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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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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不管是新来的朋友还是老朋友们,如果再翻看一遍以前发生争论的帖子就会发现,最后几张帖子的内容和首贴的内容多数已是相差甚远,难以想象是在讨论一个话题。争吵是怎么发生的?这样的争吵或是争论是否有意义?我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发言者自身的意识问题。所以,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经济原则

也就是效率原则 ― 用最少的话语达到最大的效果。尽量缩减语句、减少重复、用词简单、语意明确。

有些发言者擅于长篇大论,包括我自己也是如此。但阅读者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看这么多,所以只能草率阅读,反而使应该得到注意的东西被忽略了。所以,明确重点、层次分明是我们讨论问题所必要的文书格式。

有些义工发言苦口婆心,非常有耐心的把对方的每一种可能的想法和情绪都照顾到了。不能说这样就不对,但是如果能对题发言,就事论事或许会更好一些。

虽然我们没必要改变个人的言论风格,但是“论点明确”却是必须的。隐意、影射都应该尽量避免,因为我们这里不是文学论坛,而是“事务论坛”。文人骚客来这里泼墨显然是来错了地方。

2、得意忘言

这是专门针对争论和争吵现象来说的。之所以发生争论和争吵,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缺乏一些“哲学上的思考”。这个哲学命题就是“言意之辨”,它从古就已有之。简单的说就是:言辞能够完全的表达出人的意思吗?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是:“言不尽意论”(不能)和“言尽意论”(能),这些理论在后面转载了相关文章,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详细的了解一下。

不管哪种观点更正确,在我们的论坛中却要优先推崇“得意忘言”的境界。如果我们已经了解了作者的意思,那么就没必要再纠缠于言辞上的问题。如果你认真的反省一下或许就会知道,自己之所以反驳并非是不明白对方的意思,而更多的是习惯于反驳。而你反驳的方式却往往不是对言辞之后的真意来辩驳,恰恰针对的是对方的言辞和话语包括态度,比如列举出和正例在数量上难以分出多少的反例、比如一句话或一个词在另外一个场合的另一种意思等等。于是你就把对方的文章肢解几块,挑出其中破碎的章节话语逐一立论。这种做法首先就是错的,如果你明白“断章取义”的含义的话。而断章取义也不仅是指机械性的抽出几句话来颠倒是非,它也有更狡猾、更中性、更隐蔽的表现形式。有些人恰恰就是这样“狡猾的”断章取义的,而且做到不论是使自己还是使他人都觉得这是一种很高的辩论技巧。而争论和争吵也就是由此产生。所以,谁是始作俑者呢?

如果是一个思想简单的人,那么他自然不会如此“狡猾”。而那些“思想深刻”的人,请仔细阅读后面转载的文章,重点推荐有关庄子的理论,相信你肯定看的懂,自然不必在本文中专门论述。如果真的看懂了,那么自然会有收获;如果没看懂,那么上面的“思想深刻”就算我用错了词。

3、乐于超脱

蒙古的摔交打不过中国的武术,虽然这只是推测,但相信大多数人会赞同。为什么呢?因为摔交必须身体扭缠,而中国武术却是招数清晰,拳打脚踢却绝不会和对手纠缠在一起,所以摔交的技巧也就无法施展了。言论也是如此,句句纠缠只会越搅越乱,而且盘枝错节,辩到最后早就忘了当初的目的和论点。问题是,有的人就是善于摔交,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如果你以同样的着数对垒,却是正中其下怀。

“不吵架的都是聪明人”。因为有人就是乐于吵架,但是你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吗?在吵架方面很多人都是新手,所以你败北也是不足为奇的,你气愤也是理所应当的。如果你被气的手发抖,摔东西,那么又该怪谁呢?所以,不参与吵架是最明智的办法,不妨超脱一些。

文章写出去了,就有了它自己的生命,读者并非一人,各人各有自己的理解。你只需要使一部分人― 而不是全部人― 从中有所收获就够了。对于近身欲肉搏的人,无论是用多么让你无法接受的话语来刺激你,你所做的只应该是一件事:闪。否则,到了最后你会比最开始看到这些无法接受的话语时还要愤慨万分。

凡事不过一笑。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果你因为愤慨而出击,那么收获的也只有愤慨。因为对方播的种子就是吵架的乐趣,而不在于吵什么。如果你已经播了企图获得道理的种子,那么何必纠缠其中呢。

如果你不是为了帖子的点击率和被关注程度,如果你不是为了显示自己“思想的深刻”和与众不同,那么你的目的在发完贴后就已经达成了。其后的言论是非,只是取决于你的时间和精力以及对方的歪曲程度。同时,你还应该相信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用俗语说就是: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不用因为尖叫的声音而感到孤立,因为尖叫的声音都是个别的。如果你看到为数重多的反对声音,你才有必要考虑自己的话是不是真的说错了。否则,继续你的思考和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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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庄生晓梦-言与意

韩东晖

庄子对“言”有两个著名论断:其一是卮言――无心之言――言无言;其二就是得意忘言。二者其实是一回事:只有得意才能忘言,只有忘言才能言无言――终身言,未尝言,终身不言,未尝不言。但得意忘言的理论除了作为一种生活、得道和逍遥的方式外,在理论哲学层面上还有它深刻的内涵,在中国语言哲学领域有重大意义。“得意忘言”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言不尽意”。庄子并没有说过这样一句话。“言不尽意”出自《易传・系辞》,但通篇《庄子》都在讲这样一个意思,《系辞》的作者很可能是受了庄子的影响。

庄子说:“世之所认为珍贵的道理,都是写下来的,而写下来的不过是语言而已。语言有可贵之处,它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所传达的意。意是有所指向的,意所指向的,是不可以言传的。但世人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因为言与书的真正可贵之处并不是像世人所认为的那样。”(《天道》)这也就是像《秋水》篇说的:“可以言传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或者《知北游》里说的:“道不可闻,闻者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

但如果言语真的只是“风波”,而不能达意,那还写《庄子》干什么?写了也不达意,看了也不知意,何必言?其实庄子认为言仍有所贵,只是言不尽意,而且容易横生是非。不过虽不尽意,还是可以传达一部分的,只是“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所以庄子横说竖说,正说反说,三言并说,再三地说,都是想用各种手法表达复杂而深透的“意”。当然,虽然可以传达一部分意思,但毕竟还是不尽,所以庄子使出浑身解数,从各个方面加以申说,唯恐读者拘泥词句,死煞言下,就像齐桓公。

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工匠)在堂下砍制车轮,听到读书声,就放下锥子和凿子,走上去问:“您读的是什么书?”齐桓公说:“是圣人之言。”工匠问:“圣人还活着吗?”“已死了。”

“那您读的,不过是古人的糟粕而已。”齐桓公大怒:“寡人读书,你一个工匠瞎议论什么?有说法还可以,讲不出来道理,杀无赦!”工匠说:“我是从我干活中体会出来的。比如砍制车轮,太松了就滑而不牢固;太紧了就涩而放不进去车轴。不松不紧,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嘴里却说不出。其中有个分寸,我无法向我儿子说清楚,他也听不明白,所以这活儿就得我一个人干,到了七十岁还在砍制车轮。古人和他们不可言传的意思都已死了,那么你所读的,不是古人之糟粕又是什么?”(《天道》)这当然是则寓言,寓意于言,读者切不可拘泥于言,拿来为秦始皇焚书做辩护。反过来说,这又是庄子“得意忘言”理论的例证。古人之书,能说的,是“物之粗者”。其深意,则是“物之精者”。物之粗者虽为糟粕,犹可一读;但执泥于糟粕,则不如不读。所以要去芜取精,取其精华而忘其糟粕,庄子是这个意思。如果真以为庄子要“焚书”,那简直是要以砍头来治头痛了。但我们头痛得厉害的时候,不是也会说“恨不得把脑袋砍下来”么?语言确实既让我们头痛,又让我们得保留。庄子又把古人之言的糟粕比作“迹”。“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避哉?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足)哉?”(《天运》)糟粕与迹,比喻不同,而意相似;意相似但又喻之以多种手法。

第二个层次是,非言非默。

既然言不尽意,辞不达意,还是不说为妙。正所谓“辨不如默”。(《知北游》)但辨不如默,并不是说非得一句话不说――看你怎么说:“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遣;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则阳》)

何谓足?足即圆足,“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此议之所止。”(《则阳》)因而争议就停止了。何谓不足?只是在外物上兜圈子,逐万物而不返,这样的言论必起风波,故不足。

庄子总结道:“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则阳》)这句话非常重要。既然无论言说还是沉默都不足以载道,那么也不足以废道。有人滔滔不绝,其实不着边际;一个人默默无语,无话可说,也许并不因为“风流不在谈锋胜,袖手无言味最长”,而是因为“沉默是缺乏自信的人最稳当的选择”。(拉罗什福科《道德箴言录》)

而“非言非默”则不然,它已经从单纯的开口闭口提升到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更高境界:体道,而不是说话,才能达到物之极处,天道至境;行道,而不是空谈,才能画出一条丰满的人生曲线。“非言非默”这个词看起来自相矛盾,其实正是以语言学上的矛盾来表达一种事实上的不矛盾。语言是静止的,对于运动的东西是很难刻划的;反之,一旦用类似矛盾的语句加以描绘,语言也就动起来了,活了。

当然,真的使语言活起来的还是意境,非言非默的意境:言无言,或者叫不言之言,不教之教,“其口虽言,其心未尝言”(《则阳》)――无心之言。正像《在宥》中的比喻:“渊默而雷声。”沉静不言而雷声轰然,这不就是“于无声处听惊雷”么?哲人们为说理圆足,常以言破言,以文字消除文字障,常每下一语,便又下一反语以破之。如《关尹子・三极》中云:“[ 虫+即] 蛆蛇(蜈蚣)食蛇,蛇食蛙,蛙食[ 虫+即] 蛆。圣人之言亦然:言有无之弊,又言非有非无之弊,又言去非有非无之弊。言之如引锯然,唯善圣者不留一言。”

古希腊怀疑派也说,反言破正,还复自破,就像吃泻药,腹中物除净了,药也泄尽了。

最喜欢此道的当然还是庄子和佛教尤其是禅宗。庄子自不待言,比如“无无”,“无有一无有”,“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机圆语活。佛经《华严经・十通品》第二十八:“能于一切离文字法中生出文字来,与法与义,随顺无违,虽有言说,而无所著。”《五灯会元》卷三有句云:“莫道无语,其声如雷。”正是对“渊默而雷声”的解释。第三个层次,便是“得意忘言”。“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外物》)

筌,也作荃,是竹制的捕鱼工具,其目的是捕鱼,其本身是手段,鱼已获而筌可忘。蹄是兔网,捕到了兔子,兔网自然也可以忘。不过这可不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做法,兔死狗烹是开国皇帝的惯用伎俩。倒是有些像科举制,宋太宗看到科举取士的盛况,不由得哈哈大笑:“天下英雄皆入吾我彀中矣!”都中了他的圈套。到了清代,可能该说“天下奴才皆入吾彀中矣”了。科举制一筌蹄尔!

言的目的是表意,得意自可忘言;忘言非不言,无心之言。既得意,则无言不合于道,无言可以害道,就像孔子得中庸之道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样。

不过话可以这样讲,实际上“术不可不慎也”。(《孟子・公孙丑上》)语言是以生活形式为基础的,是生活形式和场景赋予语言以确定的含义,比如一个盖房子的工人对另一个说:“砖!”另一个就递上一块砖,正是这一工作场景赋予了“砖”以确定含义而不致发生误会。但也正是生活使语言的含义不确定,这从汉语的一字多义和英语的一词多义就可以看出。

文字总是有限的,而生活是无限丰富的,所以以文字构成的语言总是想极力表现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避免不了一词多义,甚至两义相反,这叫“背出分训”。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乱”字:既有混乱之意,又兼训“治”,大治即大乱!大治后必大乱,大乱后复大治,正如“天下大势久分必合,久合必分”一样是中国古代的经常情况。但这还是小事。而因为语言误用所导致的各种形上学的假问题和隐喻式的概念,则深为严重。比如,我们可以说这个桌子“存在”,那个椅子“存在”,但当抽象思维达到一定高度,人们就开始讨论“存在”本身存在不存在了。英语中的be,在各种屈折变化中可作“有”、“是”来讲,是助动词,但后来人们把be变成being 作为“存在”本身了,因而产生了“存在”问题的争论。现代分析哲学致力于消除诸如此类的“语言的误用”,以此消解形上学问题。他们想把像苍蝇一样在开了口的瓶子里瞎碰瞎撞就是出不去的人救出来。结果思想的疾病是治了不少,但自己又给自己制造了不少不大不小的烦恼,遇到很多自己解决不了却硬去解决的问题。看来,还是庄子干脆!以卮言明道,以寓言喻道,借重言传道;道理虽不变,言可万变不离其宗,等到道理已明已喻,言可舍而不必留恋。正如到岸舍木筏,获鱼兔而舍筌蹄一样。以手指月,而手非月,既已见月,手可忽也。若要恋于手,迷于“迹”和“糟粕”,那月亮再亮也看不到了。

现代西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做过一个生动的比喻,说他的哲学是一架梯子,让人们借助它达到上楼的目的,而人们上楼实际上是为了取消哲学论争,以至他的哲学之梯也自然就被拆掉了。维氏的意思是想让人们上楼之后就不必下去了,因为哲学已经不存在了,而哲学实际上是是非的大本营,大本营被摧毁,人们就可以安安静静地生活和从事各种其它工作,不必再听哲学无聊的吵闹声了。庄子不也是这个意思吗?言是要忘的,但生活中又不得不说。生活中言语的述说和是非的争论并不是一回事,后者必须停止,而前者可以一直流淌下去,只要剔除了成心成见。不过直到现在,西方人也没有遵照维氏的旨意,还在搭各种各样的梯子,因为他们发现,连维氏自己后来也发现自己原来那架梯子出了故障。

《尚书序》的疏文中说:“故《易》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言者意之筌蹄,书者相生者也。“很可能是庄子启发了《系辞》的作者,但后者更平易一些。庄子之书,也不过是一筌蹄尔!得庄生之意而忘其言,正是庄子期望于我们的。两千多年前的庄子已慨叹无忘言之人可与之言,因为能言而忘之者须忘是非、齐物论、通死生,相忘于江湖,今天的我们能不能忘而与之言呢?哲人于词句,视之为旅舍、木筏,不可长久居,久居则固而拘矣。正所谓“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说庄子“百变不穷”就是这个意思。

文人于词句,“吟成一个字,捻断数根须”,“语不惊人死不休”,视之如终老之地,托身之所,不可须臾改也、志也。一字之差,意象全改,境界全无,正是审美的特点。那么,对于庄子,是当忘还是不当忘?有所忘,有所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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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言意之辩”与境界问题
蒙培元

一、“言意之辩”与玄谈

魏晋时期,曾经就语言和意义的关系问题进行过一场热烈的讨论,这就是有名的“言意之辩”。这一问题和玄学所讨论的中心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特别是人性论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讨论的中心是,世界与人生的意义能不能离开语言而存在?语言能不能表达意义?语言在认识中起什么作用?一句话,语言和意义究竟是什么关系?在这场争论中,出现了两种对立的主张,一是“言不尽意论”,一是“言尽意论”。它们虽然代表不同的哲学思想,但是从不同侧面对语言和意义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于促进人类境界的提高,起了积极的作用。

这个问题之所以引起讨论,既有理论上的原因,也有历史的根源。魏晋玄学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玄学取代两汉经学,是学术史上的一次变革。它一扫两汉以来的章句、象数之学,代之以抽象本体之学,它讨论世界和人的本体是什么等问题,同时涉及到认识的方法和手段等问题。当时,社会上出现了谈玄说远、崇尚无为的风气。士大夫阶层提倡清淡,常常讲一些“弦外之音”、“言外之意”,以表示清高、风雅。此外,当时还广泛开展了评论人才的活动,名士们以臧否人物、考察得失相唱和。特别是理论上开展的关于“名教”和“自然”的争论,更加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所有这些,都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在认识自然和人的关系的过程中,在对待“名教”和“自然”的问题上,语言究竟起什么作用?这样,言意关系问题就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这个问题,并不是魏晋时期才开始提出来的。魏晋玄学也有它的思想来源,玄学家总要从先秦著作中吸取他们所需要的思想资源。其中,《周易》、《老子》、《庄子》当时被称为“三玄”,就是他们的主要依据。他们以解释这些著作的方式来阐明他们的思想。“言意之辩”即直接来源于《易传》。《周易・系辞传》说:“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这些都是比较早的关于言意问题的论述,其中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可是在“言意之辩”中,这句话被用来向两个方面发展了。这场争论涉及的范围很广,它还同《论语》中的一句话有关。《论语》说:“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当时的学者们对这句话也发生了争论。孔子既然讨论过“性与天道”一类本体的问题,并且著成了文章,那么,从孔子的著作中能不能了解关于“性与天道”的思想呢?回答是不同的。但是,言意之辩决不限于对先秦著作的解释。这个问题的迸一步发展,就变成关于本体的境界能不能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问题。

二、“言不尽意论”

“言不尽意论”者以嵇康为代表,同时还有荀粲、殷浩、殷融、刘慎、何襄等人。但具体观点和论述有所不同。

荀粲是玄学中较早的一位人物。据说,他独好言道,谈尚玄远,尤好言意之辩。“粲常以为子贡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魏书・荀传》)他认为,人生的意义问题是超言绝象的,关于“性与天道”一类思想,不能从圣人的著作中得知。因此,“六藉虽存,固圣人之糠秕”(同上)。这无疑是对儒家经典的一次攻击,但它是通过讨论言意关系问题表现出来的。对《易传》中的那段话,荀粲也作了明确的解释。他说:“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同上)这里所谓象,即《周易》中表现卦义的物象,如乾有刚健之义,便以龙象来表示,龙即代表刚健;坤有柔顺之义,便以马来表示,马即代表柔顺。辞是说明卦象卦义的言辞,如象辞、文辞之类。荀粲认为,言所尽的只是具体的意义,并不是“象外之意”、“系表之言”。所谓“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就是物象和语言之外的意义,也就是关于“性与天道”一类的意义。他认为在一般言、象之外,存在着“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它是“理之微者”,微妙难明,“蕴而不出”、非物象所能表示,非语言所能表达,它是超乎言、象之上的,语言对它是无能为力的。在这里,荀粲把语言同意义区别开来,看到了语言本身所表示的,还不等于意义本身,也不是它的中介。在荀粲看来,所谓“理之微者”,且不说它的来源和内容是什么,它毕竟是某种抽象玄妙的东西,绝对不能用语言来表达。语言所表达的,只是关于具体事物的思想,只能反映事物的现象,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事实上,语言不仅表达形象思维,而且表达抽象思维。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的产物,具有抽象的特征。《周易》中的八卦是一种符号,它代表某种意义;为了形象地说明这种意义,又使用了不同的物象;为了说明物象所代表的意义,不得不使用语言。这本身就说明语言具有抽象的意义。因此,它才能成为进行思维、表达意义的工具。当然,抽象和普遍,也是随着认识的提高不断发展的。黑格尔说过,古代哲学家给予我们的,“是一个贫乏的规定,每个人都知道普遍,但却不知道普遍者之为本质”(《哲学史讲演录》第373页,三联书店1957年版)。魏晋玄学确实接触到本质的普遍和本质的抽象问题。但他们所谓“本质”,乃是一种意义的抽象,是一种心灵境界,不是一般认识问题,也不是逻辑抽象问题。因此,根本无法用语言去表达。

有个叫张韩的,为了证明“言不尽意论”的正确,提出了一个有趣的例子。他说:“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徒知无舌之通心,未尽有舌之必通心也。”《全晋文・不用舌论》)舌头是说话用的,人无舌当然不能说话,但是可以通心,交流思想。他进一步得出结论说,无舌不能说话,即不能用语言表达思想;有舌虽能说话,同样不能用语言表达思想。因此,只有不说话,才能“通心”。他利用生理器官的某些特殊现象,证明有离开语言的思想,这是很有意思的。现在,不是也有人用类似的例子证明没有语言的思想是存在的吗?

“言不尽意论”的代表是嵇康。他著有《言不尽意论》一文,但今已不存,无从得知其全部思想。只有从他的《声无哀乐论》一文还可以看到某些基本观点。首先,他用音乐作例子,说明心声之间,即思想感情同客观声音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他说:“声音有自然之和,而无待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嵇康集・声无哀乐论》)就是说,音乐是由金石管弦等乐器发出来的声音,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哀乐之情则出于人心,是主观的东西。二者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没有任何联系。“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假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同上)既然心声二者没有任何联系,因此,要了解人的情感不必从表情上观察,考察人的思想不必从声音上辨别。嵇康对自然声音和主观感情进行了区分,反对从声音、表情上了解人的性情,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能完全否定。语言、诗歌都是表达内心感情的,稽康否定了它们之间有任何联系,把音乐简单地看作自然之物,丝毫不能表达思想感情,似乎有更深的涵义,即强调心灵情感与境界的主观性,以及语言的工具性,二者并不是同一的。其次是强调境界的超越性与语言的现实性,认为后者不足以表达前者。其实,音乐也有自己的特殊语言,历史上所谓“知音”的佳话,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无稽之谈。嵇康本人就是一位高超的琴师,能听琴声。

嵇康从心声二物的观点出发,进一步作出了“言不尽意”的结论。他说:“知之之道,不可待言也。……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同上)“知之之道”就是意,它是对意义世界的认识,虽是主观的,却有其普遍性;而语言仅仅是一种“标识”,并没有确定的含义。各地风俗语言不同,没有共同的标准。因此,“言非自然一定之物”。嵇康已经看到不同地域和民族的语言差别问题,他也并没有完全否定语言的作用。他承认,语言作为一种“标识”,可以代表事物,但仅仅起一种符号的作用而已。既然是“标识”,也就不能完全表达思想。这里他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语言作为社会的产物,是历史上形成的,它有一定的适用范围。这说明它和意义是有区别的。但是,不可否认,在这个范围之内,语言又是“约定而俗成”的,是大家公认,并共同使用的。异俗之言,并不影响共同语的使用;不同语言,也还可以翻译。但在嵇康看来,不同语言之间是不能“通约”的。因此,语言仅仅是“标识”,它一旦形成,虽有一定的社会涵义,和思想有一定的联系,但并不是内在的,必然的。异俗之言,不能强通,因为“言非自然一定之物”。由此,他得出“心不待言,言不证心”的结论,这就把心灵境界说成是超言绝象的了。

“言不尽意论”在当时,特别是在文学艺术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起了积极作用。文学评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写道:“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情在词外曰隐。”他也承认有言外之旨、词外之情。嵇康曰:“嘉彼钓叟,得鱼忘筌;郢人逝矣,谁与尽言!”陶潜有“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的诗句。都是这种方法的表现。“真意”就是真实的意境、境界,它既是美学的,又是哲学的,在这里,意境和境界是一致的。有些作品中的“诗情画意”确实是非常令人寻味的,又是语言难以表达的。它表现的是诗人或画家的审美境界,而不是再现某个对象,是“神韵”而不是“形象”。《世说新语・巧艺篇》说:“顾长康画人,或数年不点目睛,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这种“传神写照”的方法已成为我国艺术史上的美谈。此外,它还影响到学习方面。陶潜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他所谓不求甚解,当然不是不求理解,意在领会精神,不在语言文字上费功夫。这也是大家喜欢引用的。这些例子说明,“言不尽意论”包含了深刻的意蕴,不然,它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积极作用呢?

三、“得意忘言论”

在言意关系问题上,玄学的代表人物王弼,提出了“得意忘言论”。它和“言不尽意论”有区别又有共同之处。

王弼的“得意忘言论”,也是以讨论《周易》中的言、象、意的关系问题的形式出现的,但由于是“以老庄解易”(这是借用流行的说法,但并不意味着,他是完全站在老、庄的立场解释“周易”。作为“新道家”,他当然有很多发展),他的思想就更加带有玄学的特点。我们知道,老子有“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说法,《庄子》则明确提出“得意忘言”的思想。《外物篇》说:“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王弼的“得意忘言论”,即由此发展而来。

首先,王弼提出了语言如何产生的问题。他认为言是由意即意义产生的。“言生于象”,“象生于意”(《周易略例・明象》)。又说:“大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周易・乾卦・文言》注)又说:“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照他的说法,物象是根据意义而生出来的,语言则是根据物象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先有意义,后产生语言。语言只是一种间接的工具,语言和意义之间还有“象”。这显然是受到《周易》的影响,不过也说明,他认为先有抽象意义,后有形象思维,而语言是从具体的形象思维中产生的。

“意”又是什么呢?意又叫作义,它是圣人“上观天文,俯察地理”而得到的对于世界本体的认识。义是就客观意义说的,意是就主观意义说的,它并不是圣人头脑里想象出来的,而是“天人合一”的。义又叫作理,具有客观普遍性意义。在王弼看来,理有两种,一是事物之理,一是“宗极之理”。事物之理属于“有”的范畴,言、象可以把握;“宗极之理”属于“无”的范畴,则是超言绝象的。前者用一般方法即可认识,后者用一般方法则不能认识。王弼说:“举夫归致以明至理,故使触类而思者,莫不欣其思之所应,以为得其义焉。”(《老子旨略》)“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周易・乾卦》注)他认为事物的变化是有“所以然”之理的,“所以然”之理是可以认识的,他并不否定“触类旁通”等逻辑推理。他在这个问题上,承认世界是可知的,并不是不可知论者。但是,王弼的认识论决不仅仅是认识事物的一般道理,他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理之“宗极”即最高本体。他解“一以贯之”说:“贯犹统也。夫事有归,理有会。故得其归,事虽殷大,可以一名举;总其会,理虽博,可以至约穷。譬犹以君御民,执一统众之道也。”《论语释疑》)又说:“能尽理极,则无物不统,极不可二,故谓之一也。”(同上)“理极”就是“一”,也就是本体“无”,它是万物的“宗主”。因此,如果得到它,就可以统御万物。“得物之致,故虽不行而虑可知也;识物之宗,故虽不见而是非之理可得而名也。”(《老子》四十七章注)只要得到\"宗致\",即不必经过实践经验,就可以虑知万事万物,可以分别一切是非。但是怎样得到本体呢?他说要“得意忘言”!

王弼是不是完全否定语言的作用呢?并不是。他明确承认,语言是表达意义的工具。就是说,他肯定了语言的作用。他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周易略例・明象》)因为象是由意产生出来表现意的,言是由象产生出来表达象的,言的作用也就是表达意。因此,要尽意必须通过言,离开语言就无法尽意。从这一点看,他承认语言是表达意义的工具,同“言不尽意论”特别是荀粲等人的观点是有区别的。

他接着说:“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在存意,得意而忘象。”(同上)他虽然承认语言可以尽意,但又认为,语言仅仅是一种间接的工具和手段,和本体意义并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如果执著于言和象,反而会妨碍意义的获得。“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同上)王粥的思想,“贵在得意”。“义苟在健,何必马乎(在《周易》中马有时又代表刚健)?类苟在顺,何必牛乎?义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同上)言、象和意有区别,这种区别主要是本体和现象、无限与有限、绝对与相对的区别。语言、物象既然是有限的,故不能执守言、象而不放。这对于反对汉以来寻章摘句,解释名物的章句、象数之学,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他又认为,言、象既是达意的工具,目的在于得意,所以得到了意,就可以把象忘掉,得到了象,就可以把言忘掉。这种“过河拆桥”的方法,是王弼思想的一个特点。在王弼看来,语言和意义的联系是间接的,也是暂时的;语言的作用也是有限的。意义一经得到,语言也就完成了它的任务,成为多余的东西,可以扔掉。这时,所谓“意”也就真正得到了,但同时也就真正变成了没有语言的意义世界,即境界。这样的境界是否存在,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在王弼看来,它确然是存在的。

从这里,他又进一步得出结论说:“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同上)固执言、象既不能得意,要得意,就必须忘言忘象。只有忘言才能得象,只有忘象才能得意。这就是说,没有语言的意义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这样,他就把语言和意义对立起来,终于又否定了语言的作用,这就和“言不尽意论”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和他的本体论有直接联系。在王弼哲学中,本体是一个超言绝象的存在,它不仅不可作感性认识的对象,而且不可作理性认识的对象。“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是道不可体,故但志慕而已。”(《论语释疑》)(“寂然无体”之体,是形体之义,王弼经常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体”字;“是道不可体”之体,是感触之义,不是体悟之义。王弼的本体论,主要是指“无体之体”。)本体道无所不通,但又不可用名称去形容;无所不由,但不可用语言去说明。既然不用语言,也就不是一般方法所能认识。王弼认为,有言则有分,“有分则失真极矣”;有言则“居成”,居成则“失其母”(《老子》三十九章注)。因为语言既有肯定,同时又有否定;既有所指,同时又有非所指。而本体是无所不通、无所不由的,对于这样的本体,只有无言。这和庄子哲学确有相通之处。这实际是指提倡一种直觉主义。他所谓圣人“从事于道”,“与道同体”“行不言之教”等等说法,也就是提倡这种无言的哲学。这当然是境界论的,所谓“与道同体”,就是实现“道”即“无”的境界。

在王弼看来,语言是纯粹主观的东西,“意”才是具有客观普遍意义;语言只能表达物象的性质,不能表达本体的意义。他虽然肯定了逻辑思维的作用(所谓“辨名析理”),却对它作了严重的限制。一般说来,人的思维,包括逻辑思维,都是离不开语言的,对《周易》的认识也应如此。人们认识世界,一般地都要使用语言作为工具,逻辑思维更是如此。词、以及由词组成的句子,是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思维的直接表现。这样的逻辑思维,当然是离不开语言的。王弼确实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提出“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的观点,但他没有停留在这一点上,而是追求无限的意义世界或本体世界,认为这样的世界是语言无能为力的,因而强调二者的区别。由于他把“意”看作是一种超言绝象的精神境界,是心灵所达到的最高境界,这样的境界超出了语言的范围,因而得出了得意必须忘言的结论。

四、“言尽意论”

和“言不尽意论”相对立的是“言尽意论”。它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语言和意义的关系,其代表人物是欧阳建。

其实,在“言不尽意论”提出的同时,就有言尽意思想的产生。荀粲兄荀R云:“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言。则微言胡为不可得而闻见哉?”(《魏志・荀传》)他不同意荀粲的观点。他认为圣人之所以“立象”、“系辞”,就是为了“尽意”,其微妙之旨就在言、象之中,通过言、象表现出来。因此,它是可以了解的,就是说,言是能够尽意的。

但系统地阐述这个观点的是欧阳建。他在当时可谓异军突起,旗帜鲜明地和“言不尽意论”展开了辩论。他的“言尽意论”,充分肯定了语言的作用,并且摆脱了解释《周易》的形式,它是建立在认识论的基础之上的。

他首先肯定,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理)是不以人们对它们的名称和语言为转移的。“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白黑已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全晋文・言尽意论》)但这只是谈语言和客观对象的关系问题,还没有直接谈到言意关系。他接着说:“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辨。”(同上)这才谈到言意关系问题。按欧阳建的说法,意就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理的认识,它是一种理性认识。有了这种认识,必须靠语言才能表达。“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辨物,则鉴识不足。鉴识至而名品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同上)这就是说,语言是交流思想情感的,名词(概念)是认识事物的。没有语言就无法交流思想情感,没有名词就无法认识和分辨事物。但仅就这一点来看,它和王弼的说法并没有多大区别,因为这一点王弼也是承认的。他又说:“原其所以,本其所由,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辨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名随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同上)这一段话,就把欧阳建和王弼区别开来了。这里有几层意思。(一)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名称和语言,但是要认识事物,就必须使用名称;要表达思想,就必须使用语言。因此,名称、语言对于认识事物、交流思想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既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二)他用形影关系比喻言意关系,这个比喻说明,语言和思维之间具有必然联系,二者不可分离。(三)他还认识到,语言是随着思想的发展而发展的。人类的思想和认识不是停止不前的,人类的语言也不是僵死不变的。认识不断前进,语言也在不断丰富;新的认识领域被打开了,新的词汇也就随之产生了,语言的含义也就相应地扩大了。这个“言因理而变”的思想,已经被人类认识史和语言发展史所证实。正因为言意如“形存影附”,不可分离,欧阳建的结论是,“言能尽意”。他是完全肯定了语言的作用。

欧阳建的“言尽意论”,具有认识论意义。他认为,意义是客观的,语言作为认识的中介,也是客观的。大要认识世界的意义,必须通过语言,语言的意义就是世界的意义。从语言学讲,这是一种指称理论,语言所指称的对象,就是客观事物及其意义(理),二者是同一的。但他取消了玄学家们所关心的形上问题,境界问题,只是从一般认识论与语言学的角度讨论言意关系,并没有对人学本体论的问题作出回应。从一定意义上说,他同玄学家们所讨论的不是一个问题。他们所说的“意”,涵义并不相同。欧阳建所说的“意”,是形而下的事物之理;王弼、嵇康等人所说,则是形而上的本体意义。前者所说,是主客体的认识问题;后者所说,则是人的存在问题,境界问题。

五、意义及影响

从这场辩论中,我们可以得到两点初步认识。

第一,这场辩论和哲学认识论问题有密切联系,但又不等同于认识论问题,它还涉及到心理学、语言学的问题,特别是境界论的问题。因此,要作具体分析。

欧阳建的“言尽意论”,始终坚持认识论的基本前提,从思维和语言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说明了二者的关系,充分肯定了语言的作用,这是他的贡献。但是他又说,言意“不得为二”,这就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差别,忽视了语言在表达意义方面并不是没有局限性这个事实。言意是不是像形影关系一样不可分离,这是可以研究的。据现代心理学实验证明,大脑皮层是思维的物质基础,在大脑中还有语言中枢。语言中枢中的某些部分被破坏后,语言将受到严重影响,但思维并不受影响。这个事实说明,思维和语言从生理机能来说,还是有区别的。在这一方面,“言不尽意论”所提出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既然语言和思维之间存在着差别,语言并不等于思维。那么,差别究竟何在?事实上,因某些特殊原因而不能说话的人(包括儿童)确实是有思维的。人们在运用语言时,常常感到词不达意,或有未尽之意,这种现象也是存在的。嵇康等人否定语言的作用,但他们确实看到某些现象和问题。他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提出科学的论证,但他提出的这个问题,对于解决人类思维之谜,至今还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个问题同哲学认识论问题虽有联系,但毕竟是不同性质的另一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事实上,嵇康也承认,客观世界是存在的,人是可以认识的。他的真正用意,是要实现超越不群的心灵境界,这不是语言或认识论问题所能解决的。王弼的“体无”之学,也是以实现本体境界为宗旨,不是一般的语言所能解决的。

第二,这场辩论涉及到各个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不仅影响到当时,而且影响到以后。对宋明理学也有影响。二程据所谓“玩其辞,得其意”,“下学上达,意在言表”就是讲言意关系的,但其目的则是实现人生的意义,也就是实现形而上的精神境界。宋朝的鲁饶说:“若读书而能求其意,则由辞以通理而可上达。若但溺心于章句训诂之间,不能玩其辞之所以然,则是徒事于语言文辞而已,决不能通其理也。”(《宋元学案》卷八十三)鲁饶是一个理学家,他认为言是下学,是“下面一层事”;意是上达,是“上面一层事”,二者明有区别,但可寻言以观意,下学而上达。这和理学家所讨论的“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本体论问题有直接联系。所谓“通其理”就是通向“心理合一”的境界,也就是“一心之中,天理流行”的境界。明朝的薛u说:“凡圣贤之书所载者皆道理之名也,至于天地万物所具者皆道理之实也。”故“学者当会于言意之表。”(《明儒学案》卷七)“会于言意之表”就是他所说的“性通天”,实现“天人合一”境界。但他认为言意虽非一事,但言可尽意。罗洪元则认为,“言固不尽意也。”他说:“可闻者言也,所以出此言者,人不得而闻也。岂惟人不得闻,己亦不得而闻之,非至静为之主乎?……惟所从出者存于其中,受命如响,如是而言,如是而默,言默殊而吾未尝有二主也。”(同上,卷十八)罗洪先是王学派的重要人物,他宣扬一种“主静”说,认为本体就在心里,无论言与不言,都有一个主使者即心之体在起支配作用,他把语言看作是本体的一种外部表现,“不言”也是本体的表现。他所关心的也是心灵境界问题,不是语言问题或认识问题。按照他的观点,“不言”也是一种存在方式。

魏晋玄学和宋明理学,是我国古代哲学史上的两个重要时期。玄学家和理学家们都以谈玄说理,即讨论道体等问题而著称。他们涉及到对自然及人的意义的认识,即所谓“天道性命”一类问题,也就是涉及到人的存在及其价值的问题。因此,言意问题引起他们的重视就不是偶然的了。通过言意之辩而确立意义世界,这是他们的共同目的,但这所谓“意义世界”,不是对象化的客观认识,也不是纯粹的语言分析,而是“天人合一”的心灵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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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隐意、影射都应该尽量避免,因为我们这里不是文学论坛,而是“事务论坛”。文人骚客来这里泼墨显然是来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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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而断章取义也不仅是指机械性的抽出几句话来颠倒是非,它也有更狡猾、更中性、更隐蔽的表现形式。有些人恰恰就是这样“狡猾的”断章取义的,而且做到不论是使自己还是使他人都觉得这是一种很高的辩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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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自己之所以反驳并非是不明白对方的意思,而更多的是习惯于反驳。而你反驳的方式却往往不是对言辞之后的真意来辩驳,恰恰针对的是对方的言辞和话语包括态度,而争论和争吵也就是由此产生。所以,谁是始作俑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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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呵呵 以彼之矛 攻彼之盾? :)

恋人吵架的时候 有一句话叫 先回头的是天使 一生的幸福或者是一世的遗憾 也许就在一念之间  相爱的人是为了爱而退让 我们也可以为了孩子而退让啊  肯退让的人 才是勇者 是天使

无论什么人争吵 到后边都是为了争吵而争吵了  为什么不试着做真正的有自信的强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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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其后的言论是非,只是取决于你的时间和精力以及对方的歪曲程度。
同时,你还应该相信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用俗语说就是: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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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忘言 ― 论坛言论建议(二)

(-003-)  (-006-)  (-018-)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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