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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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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个悖论。
既然你相信这里每个人道德纯洁,那么即便没有制度约束也可以保证不贪污,为什么就不能经手捐款呢?

所以说,希望之光是做的很鸵鸟的一个组织。
一方面他自己以不经手钱为理由,自觉回避了道德问题,这时候就没有制度建设的必然性――反正我又不收钱,又不贪污嘛。
另外一方面,希望之光目前的所为实际上对别人的帮助是很边缘,付出与实际效果差距是很大的。实际上真正要帮助孩子,还是要动用金钱,那么这时候希望之光每个人都要经受严格的道德考验,但希望之光又不愿意去设计新的制度。
于是整个组织的运转非常低效。

我的建议是首先确认你做的慈善事业是为自己的内心而做,在主观上,我们是在为自己的虚荣心为自己的信仰在做事,然后做这些事情客观上对小孩有帮助。
把自己想的自私一点,就不会有那些道德优越感的念头了。
然后在“每个人都自私”的基础之上,再制定一套合理的政策。不管你承认与否,希望之光都的确是一个组织。没有领导人没有健全的制度,任何组织的运作都是一团乱麻。
如果牵涉到金钱方面的问题那也很简单,只要在制度中专设一些监控善款的条款就可以了。
我以为,只有这样,你们这个所谓的慈善事业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帮助更多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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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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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我的建议是首先确认你做的慈善事业是为自己的内心而做,在主观上,我们是在为自己的虚荣心为自己的信仰在做事,然后做这些事情客观上对小孩有帮助。


据我所知,这里已经有些人是这么想了。

现实中的体制没有一个是完美的,可贵的是在这样的体制下还是有人在自私之外动用了一点良心,阻止或者减缓了我们所在的世界堕向那不完美的体制里的黑洞。

悖论里是真实的世界,批评永远比建设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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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我不喜欢用道德来约束人,非常不喜欢。我愿意相信我的朋友是善良的人,但这和道德不道德没关系。

为什么而做?可能大家各不相同,我个人是觉得我空闲时间多,做这个事,于人有益,于己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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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首先在希望之光任何认真地思考都应该得到尊重,作为一个希望之光的参与者,我喜欢看到就事论事的帖子,无论观点是什么,目的都在于帮助那些孩子。

其次我想说说我的看法,以我两年来在希望的了解,希望在制度完善方面已经提高了很多,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资助失误率的不断降低,那么制度是否可以完善到可以接受外来捐款呢?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很遗憾,这不是希望之光做出努力就能达到的目标,应该看到国家在这方面立法还不是很完善,在现有法律范围内成立基金会可能是唯一的选择,但对于希望之光来说,条件还远远不具备,甚至不可能具备。在法律范围内行事,这是希望之光生存的必要条件。

至于道德,不同的人标准是不一样的,希望是构筑在网络上的,无法去真实了解和衡量每一个义工,乃至每一个网友。在希望,也许唯一的标准就是你是否愿意为那些孩子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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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首先在希望之光任何认真地思考都应该得到尊重,作为一个希望之光的参与者,我喜欢看到就事论事的帖子,无论观点是什么,目的都在于帮助那些孩子。

其次我想说说我的看法,以我两年来在希望的了解,希望在制度完善方面已经提高了很多,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资助失误率的不断降低,那么制度是否可以完善到可以接受外来捐款呢?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很遗憾,这不是希望之光做出努力就能达到的目标,应该看到国家在这方面立法还不是很完善,在现有法律范围内成立基金会可能是唯一的选择,但对于希望之光来说,条件还远远不具备,甚至不可能具备。在法律范围内行事,这是希望之光生存的必要条件。

至于道德,不同的人标准是不一样的,希望是构筑在网络上的,无法去真实了解和衡量每一个义工,乃至每一个网友。在希望,也许唯一的标准就是你是否愿意为那些孩子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情。


中国传统喜欢依靠主观判断行事,以仁义旗帜吸引群众,我只是觉得这样的做法很难做长久。实践也证明,以制度为基础的理性行为更有效率也更稳固。

“成立基金会可能是唯一的选择,但对于希望之光来说,条件还远远不具备,甚至不可能具备。”这句话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你们对整个国家的制度层面关注度还不够。

2004年6月1日,新的中国《基金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法律有一点我觉得大家可以擦亮眼睛,就是允许成立非公募基金会。非公募性质的基金会只要找有钱人赞助就行了。

全国性的非公募基金会门槛是800万RMB。翻翻今天发布的胡润版的中国百富榜,有32个人仅去年一年的捐赠就超过这个数字。现在的企业家还是有很多愿意出钱的,而且出钱也未必是为了交换商业利益,我认为希望之光的美誉度如果足够的话,完全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企业出这笔钱,然后帮助他们管理。

参考一:民政部网站关于新《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专栏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mca.gov.cn/redian/redian7.htm\">http://www.mca.gov.cn/redian/redian7.htm</a><!-- m -->
参考二:大陆慈善企业家排行榜,还可以关注12号《福布斯》版的慈善榜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crz/20040510/0808751854.shtml\">http://finance.sina.com.cn/crz/20040510 ... 1854.shtml</a><!--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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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首先,经手钱款或不经手钱款,作为助学的不同方式,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只能说各有利弊。对于已经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成熟的内部结构的机构,设立基金会或专门账户,募集资金,统一运用,无疑从成本和效率的角度看都是有优势的,在国内有爱心小站等机构,在国外有海外中国基金会等机构在做。而希望之光选择的一对一方式,尽管需要承担多一些的成本,牺牲多一点的效率,但是这是种方式在透明度和诚信力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却是我们所更为看重的,尤其对于一个主要存在于网络中,同时没有地域限定的助学机构。

我相信这里的人都愿意不涉利益的做点事情,但出现差错不一定是都因为做事情的人道德上有问题,而很可能是操作上出现的问题。不经手捐款,只充当平台的的定位,对于目前的希望之光这样的网络助学机构,正是尽量避免出现操作问题的比较好的方式。

其次,无论希望之光的成员是否具有所谓的“道德优越感”,在希望之光,制度上的建设和健全从来就是一个未曾间断的过程。希望之光从来不认为因为从事的一项姑且可称得上的慈善事业,就因此放弃理性化的自身完善,就相信仅仅凭借大家良好的愿望就可以把一件好事情也天然的做好。希望之光选择的是一种团队管理的模式,重大决策都是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决定的,可能效率不够高,步子不够大,但是出大错的可能性也相应的小。所以,希望之光的确没有通常意义上的领导人,但是有没有健全的制度,恐怕需要更多的了解才能做出更确切的结论,况且,制度的健全更多意义上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

再次,我觉得楼主提到的这一点:希望之光目前的所为实际上对别人的帮助是很边缘,付出与实际效果差距是很大的。有一定的道理。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情,但是但凡是帮助,哪怕是一丁点,也是有价值的。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后一句上,在对做过的事情进行不断的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看看能不能找出减少付出和收获的差距的好方法,能在这一点上有所进展,对希望之光而言,才是真切的进步。

最后,我认为,希望之光发展的瓶颈并不是本身的资金问题和捐款不足的问题,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供给不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如何扩大供给,是我们迫切要面对的和解决的问题。

感谢楼主的直言,鸵鸟的比喻觉得不够妥当,针对其的跟贴虽可理解但也有不妥之处。
欢迎大家多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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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首先,经手钱款或不经手钱款,作为助学的不同方式,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只能说各有利弊。对于已经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成熟的内部结构的机构,设立基金会或专门账户,募集资金,统一运用,无疑从成本和效率的角度看都是有优势的,在国内有爱心小站等机构,在国外有海外中国基金会等机构在做。而希望之光选择的一对一方式,尽管需要承担多一些的成本,牺牲多一点的效率,但是这是种方式在透明度和诚信力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却是我们所更为看重的,尤其对于一个主要存在于网络中,同时没有地域限定的助学机构。

我相信这里的人都愿意不涉利益的做点事情,但出现差错不一定是都因为做事情的人道德上有问题,而很可能是操作上出现的问题。不经手捐款,只充当平台的的定位,对于目前的希望之光这样的网络助学机构,正是尽量避免出现操作问题的比较好的方式。

其次,无论希望之光的成员是否具有所谓的“道德优越感”,在希望之光,制度上的建设和健全从来就是一个未曾间断的过程。希望之光从来不认为因为从事的一项姑且可称得上的慈善事业,就因此放弃理性化的自身完善,就相信仅仅凭借大家良好的愿望就可以把一件好事情也天然的做好。希望之光选择的是一种团队管理的模式,重大决策都是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决定的,可能效率不够高,步子不够大,但是出大错的可能性也相应的小。所以,希望之光的确没有通常意义上的领导人,但是有没有健全的制度,恐怕需要更多的了解才能做出更确切的结论,况且,制度的健全更多意义上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

再次,我觉得楼主提到的这一点:希望之光目前的所为实际上对别人的帮助是很边缘,付出与实际效果差距是很大的。有一定的道理。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情,但是但凡是帮助,哪怕是一丁点,也是有价值的。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后一句上,在对做过的事情进行不断的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看看能不能找出减少付出和收获的差距的好方法,能在这一点上有所进展,对希望之光而言,才是真切的进步。

最后,我认为,希望之光发展的瓶颈并不是本身的资金问题和捐款不足的问题,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供给不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如何降低成本,如何扩大供给,是我们迫切要面对的和解决的问题。

感谢楼主的直言,鸵鸟的比喻觉得不够妥当,针对其的跟贴虽可理解但也有不妥之处。
欢迎大家多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是这样的,作为一个个人,如果我要做的话,我希望看到的是能够让尽量多的人能够避免失学的困境。我觉得基金会,能提高效率,规避地下组织的风险,以此更实在的帮助到更多的儿童,为什么就不去做呢。

而你呢,认为“需要承担多一些的成本,牺牲多一点的效率,但是这是种方式在透明度和诚信力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却是我们所更为看重的”。我觉得,至少从客观上来看,你所选择的方式的确在道德上更有优势,但却未必能够如我那种想法般尽可能帮到更多人。

道德优越感就这样产生了,原先美好的愿望在刻意或不经意间反而被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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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建议把上面的四层楼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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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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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删除网友 泰山顶上一棵葱、floyed 所发四则无益于讨论问题的跟贴

欢迎各位继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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