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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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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我个人一直认为是希望之光调查组代表实际的调查复查人帖到在路上论坛(原则上说,调查/复查人也有权利自己帖上来,由于涉及到一些一些关键信息需要处理,比如地址、联系方式、姓名等,所以才要求先交到内部,由我们处理后帖出)。可这样一来,许多人就开始想着怎样按自己的意愿来“修改”报告。这一点我是坚决反对的。前几天关于复查报告已经争论过一次了,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尽量保持原貌的公开。可这次公开调查报告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些相似的意见。总是有各种理由反对比较原封不动得公开调查报告。变公开调查报告为公开“发布资料”。我希望大家都来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下您的意见。

  目前我们调查组的报告处理流程是这样的,大家看看是不是要修改。将调查报告和复查报告区别对待。
引言回复:
B:调查/复查报告处理
  1、整理。
  接到调查/复查人提交到调查组的原始报告后,相关内勤按调查/复查报告的规范格式进行初步处理。处理时尽量尊重报告撰写人的用词习惯和语气。保持原报告的风格。对于个别笔误,可酌情改正。对于其他方面的修改,一定要征求报告撰写人同意后才可进行。期间应保持与报告撰写人的联系(对于原始报告内容、格式与我们要求严重不符的尽量让调查/复查人自己重新撰写报告或修改报告,我们给予适当指导)。
  2、确认。
  相关内勤将初步处理的报告帖到调查组工作论坛,经组长(副组长)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公开”和“提交”。
  3、公开。
  按下帖规定的规范处理后公开到“在路上”论坛。
   非调查工作进展帖----调查/复查报告公开到在路上论:
   http://******
  4、提交。
  如果是复查报告就直接转数据中心论坛。
   由相关内勤在数据中心论坛发新帖,将报告内容复制。完成提交。
  如果是调查报告,就直接由调查义工本人(或数据库岗位内勤)录入。具体规范见下帖
   非调查工作进展帖----提交审核的新资料及数据库录入:
   http://******
 

引言回复:
资料处理方法:(注意如下几点)
  1、公开调查/复查报告。应与提交调查/复查报告到数据库/数据中心同时进行。
  2、处理时尽量尊重报告撰写人的用词习惯和语气。保持原报告的风格。
  3、对涉及孩子隐私的部分按照如下示例的标准。处理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4、对于个别笔误,可酌情改正
  5、对于其他方面的修改,一定要征求报告撰写人同意后才可进行
  6、对于是否加上希望之光审核结论的问题:原则上不直接在报告的资料部分添加,但已有确定结果的可以酌情处理(一定要注明该条目系loh添加)。提倡审核后跟帖集中说明审核结论。


下面是代表一部分人的观点,我也帖在下面:
引言回复:
  希望之光的公信力是希望之光这个团体所形成的公信力,而并非一个组,一个部分所产生的公信力。 如果说,我们先公开孩子的资料,然后资料组组员再跟帖说,哪个孩子被审核过,哪个孩子没过,一定会有网友来质疑,责难。 那么因此多多少少要给其它组员很多压力,并且影响到希望之光的形象。那么我们的公信力,又从何而来? 在修改调查报告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和调查的网友/义工做协调,或者说,在调查前就写得很清楚,说将来会删减不被公开的孩子的信息,那么调查的网友/义工应该会在同意这条的基础上去调查,并且回来写报告 虽然说,公开孩子的资料是调查人员的自由。但是,贴在希望之光这个论坛上,又是相关内容,那么在潜意识里,就会引人理解成,是在希望之光的默许下贴出来的。那么将来在承担责任时,是整个希望之光来承担的。
  复查报告与调查报告的区别在于,复查报告是在复查希望之光已有的个案,停止资助或者继续资助的结论,是我们需要承担的结论,所以完全公开没有问题。而调查报告的性质是不同的。
  所以关于调查报告的公开,希望**从新考虑一下,哪怕重新修改公开报告的规矩都是必要的。


关键的问题就是我们审核没有通过的部分孩子的相关资料要不要公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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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还有一个拿来做理由反对公开调查报告得是说我们没有权利公布我们未发布得孩子得资料。

其实这个不是什么问题。 因为我们调查得时候都签了授权书(包括未发布得孩子),也就是说未发布得孩子与发布得孩子一样,都有授权我们不以商业为目的得使用他们得有关照片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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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审核的详细具体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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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审核的详细具体标准是什么?


?审核就是几个审核义工根据调查义工的调查报告和外联的核实资料,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个人的标准给出判断。原理是跟民主集中是一个道理。

所以我觉得我们这个环节应该可以公开的,让所有网友监督我们。并且也一直认为广大的网友应该会给出客观的评价,不会引来什么“质疑,责难”,即使是个别网友对一些具体个案有一些个人意见,那也是可以帮助我们改善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公信力,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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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就是没标准咯,审核都是这么儿戏的操作,却去谈审核之后该不该严肃的问题,似乎过于搞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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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就是没标准咯,审核都是这么儿戏的操作,却去谈审核之后该不该严肃的问题,似乎过于搞笑了吧?


晕,连这个集中大多数人的个人标准就是集体的统一的标准的道理都不知道啊?确实有点搞笑。(这是另一个问题,希望可以另外讨论,呵呵)

这里好象讨论的不是审核之后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吧!欢迎有关本帖主题的有建设性意见的讨论,喜欢进行无关的讨论的请另外发帖去“质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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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该讨论的是应该在审核前就应该全部公开资料,而不是审核后才公开通过的资料,仅仅是几个义工参与审核就说是大多数人的标准,这道理我确实是第一次听说
我之所以提出审核标准就是要说,这个审核没有通过这个词根本就是一个不公平的概念,在原则上已经是不公平了,那么对于之后是否公布就不是实际的意义了
不知道你提出这个问题是基于内部公开呢还是作秀,如果真的是想做到公开的话,那么即使是不公开之后的部分资料,也必须要有一个大家认同的标准来做审核,一时之间确定不了这个标准,也应该先公开让侯资助人先审核进行审核者,如果仅是为了作秀,那是没有任何意见了,爱怎么着还是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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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该讨论的是应该在审核前就应该全部公开资料,而不是审核后才公开通过的资料


我真的要晕了,我说的不就是说我个人认为可以在审核前原封不动的公开所以调查义工提交的报告。而不是等审核后公布通过的资料啊。“困惑:审核没有通过的部分孩子的相关资料要不要公开”。估计是题目说的不清楚?搞了半天,还是等于没说,换一个题目去,哎:)

看T2000的跟帖,我不知道这个到底意味着什么?是说明
应该公开(因为有人开始对LOH严重的不信任!并且要求公开报告内容。)?
还是应该不公开(因为我觉得不应该存在的有人所担心的质疑,责难说不定真的存在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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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我个人一直认为是希望之光调查组代表实际的调查复查人帖到在路上论坛(原则上说,调查/复查人也有权利自己帖上来,由于涉及到一些一些关键信息需要处理,比如地址、联系方式、姓名等,所以才要求先交到内部,由我们处理后帖出)。可这样一来,许多人就开始想着怎样按自己的意愿来“修改”报告。这一点我是坚决反对的。前几天关于复查报告已经争论过一次了,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尽量保持原貌的公开。可这次公开调查报告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些相似的意见。总是有各种理由反对比较原封不动得公开调查报告。变公开调查报告为公开“发布资料”。我希望大家都来就这个问题发表一下您的意见。

资料处理方法:(注意如下几点)
  1、公开调查/复查报告。应与提交调查/复查报告到数据库/数据中心同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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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困惑:关于调查复查报告的公开方式:

这有什么好讨论的,做个表格不就完了
前一部分是不应该公开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后一部分是公开的资料,以具体数字化的形式来表现,例如,牛这一栏,就填几头,这就不存在任何暴露隐私的问题了,网友质疑不是质疑资料有没有修改,是质疑这份调查报告中到底包含了多少个人感情色彩,这些色彩都抹去了既直观又没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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