理概况:
全乡东西长10公里,南北宽4公里,呈西南东北带状分布,是全县唯一的纯黄河滩区乡。濮台铁路在境内穿过,并在该乡建有客货两用站。4721人耕地23507亩,多为沙质土壤,部分为飞沙薄地,地势南高北低
这里说的4721人是劳动人口,这样计算下来平均每一劳动人口可耕作的地是5亩左右,按当时她们父母都在的情况下,应该可以分得大概20亩地,广东地区是人多地少,但是广东地区分的耕地是每劳动人口8亩,那么在人口这样少的地区,分得30亩地应该可以算是正常,耕地多少是直接影响到家庭收入的,但这个义工却没有去调查清楚,我询问了如果家里没有牛的话,怎样去耕地,广东地区的农民告诉我,可以租有牛的人在耕种的时候帮忙,一亩地全年的犁地费用大约是80元,(这个是广东的价格,当地的价格无法了解),而这个价格义工也没有调查记录,那么如果孩子的奶奶真的请人帮忙犁地的话,一个人是否可以照料30亩地呢?广东农民的回答是不可能,最少在农忙时候,需要3到4个人,考虑到那三个小孩都在14岁以上,那么在农忙时候,她们的家里是可以有4个人参与劳动,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义工判断她们家里穷是因为房子没有修整过,但是据电话里了解,奶奶是个非常节省的人,而且大多老年人都是这样的,而且奶奶曾经到学校因为学费的问题要求两个女孩退学,而哥哥则没有要求,说明奶奶重男思想非常严重,家里没有青壮年,要修整房屋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房屋破旧的原因可能不单单是因为贫困,这个问题义工也没有多做了解和记录
综合了上面的许多疑问,也鉴于孩子家长挪用了我资助孩子学费的钱,我决定暂时停止捐助这两名小孩,以等待进一步的处理结果,做为这次事件的发生,我也需要负上部分责任,一直以来,我都没有亲自核对孩子资料,也没有作汇款后的跟进工作,过分着重感情上的沟通,而刻意忽略了专业化的资料反馈,因此在次事件的后续处理上,我将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1.我会书面要求小孩家长把这个学期拖欠学校的费用全部补交,并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否则将会终止对她们的资助
2.下一学期的学费,我将按照学校要求的基本费用每生每学期13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这笔款我将会直接汇到学校给班主任,由班主任代收并代交,全额260元,为避免学校挪用,我将会分三期汇出,每笔汇款不超过100元,我会在收到上一次汇款由学校开出的书面证明后才汇出下一笔款,计划在4个月内全部汇出
3.提供额外100元作为小孩升学的奖学金,将会直接汇到小孩家里由小孩自由分配,以保证小孩可以继续得到家长支持上学,和老人家说法律是没有作用的,只有这样了,这笔款将会在证实小孩可以进入下一学期后汇出
4.要求希望之光配合好,今后任何书信往来请先与我商讨,以免再造成这样让小孩和她家庭误认为有两笔资助的情况再次发生,希望今后正式的公文书信不要使用有双重含义或者定义含糊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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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希望看到义工的答复。

如果义工已经开始复核,请说“已经开始复核”。并告知复核方式

如果义工还没有开始复核,请告知原因。并告知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复核。

总之,需要有人出来说明原因,并告知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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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已经转给负责义工,他们正在整理相关报告,会尽快完成。
谢谢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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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到家了,再查了一下回执,的确是寄到学校的地址啊,怎么会寄到家里去了呢?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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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在某地复查时,我们特别留意了下取款的方式。
  基本上大部分资助人都是按照希望之光的要求,汇款地址写学校,收款人写学生姓名。一般是,老师都会要求学生家长过来拿汇款单到邮局去取,因为写的是孩子的姓名,老师自己也单独取不出来。这样可以双重监督。所以汇到学校的钱还是得靠家长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来取。也就是T2000和ANGEL遇到的这种情况吧。
(有一次某个学校居然能把所有的汇款领出来,在学校帐务上给孩子建了个户头收款,交费。说实在的这样的才不让人放心,不是说对学校,而是邮局,居然可以让不是监护人的学校代领汇款。乡间的邮局,管理实在是松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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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与T2000及所有网友、义工讨论
  就这件事而言,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是一个失误的案例,但其中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下边我先说说我的一些看法。

一、希望之光的责任
  如何及时追踪汇款的去向,是我们现在还没有解决好的一个问题。之前我也遇到一个类似的案例,在我查询一个小孩的汇款是否收到时,顺便问了问其它的小孩有没有收到钱,老师说有还有个没收到,我查到汇款登记上有,就让老师再去问问小孩,结果我再打电话时,老师说是家长说因为比较忙,没及时交学费,现在已经交了。虽然我们是要求学校把学费收据寄回来,但对这个要求的执行情况跟进的并不够好,有的学校做的比较好,会及时的把反馈表寄给我们,有的学校就做的不尽如人意了。其实管理中的控制,就是要控制这些不太好的情况,目前我们是遇到问题了,比如说资助人要求查询,才解决问题。如何能更主动的发现问题并解决它,应该值得我们重视,防范重于救灾嘛。这也是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根本方法。
  调查中的主要问题是不够详尽,调查义工提供的信息与报告,基本没有失实的地方,问题在于不够全面,而且缺乏一些横向的比较。贫穷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同样的生活条件,在一个地区算贫穷,在另一个地区也许就不算了;同样的收入,在不同的支出环境情况也不一样。T2000在说明情况时,有的地方用广东做了对比,而如果是我,用云南来和他做对比,结论是完全不同的,30亩地,如果是规范管理,一个老人加三个小孩,是很难完成的;如果是粗放的管理,收成也许还不如投入的种子、化肥、农药。(两千多年的文明到今天,一个后果就是很多土地非常贫瘠,不用化肥,产量很低,用了,成本又太高,农民啊) 所以调查今后是不是可以再多增加一些横向的比较,从上面T2000的电话中,我已经看到了这种思路,也希望你能给我们更多的建议。
  还有比较重要的,就是学费为什么会有一个这么大的误差?我先就我了解的情况来说一说吧,可能有不完整或者不对的地方,请其它了解情况的义工指出。调查义工到当地调查的时候,学校因为还没有订书,所以没给出确切的数字,只说学费是38,书费是一百多。(这和T2000的说法是一致的),在过后我们请当地妇联证实我们调查结果并提供相关数据的时候,215是妇联给我们的数据。现在回过头来看,脉络是很清楚的,也许我们工作更仔细一些,再打电话向学校核实,就会更好的一些,但是我还想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每一个有细微误差的案例都要反复核实,成本是不是太高了,T2000认为215和130之间的差额可以再捐助一个小孩了,可是有没有想过,如此反复打电话,电话费用也可以再捐助一个小孩了?什么是我们能够容忍的误差?我非常想听到大家的意见。

想对T2000说的几句话
  我记得我曾经在一个回帖中说过,希望之光有你这样的网友,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可能有一些网友、义工并不太同意我的意见,不过我现在仍然坚持这样认为。呵呵,伏尔泰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希望没记错)
  在这个事情里,义工曾经和你讨论过为什么小孩会写信来说没收到钱,你也同意可能是我们给学校的信造成了误解,这个时候,我们大家都忽略了一个问题,收到了钱,不意味着用这个钱去交学费了。我们都是普通人,总是有考虑不周的地方,非常高兴能看到大家都勇于站出来说明问题。但是我不同意你在言词之间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不信任态度。
  举个例说,我推销给您一个包子,不幸这个包子里有一块石子,硌您的牙了,这个时候什么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呢?改吃馒头花卷米线面条都是不解决问题的,把包子铺砸了也不解决问题。你应该和伙计们说说,甚至还可以建议一个新工艺 呵呵 要吃到美味,就要一同努力。(我是个俗人,老想着吃 ) 其实我想说的是,只有包括资助人、义工以及所有关心的人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靠近我们的目标。不要轻易觉得有些事不可改变,在你努力的同时,大家都在努力,也许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做的还不够好,但这不意味着我们的努力不应该得到承认。一个人有可能比别人做得更好,但你不可能有时间精力去完成所有的事,只有合作,并相互帮助才解决问题。

学校和孩子
  我没有去过当地,这些都是我的推断,大家姑妄听之吧。
我不认为学校真的不知道孩子收到了钱,因为地址写的是学校,所以汇款单应该是先到学校,由老师给孩子的,退一步说,就算是直接给孩子家人了,这件事学校也应该有所耳闻,收到了陌生的资助人寄来的钱,消息应该会被传开。学校一直坚持说孩子没收到钱,我想就是因为对希望之和资助人的关系不了解,以为希望之光还会有一份汇款,如果告诉了我们已经有过汇款,就会失去下一份。并且在我们电话询问时坚持说孩子没交学费。我个人认为有一种可能就是小孩根本是已经交了学费的。当然现在追究这个已经没有意义了,重要的是我们要从我们的角度上去控制同样的事件不再发生,比如给学校的信,一定不能有歧义,可以强调“我们不转交汇款,会有资助人将汇款直接寄出这样的话”。不过措词方面我不太[啦,有从事法律或者相关工作的朋友说说。
  孩子在其中也有一些不诚实的地方,不过我非常高兴的看到T2000决定把资助继续下去。的确,就象我们总说的那样,金钱的资助,只是一个部份,我们能做的,我们应该做的,还有很多。钱不是最重要的,但是长期的贫困,是造成人们许多不健康心理的原因。在资助的过程中,把我们经历过的关于诚信的重要,对制度的尊重等等思想和孩子交流,会比简单的金钱帮助更有意义。


  嘿嘿 再说两句题外话 我觉得这件事我们可以敞开讨论。我们一直说,希望之光是全体网友的希望之光。我想应该把这句话落到实处。虽然有了一些不是很愉快的事,猩猩不再是猩猩,熊不再是熊,兔子也不再是那个兔子,但改变的是头像,而不是我们真诚的心。

附:我所知道的事情经过
事情是我在期末对学校的例行调查中发现的,在我的电话查询中,学校和小孩都一口咬定没有收到汇款,小孩也还没有交学费。这让我非常惊讶,从汇款登记来看,T2000八月底就已经汇款了。因为当时学校说的斩钉截铁,从已有的资料又看不出有收到汇款的证据,(T2000发在论坛上的信链接失效了,这也说明对资料的收集整理我们还应该加强),就只好等到和T2000联系之后再查询。之后的情况就是象上边T2000说的那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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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55555 发了才看到 这么长啊 我真罗嗦

TO 青青 从邮局取汇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收款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户口薄 军官证 学生证等等) 还有一种方式是单位盖章。所以不能说邮局管理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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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向资助人,网友汇报一下事件的整个过程。(关于调查的问题前面蚂蚁盈盈已经解释了,我就不再重复了)

t2000资助的双胞胎,由调查义工于2003年7月进行调查,调查报告中对学费有如下说明:“学费38,但是书费需要100多,目前学校的书还没有到,具体不清楚”,在8月份的发布前时,由资料组义工联络官方确定学费,得到答复如下:“学费215元,学校联络人是班主任ZXG(由于家庭贫困,很多学生买不起新书,就找旧书来用,这样每学期需交费用100元,若要新书,总费用215元)其他情况属实”,在发布前的审核会时,为了让孩子用上新书,因此资料组将学费定为:“215元/学期 (包括书本费)”,最后于8月10日发布,t2000认捐成功并汇出款项。之后不久,t2000的国内联络人天使收到邮局回执,回执上的日期是8月23日,签名是YLY(其中的一名受助人)。至此,资助方确认孩子收到汇款并告知希望之光。9月,希望之光在8月10认捐的资助人全部汇出款项后,先后给学校和学童家长发出信件,告知学童得到热心资助人的资助并要求校方和家长不要将学费挪用。
11月,希望之光收到受助学童YLY的来信,信中说没有收到汇款,收信义工当即联络t2000讨论,t2000打电话给学校后再次确认受助学童已经收到汇款,并在论坛上发贴对希望之光发信给家长表示不满并要求看到信件原文,希望之光在论坛上贴出发给家长的信件。
12月29日,资料组义工蚂蚁盈盈联络校方进行期末查询,校方再次强调没有收到汇款,于是查找到学童当时发来的信件,并会同收信义工进行讨论,收信义工告知当时和t2000的聊天记录,于是蚂蚁盈盈再次和校方确认,校方坚持没有收到汇款,至此事情陷入僵局。
下午,t2000上线,蚂蚁盈盈向他反映此问题,T2000在电话联络校方后当时决定暂缓资助,资料组进行反思总结,次日,t2000发出此贴。



在学费问题上,希望之光该检讨的是,不能够擅自决定将买新书所需的学费215元作为标准学费发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相关的费用列项说明,由资助人来决定是用新书还是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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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你们都忽略了我在电话记录中的几个问题,一个是老师提到这两个孩子并不是班里最贫困的,没有资格得到学费的减免,由义工的调查记录中也发现,这两个孩子开始也并不是调查的目标,可以说在调查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准备,既然是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调查,却有为何不收集更详细的资料呢?在没有详细和充分的资料下,却贸然发布出来,太过于儿戏了吧?
蚂蚁盈盈说到:可是有没有想过,如此反复打电话,电话费用也可以再捐助一个小孩了?什么是我们能够容忍的误差?
这完全是错误的,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了解真相,为什么有的人会为了1元钱而花去更多的钱去打官司?你容忍了哪怕是一分钱的误差都有可能传达给对方一个错误的信息,就是他可以不遵循正确的途径去做一些事情
另一个问题:你卖给我的包子吃掉了我的牙齿,那么你就必须担负起赔偿的责任,而不是我去担负起给你提改进建议的责任,我提改进的建议那是我个人的权利,可以提或者可以不提,但是怎样也不能因为我不提建议而觉得自己不需要担负起责任,这个时候,你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尽快联系你的保险公司
我只是想清楚了解,义工去实地调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调查记录是希望我100%信任还是只是提供给我一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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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资助款项被挪用事件

嗯 先回答问题

第一个问题 T2000你偷换概念   我说的误差 是指客观存在的,一些不可预计的因素造成的,而不是主观上的欺骗。还有我只是说硌了你的牙,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啦,你老的牙没那么不牢靠吧 呵~~ 我这只是举个例子啦,有相似的地方,但当然不可能尽然相同,如果非要说是一个交换,你给我们的是信任,我们给你的是真诚

(估计又要被批评   其它的让大家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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