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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希望之光收转被资助孩子来信”的建议[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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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羚羊的帖子,心里很不是滋味。不是我觉得冤,而是觉得这么个事情,LOH也想了办法说明“北京娃娃不是资助人,只是联系人”,居然还是被孩子或孩子家长误解,很无奈。

在扫信的时候,有时候看见有些资助人善意的捐款被误认为是我捐的,我也觉得很难受,因为“无功不禄、寝食唯安”,我没有啥贡献,白得了应该是给资助人的感谢,内心很愧疚。我也完全理解资助人的不满和抱怨。

其实,在LOH发给被资助人及其学校的信里,已经说的很明白,但是,还是被误解,怎么办?

我相信,无论是谁接手LOH的收信,这样的误会依然会存在。所以我建议,分两个方案,请LOH选择定夺:

方案一:先安排有关人员统计,每年的“收到汇款与否”的结果中,有多少是通过“孩子给LOH来信”确认的,如果该比例不大,建议在以后的工作流程里取消“接受转交被资助方来信”这个环节,避免上面提到的误会。因为这样的误会造成了不信任感的蔓延。

方案二:如果在以后的工作流程里不能取消“接受转交被资助方来信”这个环节,我就建议在发布孩子资料的时候,增加一个选项(建议而已,措辞可以再斟酌)

          A   资助人自己和孩子联系,并尽量反馈汇款收到情况,不需要LOH转交孩子来信
          B   资助人不愿意和孩子直接联系,需要LOH转交孩子来信
          C   资助人愿意和孩子联系,但是不反对孩子和LOH有联系


为了不给资助人“LOH在踢球、在推卸责任”的印象,我特别申明,上面的建议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目的在于避免LOH和资助人之间不信任感的产生,因为信任毕竟是做任何事情的基础,离开了这个,就没有了乐趣,意义也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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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希望之光收转被资助孩子来信”的建议[已提交]

现在LOH连自己的身份都没区分清楚,最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清楚明白LOH只不过是一个中介,在有资助人接手资助以后,LOH的地位应该是受资助人委托而开展工作的,明白这点以后的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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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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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希望之光收转被资助孩子来信”的建议[已提交]

现在LOH连自己的身份都没区分清楚,最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清楚明白LOH只不过是一个中介,在有资助人接手资助以后,LOH的地位应该是受资助人委托而开展工作的,明白这点以后的才好说


个人感觉,LOH一直就是把自己当成网友和孩子之间的一座桥梁,这个定位应该是明确的,也是合理的。但是,现在LOH成了一座立交桥,过立交桥的提示被误解了,就出现了刮蹭事件。现在就是在想办法弄清楚这个。

另外,关于“中介”,似乎和T2000有过讨论的。LOH应该不算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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