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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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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泸州
昨天看新闻的时候留意到两个细节

据三亚市公安局一位民警透露,打牌时,别人说马加爵作弊后相互发生了口角,大家就把马加爵曾经的种种“劣迹”都给他说了,甚至还提到“吃饭时,连你广西老乡都不愿叫你了”之类的话。这位警官分析说,可能这句话刺激了马加爵,使他产生了杀人念头。这位警官还说,据马加爵交代,刚开始时,他只想把“不愿再叫他吃饭的老乡”杀掉,后来因为要杀人灭口,才又杀了其他3人。

一位马加爵同班的桂林女同学向记者透露了一件她观察到的事情。生化学院在3月8日当天贴出了“助学贷款核对名单”,每个人可得到9000元的助学贷款。名单上有马加爵、邵瑞杰、杨开红、唐学李。       在助学贷款没有批准下来的那段时间,马加爵连续几天都没有上课。后来这个女同学了解到,原来马加爵已经没有鞋子穿了,他不好意思到课堂上听课。直到助学贷款发下来,他买了一双拖鞋,才又出现在课堂上。“但那以后,我发现马加爵就一直不肯说话了,变得更孤僻、更内向,行为举止都有些怪异。我觉得是我们对马加爵的关心不够,才导致他今天犯下大错,也许当时有同学关心他一下,给他买双鞋,一切就会不同了!”说起这件事,这位女同学非常难过。

这两个细节很有意思,“吃饭时,连老乡都不愿叫”的人是很少的,因为没有鞋不好意思到教室的人也不多,偏偏都出现在了马加爵身上。前一个细节说明了马加爵在人格或者性格方面的缺陷,后一个细节则呈现出了贫困人群面对社会时的窘境。  虽然这两个细节是分别出现在两条新闻中的,但我不希望大家以为它们是没有关联的。

我们不要过多的去谴责某一个个人,所有的问题都是社会问题,每一次犯罪都是对社会的犯罪,也是社会在犯罪。简单的惩罚一个罪犯(从法律上说,未经法院审判定罪,马加爵现在还只是犯罪嫌疑人),其实只是全社会在集体回避自己的责任。个人认为马加爵的案件,再次警醒我们要注意贫困对全社会的危害,所以要积极解决贫困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教育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文化教育疏导、消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当然,这样的任务是应试教育承担不了的。

我还想说的是,倡导非歧视原则,并不是标榜道德有多高尚,或是文明有多进步,而是我们应当意识到,所有的歧视都是在把自己推向火坑。

根据常识和经验,马加爵难逃一死,但我不希望马加爵被判死刑,虽然我知道在中国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成熟。马加爵可能是罪人(说可能,是因为法院还没定罪),但他也是病人。治社会之病,才是最紧要的。


再说说调查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快乐本是孩子的天性,可有些贫困家庭或者残缺家庭的孩子,他们的面部神经和肌肉几乎失去了笑的功能,有的孩子眼里明显流露出不信任和敌意。我真的很担心,这些孩子,他们长大了会怎样对待社会?    他们会不会是另外一个马加爵王加爵?

我把这个帖子帖在了我们学校论坛,有的回帖很有意思[url:3srolh20]www.coogo.net/bbs/dispbbs,asp?boardID=2ID=106492[/url:3srolh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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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呵呵,又是校友呀,不错的帖子,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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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宝鸡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反思马加爵:http://www.southcn.com/weekend/tempdir/200403190007.htm

作者: 黄广明  来源:南方周末  时间: 2004-03-19 11:55:54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一名大二的同学对记者说,大学不只是教授专业知识的地方,还要培养学生正常健康的人格和心理,人首先要“成人”,然后才谈得上“成才”。这位同学举例道,1990年,美国爱荷华大学中国留学生卢刚,因留校和研究基金之争,持枪在校内杀害了来自科大的同学、同胞及师长后自杀,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云南大学一位老师痛心地说,“马加爵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教育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一个健康自由的清道夫比一个乖戾自私的天才更符合教育的目标!”这种反思,应从我们的小学乃至学龄前教育就开始。(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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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泸州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麓山孤雁,我是99级的。你是哪一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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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欢迎校友!!!

我们都是九七级的,呵呵,要叫师姐、师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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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所有的歧视都是在把自己推向火坑。
这一句说得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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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转2篇从万科看来的帖子

校园地狱――马加爵的心理处境分析  
  作者: 乌贼

发表日期: 2004-03-18 20:19:40   



  他人即地狱

   高中时,我的一个同学A被另一个同学B恶作剧地塞到了床地下。
   我的高中名义上是省级重点高中,但实际上是地区级的重点高中,生源都是农村的。我的同学A 体形细弱,体育课统统要补考,跑步姿势非常可笑,别人是胳膊肘弯着跑,他的胳膊肘是直着,弯着的是手腕,跑起步来像一只鸭子,非常滑稽。他还有其它很多滑稽的地方,而且人没有什么血性,所以经常被人嘲弄。
  我的同学B 学习不好,抽烟喝酒,有时偷同宿舍同学的钱。但善于见风施舵,而且孔武有力,在班里那些好事人中颇有人缘。这些好事人,我想我们都见过,经历过。任何一个地方,只要自然地聚集了几十号人,就自然会有几个或十几个这样的人。他们热爱人类,但那种爱不是珍惜那种,而是爱好那种,他们离不开人。见到强者,他们阿谀奉承,见到弱者,他们欺压,见到滑稽的弱者,他们更是想尽一切手段,欺压加凌辱。
   不幸的是,A和B是一个宿舍的。那个宿舍6个人,5个是B那种的。可以想象,那种宿舍对A 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地狱。
   我和他们不在一个宿舍。有一次,我们三个碰巧都去了另外一个宿舍。他们先去,我去的时候,刚好看到我的同学A 灰头土脸地从床底下钻出来,一脸茫然,我的同学B 和另外两个在一旁狂笑。我问别人,才知道A 被B 塞到了床底下。
  我虽然知道A 一直被他们欺负,但从未想到会到这种地步。我自己心中似乎被某种东西塞满,就要爆破了……正在这时候,这个宿舍的老大回来了。他更孔武有力,但非常富有同情心。接下来,他和B 干了一架。

  在某种程度上,我和A 有许多相像之处。我的体育课,除了引体向上,其它都是铁定要补考的。但很少有人敢来欺负我,因为我会和他们拼命。
  真的是拼命。
   小学五年级时,那一天下着雨,我们都在院子里玩,一个学生惹毛了我,我一把刀子就投了过去。刀子插在教室的门上,还在晃悠,当时整个大院那一边立刻鸦雀无声。更早一段时间,我和另外一个同学打架,我力气小,他把我压到了地下。但我一把抓住了他的长发,反过来又把他按在地下,接着按着他的头撞地,用了我最大的力气。
   但我不是一开始就这样。五年纪之前,我性格孤僻,而且有点特立独行,总有人看我不顺眼。再加上我力气小,总有人欺负我,我也总打不过他们,于是受了四年气。
   被我按头撞地的那个,是四年级时退班退到我们班里的,他欺负了我好多次。但那一次,我打怕了他,而且那一次发生在教室里,大家都看到了,估计我当时红着眼的样子吓住了不少人。所以,那一次后,很少再有人敢欺负我,而我也从此明白,只要你拼命,哪怕你没力气,也没人敢惹你。
   但人的习惯总难改变。于是,又发生了雨中那一幕。刀子或许比头撞地的形象更鲜明,自此以后,小学里常惹我的那班好事人再没人欺负我一次。

   他人即地狱――我经常在校园里发现这一点。那些无处不在的好事人团体,总是揪住自己同学的各种客观或主观的缺陷,给予地狱般的折磨。
   穷是他们嘲笑的对象,结巴是他们嘲笑的对象,大鼻子是他们嘲笑的对象,笨也是他们嘲笑的对象……其实,只要有机会,任何东西都会成为他们嘲笑的对象。

   我在北大上的本科,班里同样有7、8个好事者。同样,班里也恰巧有那么两个比较滑稽的人。一个是大胖子,名言是“从来没有吃饱过”,人有些自私,几乎没有人喜欢他;另一个是笨,之所以上了北大,是因为当时军训一年,没有人报考,他胆子一大,就报了,结果刚过重点线就来,他的笨不仅体现在学习上,也体现在人际关系上。
   四年结束后,他们两个都对我说过,如果没有我这个朋友,他们可能熬不过大学四年,会自杀。可惟一构成他们自杀理由的,却是和他们朝夕相处了四年的同学。大胖子的宿舍里常发生战争,6 个人,谁都和谁打过架。
 
   但相对说来,我这两个同班同学还不是最“地狱”的,他们多少还会处理人际关系,我们班那些好事人也没有做得太过分。
   最地狱的,是我在学校社团里认识的中文系一个哥们,他人不爽快,做事总吞吞吐吐,而且猜疑心重,又一点不会处理人际关系,因此在宿舍里被严重孤立。我是学心理学的,因此他多次找我来诉苦。来的时候,嘴上总是一排燎泡,诉苦的内容也从来都是宿舍关系。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那些宿舍同学也可归入我所说的“好事者”。他们的人性不能说恶,但他们总是不放过嘲弄人的机会,而且很容易形成数年如一日地嘲弄一个人的习惯。如果一个宿舍里恰巧多数人是这种人,同时还有一个是多少有点滑稽的那种,那么这种宿舍关系对后者绝对是一种地狱。

   工作了三年后,慢慢地忘记了学校生活,但马加爵案再次构起了我这些回忆。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肯定是被欺负了四年,到最后终于爆发了。
   各媒体的报道也证明,马加爵的确活在这种“地狱”里。他形象不好,他家里穷,他性格孤僻……这些都足以构成那些无处不在的“好事人”群体无情嘲弄的对象。
   马加爵供认,是一次打麻将,他们骂他作弊,才让他起了杀心。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大学四年里,他这种杀心不知道起了多少次了――他给姐姐的一封信也写着“我想杀”,这次麻将事件不过是重新唤起了他心中的杀机。
   我那两个大学同班同学,我那个社团的伙伴,乃至我那个被塞到床地下的高中,他们的心中其实都起过杀机。
   我回忆不起小学时自己的心态了,但只怕,我那个时候就有了杀机。但幸运的是,通过按头撞地,通过扔刀子,我明白,只要你有血性,这些好事人不敢惹你,他们反而会怕你尊敬你。所以,当长大后拥有了杀人能力,我知道怎么对付这些好事人团体,他们很少来惹我,即便惹了,我也一开始就回击了,也就不会积攒到最后,用杀人这种最极端的方式来个“一次性报复”了。

   谈到马加爵案,人们更关注的,是马加爵来自农村,来自贫困家庭。但在我看来,这里面还有更普遍的道理,与其说它是一个经济或阶级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心理、人性问题。
   我来自农村,也来自贫困家庭,我的本科班上,我是惟一一个父母都是农村户口的学生。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嘲笑过我的这些因素,实际上,也很少有人会嘲笑我的其它特征,因为好事人团体知道,那可能会付出代价――我挖苦人的本领,一般人难比;再急了,我会拼命。

   他人即地狱。在相当程度上,人类是很卑鄙的,人必须学会保护自己。而且,好事人团体无处不在,他们总是抓住一切机会羞辱他们可以羞辱的人。这一点在校园里尤甚。在社会上,如果不是成心要整一个人,成人都懂得留点余地;但在校园里,年轻的好事人无所顾忌,他们在羞辱人时尤其自然,尤其不留余地。

  马加爵案是一个惨重的案件,5 条年轻的生命逝去了,他们数以百计的亲人这个时候也无疑于身处地狱。
  不管我的猜测是不是符合道理,我都想警告:
   那些校园里的好事人团体,请你们适度停止嘲弄他人的习惯,请你们适度尊重一下那些在你们眼中似乎只值得嘲笑的人。
   那些活在校园地狱里的人,请你们立即反击你的同学的欺辱,宣泄你们的恨意,不要等到最后用极端的方式报复。立即回击是你们赢得尊敬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最好的方式。如果力量有限,请寻找其他帮助,譬如心理咨询,譬如学校,譬如家长,譬如媒体。如果实在只能靠自己,学一下拿破仑,用拼命的气魄回击那些常来欺负你的人。
   至于学校、家长,请重视“校园地狱”。你们其实都经着过,要么你们是好事人,要么你们是被欺负者,要么你们是旁观者……你们都曾经知道,“校园地狱”的滋味,不要以为,你们过来了,你们的孩子,或者你们孩子折磨的对象,也都可以过来。
   实际上,欺负人的人和被欺负的人都有可能“过不来”,马加爵案是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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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加爵的悲哀――社会之病

马加爵仅仅是个杀人狂

秋风

就像任何一次引人注目的刑事案件一样,马加爵落网,引来无数深刻的评论。尤其是在网络上,同情马加爵者甚至不在少数。人们在竭力地挖掘马加爵犯罪的社会根源。在本人所主持的论坛上,大多数贴子都属于此类:《马加爵等人本属于一种无害于人的病毒》,《马加爵曾为了一两块钱,在冬天替同学洗衣服》,《马加爵的三重世界:一个贫困生的极端生活方式》,《我们每个人都是马加爵》,《马加爵案暴露贫富愚殊已濒临动乱之边缘》,《校园地狱――马加爵的心理处境分析》,《马加爵杀人案的深沉思考――丧钟为教育体制而鸣》等等。
在这里,网民们已经从马加爵案件中透视到了当今社会最尖锐的所有社会问题:三农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城乡隔离问题,大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等等。总之,马加爵杀人案基本上被认为是社会的失败,是中国大学教育的失败。他之所以成为杀人犯,是因为贫穷,因为遭到歧视,因为他感受社会的不公等等。
这些社会学的分析当然有一定道理。马加爵当然生活在现实中,在他成长的历程中,周围的种种不公、歧视、还有自家的贫穷,当然会塑造他的性格,影响他对社会、对他人的认识,影响他为人处世的态度。
然而,我们能否因此而在外部因素与马加爵的犯罪活动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决定论式的因果关系?一方面,我们看到,在某些高度富裕、贫富差距也不大的社会,同样存在杀人犯;另一方面,每年都有无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学子进入大学,大城市的繁华与自己的贫困形成强烈的反差。他们也许会因为贫穷而自卑,因为自卑而不敢表白自己的爱,因为遭到歧视而愤世嫉俗,甚至因此而得上精神疾病。但是,并没有人因此而伤害他人,更不要说去杀人,更不要说精心策划杀害四名同学!
孟夫子云: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长期的文明熏陶,已经将某些维持文明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戒律烙印在每个人的心底,其中的一条是:不可杀人。这已经成为人类的文明本能,是文明人的一个底线。越过这个底线的行为,任何理由都不能说服具有正常的理智和情感的普通人。
马加爵不过就是个杀人狂而已。他周围的人可能确实没有给他以基本的尊重,但根据常识,一个人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或者贫穷,都绝不应当用杀人来进行报复。因此,马加爵必须为自己超越底线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从有关马加爵的网上评论,我们立刻联想到关于恐怖主义的种种社会学分析。无数学者专家深沉地告诉我们:最重要的是寻找滋生恐怖活动的社会根源。当然,这些根源也无非是贫穷,全球化背景下的贫富分化瓦解,某些文化群体的失落感等等。这些分析家告诉人们:恐怖主义是可以理解的。
杀人狂、恐怖主义当然都是可以理解的。现代社会科学也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正确理解这类行为的科学方法。他们在所谓的“社会“中深挖导致犯罪和恐怖活动的原因。于是,在好莱坞电影和美国媒体的犯罪报道中,已经形成了一个令人生厌的套路:变态杀人狂无不与不幸福的家庭和不公平的社会有关。
总之,社会是个框,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谁都不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因为,一切一切都应当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然而,社会又是什么呢?社会当然也包括受害者。于是,在具有社会学心灵的人士那里,一种荒唐的逻辑被科学地演绎出来:那四位同学也要为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遭受恐怖袭击者则必须反省自己是否活该遭袭。
而唯一被遗忘的是:犯罪者本人也是社会的一员。那为什么犯罪者本人不承担责任呢? 因为,在这种社会学思维模式背后隐含着一种荒唐的人性假设:人是一种机械,他只是简单地对外部的刺激作出反应,他完全是外部世界制造出来。因此,一切人都要为他的罪恶行为承担责任,只有他本人除外。不幸的是,这些分析家又经常具有唯科学主义的倾向,他们要求以科学的结论替代常识和习惯的判断。于是,他们以一种貌似深刻的社会学解释,模糊、替代、甚至颠覆着维系文明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正当行为规则:每个人只是他自己,他要承担自己行为的一切风险。
为什么马加爵会杀人?坦率地说,我不知道。我也从来不相信,有什么科学理论可以真正清楚解释马加爵的杀人动机。现有的种种社会学解释,不过是偏见与激情的产物而已。我只愿像大多数古典学者那样假设,由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有些人在某个时刻突然野蛮化了,邪恶的激情压倒了习惯和理性。所幸,这样的人从来都只是极少数。如果说社会有什么可做的,那就是,实施一种普遍的文明教化。把有关人和文明的最基本规则,灌输给每个人,使这些戒律能够在激情、在罪恶的欲望涌动的时候,有效地起到约束作用。

南方都市报,20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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