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752|回复: 8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希望之光从成立到现在,一直是一个松散的团队,人员进进出出。由于人员的更迭,新人对规章的了解和执行都需要一个“磨合期”。如果人员更迭频繁,那么,对规章的制定和执行而言,就是一个“磨合期”接着又一个“磨合期”。上一批人刚刚磨合好,因为种种原因,又要换人,于是又是一个磨合期。(以上内容出于本人揣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2、        说到了磨合期,就接着说车子,再好的车,可能也经不起一个又一个磨合期的折腾。除了驾校的教练车,一般人的车,总是希望磨合期少一点的。驾校那是没办法,一般人弄辆车,总不是希望开驾校吧。

3、        自己的车子,要让新手驾驶了,总是巴望着新手对车子越熟越好。一方面对车本身有好处,至少可以让车平平安安多开几年;另一方面,对车上的乘客也好,让大家都安安全全的;还有,对这车子将要遇到的行人(或别的车子)也好有好处,保证别人和自己的安全。

4、        唠叨了这么多,一回头,才发现离主题实在是绕得太远了。按我的理解,希望之光应该是有新人培训的。但这里却总让人感觉到有磨合期的存在,包括老义工也时不时有磨合之举。什么原因?恐怕是“驾校”的问题――人员培训的组织和方法需要改进。或者说,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理解得不够。

5、        假设希望之光到目前为止缺乏一整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那么,论坛的管理就需要依靠借鉴别的管理制度,比如公司管理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等等,不管什么管理制度,总是需要学习琢磨的。不学习琢磨,就像张德培曾说的――不行。

6、        呵呵,说到这里,直说了吧。我现在是希望之光信件版的版主之一,大约是2004年9月上任的,版主应该怎么当,我不是很清楚。对于不知道怎样当好版主这事,我负责。但同时我还想搞懂的是,版主和论坛组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7、        写上面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在希望之光我能到的地方找了一下,看了一下《版主管理规定》。本来想找《论坛管理条例》,但只看到《论坛管理条例》的标题,没找到具体内容。所以还是不明白版主与论坛组的关系。

8、        那么就理解为领导与下级的关系吧。我接触过的经验,在一般机关里,下级要服从上级,但领导做出什么涉及下级的事情,还是会事先告知下级一下。

9、        或者理解为主人与客人的关系。还是我自己的经验,客人如果到主人的家里帮助干活,那么主人会给客人一点空间。

10、        扯了这半天,我究竟要说什么?呵呵,要说的是,论坛组到各版发公告,事先没有通气,站内短信也没有,版主应该怎么办?

11、        如果没有记错,我刚来希望之光的时候,正赶上T2000与义工吵得不可开交,一个原因是当时T是版主,而义工移动他版里的贴子,没有告诉他。

12、        我不会吵架。但我也觉得直到现在,论坛组与版主之间好像还是有“人治”的痕迹。这种人治的环境总是让人心生惶恐,这不是什么好的感觉。

13、        上级让总是让下级觉得惶恐,不知道符不符合现代管理学原理。


(发出来才看到,原来《论坛管理条例》在意见版,为什么输入关键词搜索不到呢?    补课了,不过还是没搞懂“关系”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胡兄说话总是条理清楚,12345,呵呵
嗯,这个话有道理。知会是必要的。


又及,说的是斑竹更替公告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具体问题:

6、 但同时我还想搞懂的是,版主和论坛组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事先告知一下..或者...给一点空间..。


版主是论坛组授权管理分论坛的管理者;论坛组由组长和分管论坛的副组长行使这一管理权,类似坛主;至于论坛技术上的事情,由网络组负责,类似管理员。

两者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坛主--管理/授权--版主,版主--管理--论坛。

通常的论坛管理应该是版主负责,只有关系到整个论坛的安危比如违规帖子出现的时候,坛主才可行使管理权。

在坛主和版主对具体事情有不同的管理意见的时候,坛主有超过版主的管理权,但是在(强行)实施(比如撤销版主的管理动作)的时候应该同时告知版主,版主应尊重坛主的管理权,但是可以在公共空间,比如版主论坛提出申诉,常务组负责受理。
10、 论坛组到各版发公告,事先没有通气,站内短信也没有,版主应该怎么办?

版主的任命,应该是以原版主认可为前提,所以新版主的上任应该告知各已有版主,并获得认可。至于方式,不一定规定死了,但是事先打招呼是应该的。如果这次任命没有提前告知各位版主,我猜想主要原因应该是疏忽。这个问题,不知道制度里面有没有,没有的话,应该规定一下,也算是一个建议。


半具体半抽象的问题:
12、 我也觉得直到现在,论坛组与版主之间好像还是有“人治”的痕迹。这种人治的环境总是让人心生惶恐,这不是什么好的感觉。
5、 假设希望之光到目前为止缺乏一整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那么,论坛的管理就需要依靠借鉴别的管理制度,比如公司管理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等等。


不管有没有这种情况,人治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制度化的治理才是方向。如果说具体到咱这疙瘩,不是没作,也不是不想作,大概是作的不够吧。



抽象的问题:
4、 按我的理解,希望之光应该是有新人培训的。但这里却总让人感觉到有磨合期的存在,包括老义工也时不时有磨合之举。什么原因?恐怕是“驾校”的问题――人员培训的组织和方法需要改进。或者说,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理解得不够。


的确是制订和执行理解的不够,很多问题和看法,特别是细节一些的,并不是完全一致。分歧在,效率就低。活一来,就过去了。



我的理解,不代表别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密码效率好高。

呵呵  我主要是想要明确一下论坛组与斑竹的关系。

不涉及具体问题,实际上,关于公告的具体内容,我事先是知道的,并且支持熊去挖坑,熊不挖,难说我都会去挖。但这与论坛组的“管理”行为,是另外一码事。

――主要是想借此把规则确立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0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不好意思,我是和胡卯在QQ群里讨论这个事情的,然后就告诉论坛组组长胡卯知道并认可了,这个在程序上确实很不正式 (-020-) 以后一定注意 (-020-)  (-020-)  (-0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版面里有三种可以选择的形式,通告,公告,置顶
通告一般由管理员发出,可以直接送到各个版面
公告和置顶一般都应该有斑竹发,管理员一般很少会跑到一个具体的版里面帮人家发公告,这些是各个论坛的管理者都知道的,我做这么多论坛的管理员就从没有试过在一个具体的版里发公告,一般要针对一个版的问题,发个帖子,自然有斑竹帮忙置顶,至少这些动权力的机会,得多留给别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胡筒子提的问题,确实也在一直折磨我。
一般来说,不是没有办法明确界定,各种操作和权限的分工,而是界定这个需要花费多少成本。
总是在明确于成本之间左右和徘徊。

比如这次发信件交流的版主公告。因为自己最近比较忙,上网时间少。晚上收到熊的QQ留言,通知已经挖坑成功了,让发公告,一看留言是上午的。就觉得已经过了大半天了,也许linda 在等着确认呢。就匆忙先到网络组发了修改名单的要求,想想等网络组修改后,我不一定什么时候看到呢。就顺手事先把公告发了。这个确实,缺少一个与版主沟通的步骤。 (-002-)
还有,这两天在想,这个版主公告的置定取消?是置定多久呢?
自己想,一个星期差不多了。到时候,是自己随手取消掉,还是留言给版主,让版主取消呢?这一点也一直比较混乱。

就这几点,想想,先规定一下,操作起来,看看。

1.发布版主更替公告,由论坛组在相应版块来发布,事先需知会当值版主。(这个主要出于时间和方便的角度,就不麻烦版主帮忙发布和置定了)
2.版主更替公告的取消,由版主根据相应版面的整理情况,自行取消。置定参考时间,为一周。
3.如需发布其他公告,由论坛组和相应版面版主,针对具体情况,沟通后发布。建议由版主代为发布。
4.以上几点所指论坛不包括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1-18 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管理学问题探讨 [建议建立斑竹更替的规则] 【已采纳

2.版主更替公告的取消,由版主根据相应版面的整理情况,自行取消。置定参考时间,为一周。


嘿嘿,我要赶紧把自己从风头浪尖上摘下来,嘿嘿 (-0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4-29 09:06 , Processed in 0.08657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