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731|回复: 4

汇款通知收到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3-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仔细阅读了汇款注意事项:


    1. 请直接汇到受助儿童所在学校代交学费,收款人一定要写明您所资助的儿童的姓名.
   2.希望之光”建议您尽可能使用真实的汇款人姓名和地址。
    (这两条我无异议).

   3、您在捐款汇出的同时,即自动授权希望之光的义工将以您的名义对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捐款能被正确使用.

      (对这条规定我保留自己看法:我不希望在我捐款汇出的同时,就自动授权希望之光的义工对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这是强制性的规定,不一定与自捐助人的意愿相符.比如我,我现在就很不愿意希望之光的义工以我的名义对我的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实在需要的话,我希望能在征得我的同意后在行实施.我觉得这样比较能体现出对捐助人自主权的尊重.)

  今天就可以按地址汇款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4-3-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汇款通知收到

是的,您可以汇款啦,谢谢!

 

3、您在捐款汇出的同时,即自动授权希望之光的义工将以您的名义对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捐款能被正确使用.


      (对这条规定我保留自己看法:我不希望在我捐款汇出的同时,就自动授权希望之光的义工对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这是强制性的规定,不一定与自捐助人的意愿相符.比如我,我现在就很不愿意希望之光的义工以我的名义对我的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实在需要的话,我希望能在征得我的同意后在行实施.我觉得这样比较能体现出对捐助人自主权的尊重.)


我想这条规定,是建立在资助人需要希望之光定期对自己资助的孩子进行复查的基础上的。如果这一判断成立,那么为了复查时候的方便,为了复查者能够说明自己的身份,是受资助人的委托,不至于被误解带有其他目的,做出这一规定是有其必要性的。

这里羚羊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资助人不希望希望之光对资助的孩子进行复查或者在某些时候不希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赞同羚羊对本条规定的否定意见。

这一环节如何改进,大家来说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3-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汇款通知收到

个人意见:

希望之光网站和资助人是完成对孩子资助的两个因素,在我们讨论的情况中,这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如果资助人不愿意希望之光以资助人的名义进行复查,那么虽然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希望之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复查。而且如果不进行复查,希望之光诸如捐助金额、资料准确性等统计将会不完整,无法评估资助效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4-3-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汇款通知收到



羚羊能说说不愿意希望之光定期以资助人的名义复查孩子的考虑吗?或者怎么做才能消除这种担心,毕竟,逐一去征求资助人是否同意复查,在操作上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3-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汇款通知收到

羚羊:
  论坛提供给你的受助人名字是“”字,你登记的却是“”字。在汇款写收款人名字时用的是哪一个字?
  会不会影响汇款的领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5-1 08:38 , Processed in 0.45004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