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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注 [“关爱之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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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密切关注“关爱之家”事件。

1、简介:先是河南存在大量“艾滋孤儿”无家可归,无人过问。

2003年2月,在台湾和香港一些慈善人士的支持下,河南省柘城县双庙村村民朱进忠(艾滋患者)在村民的帮助下办起了专门收养艾滋孤儿的“关爱之家”。

2003年12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关爱之家”孩子们艰苦而又幸福的生活。随后,“关爱之家”收到了很多捐助,其中包括2003年12月11日中央电视台委托商丘市民政局逐月发放的100万元捐款。

就在“关爱之家”受到广泛关注的时候,2003年12月下旬,有关部门勒令关闭“关爱之家”,理由是没有经过民政局批准,不合法。

2004年1月,有关部门仅用18天就建成了一个新的孤儿院“阳光家园”。
2004年1月29日,县里领导找到朱进忠,要求他在1月30日必须关闭“关爱之家”,把孩子送到“阳光家园”。

1月31日,“关爱之家”关闭。
2月,此事引起广泛关注。
2月23日,民政部官员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表态:“关爱之家”合情但不合法。
目前,事件正在进展中。
(详细消息用“关爱之家”词组搜索可知)


2、为什么要关注。
因为希望之光在很大程度上与关爱之家类似。尽管具体形式和方式不同,但在某些“性质”方面类同。

3、关注角度。
(1)        观望:目前此事已闹大,且看有关各方如何博弈与角力。

(2)观察:仔细收集有关各方分别陈述的理由,加以整理。对民间一派的观点,可备参考之用;对官方言论,可仔细研摩,避免覆辙。

(比如:“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万延海认为:政府有责任照顾老人、孤儿等弱势群体,但是没有权力限制公民承担社会责任,所以在帮助孤儿的问题上应该是政府力量和民间力量共同合作。政府的力量应着重在法制的建设和管理、项目协调等方面,具体的工作应该交给民间组织。”之类)

4、启示。
(1)        全国民间组织多不胜数,为什么这一次是“关爱之家”到了浪尖?目前看,最大的诱因在于新闻媒体的“热情介入”,导致:A对“关爱之家”的资助陡然增加。B对民政部门援助缺位的批评质疑音量增大。启示:警惕“明星式宣传”,警惕那种渲染民间同情而有意无意“忽视”官方力量的宣传。(但不是关闭宣传)

(2)        “关爱之家”目前的罪名仅是“不合法”(未被批准)。还未闻指责其“贪污”、“黑暗”、“帐目不清”的。因此,它实际上仍然处于舆论的上风。启示:警惕帐目不清,警惕资助款被滥用,警惕被人用“道德大棒”击中。(但不是建成猩猩反对的那种“道德高地”)。

(3)        有条件就尽量争取尽早在有关部门注册。可指定专人负责此事,即使不能成功,至少也把整个注册流程了解清楚,最后再根据具体“卡”在那个环节来研究对策。


(此贴发出,才见有义工已经转来相关报道,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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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关注 [“关爱之家”事件]

分析得好和透彻!!
确实要警惕这些事情,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们有两个死规定了:
1.不直接接受财物转交和援助.
2.不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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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关注 [“关爱之家”事件]

胡卯兄是否可以也帮助收集一些这方面的信息,象这个帖子这样,就非常好呀。
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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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关注 [“关爱之家”事件]

胡卯兄是否可以也帮助收集一些这方面的信息,象这个帖子这样,就非常好呀。
谢了先


代胡卯同学应一句:“先别急着谢,有实际行动回应才是最实在的。有难处可以摆出来商量,可别总自己捂着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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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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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之家被关纯是因为利益驱动!
希望之光不接受捐款就没有利益问题,不用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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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关注 [“关爱之家”事件]

我在丽江碰到一个新加坡人,和我谈起他在丽江孤儿院的事,他之前的一年,完全自费在丽江参与孤儿院的建设,连朋友的投资一共在这里投入超过100万美圆,但是昨天他悄悄的离开了丽江,他无奈的神情说明了一切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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