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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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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吗?
  几天前读到一篇文章,是《环球》杂志刊载的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先生的一篇访谈。我看到的文本的标题是:“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

  何院士访谈的第一个小标题是“人与自然,以谁为本?”

  何院士在访谈中说:“在这里,我要尖锐地提出一个理论问题: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奉行的应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这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我认为,应该以人为本。我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

  何院士“在这里”提出的所谓“尖锐的理论问题”、“深刻的哲学问题”是什么呢?原来,无非是国际上早已熟知的,并受到愈来愈多批判的人类中心主义或人类中心论。例如,早在1992年8月,在瑞典乌普萨拉举行的第九次国际科学哲学大会上,瑞典科学哲学家格斯特隆就曾对造成人类环境破坏的现代科学技术进行过尖锐的批判;我国著名的生命伦理学学者邱仁宗教授也早在1998年就在刊物上发表了题为《脱离人类中心论―――关于环境的伦理》的文章。可见,何院士“在这里”提出的,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而只是一个伦理学界长期争论着的老话题。在他的文章中,“以人为本”和“以人为中心”,可以说完全是同一的概念。

  环境伦理学界一直在关注的一个理论焦点是自然的价值。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否认,人是自然的产物,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那么,曾经孕育了人类和地球上各种生命的大自然,是仅有其工具价值呢,还是也有其本身的内在价值?人类毕竟与动物不同,对于动物来说,自然界只有两种东西:能吃的和不能吃的,其他无所谓价值。对自然的价值判断,是人类在脱离了单纯把自然看作生存依托之后,才有可能产生的高级理性思考。而正如前述邱教授的文章里所说的,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的生母只有工具价值,那是对母亲的污辱,也是对自己的污辱,同理应当可以推及大自然这个人类共同的母亲。事实上,人类,特别是我们中国人,早就赋予了大自然以远超于工具以上的价值,中国古代无数的哲学、文艺作品都以歌颂自然的美和从中所感悟的伦理原则为主题。老子的《道德经》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中国古代文人眼里,自然不仅是美的,而且是有“德”的。仅仅把自然看作人类的“工具”,历来不是中国哲学的传统。

  这次争论的核心,即对于人类来说,大自然是否具有超越工具以上的价值这个问题,其实是两种世界观、价值观之间的根本性分歧。当我读到何院士所说的“我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这句话时,不由得想起几年前,当许多民间环保人士正在热衷于保护可可西里的野生藏羚羊、反对盗猎的时候,北京某著名大学的一位教授竟然当面问我:“就算藏羚羊都灭绝了,又有什么关系?”我一时语塞,只能反问一句:“那大熊猫都灭绝了,又有什么关系?”那位教授也无言以对。其实,按何院士的逻辑,大规模猎杀藏羚羊也是“以人为本”的,攫取藏羚羊绒不也是“人”的需要吗?

  由此看来,在这个大本大源的问题上,我们与何院士的分歧不是通过争辩就可以达成一致的。我们并不企望能“说服”对方。也许,点出彼此分歧的要害,也就适可而止了。

  当然,一切争论的起源,还是因为地球上有了人类这个既能操纵高级科技手段,又能进行高级抽象思维和价值判断的物种。在这个问题上,人类不得不扮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其前提本身就隐含着悖论,也就是整个争论的一个令人尴尬之处。不仅如此,当人们试图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评价人类对自然所带来的影响时,却发现自己也是这个“自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对自然的影响也同时在影响着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因此人们也“中立”不起来。这两者便构成了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的双重困境。

  《环球》杂志刊载的对何院士访谈的文章的第二个小标题是“驳‘人要敬畏大自然’”。

  我的理解,“人要敬畏大自然”这个提法有两层含意:一,人类应当尊重大自然;二,人类应当畏惧大自然。我想,人类的聪明才智发展到今天,没有人会把这个命题理解为既然“敬畏”,人类就只能匍匐在大自然脚下而无所作为。事实上,自猿猴从树上下来变成人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对大自然的改造。中国古话所说的“沧海变桑田”等,就是对这个过程的概括。

  问题在于,古代人类的技术能力毕竟有限,在近代工业文明出现之前,人对自然的改造,一般都在自然能够自我恢复的范围内(当然,其前提是人类影响自然的活动由于某种原因而中止了):城池、宫殿会湮灭,林木会再生,桑田久被荒废也会再变为沧海。但是时至今日,人类已经掌握了几乎是永久性地改变地球本来面貌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如果人类仍然认为大自然不过是一个可以任由宰割的顺从的对象,就可能给地球造成不可恢复的负面影响。因此,人类在实际采用这类技术时,就应格外慎重。

  何院士是物理学家,当然比我们更懂得要尊重自然规律的道理,而规律正是大自然最重要的内在品质之一。违反自然规律所造成的长远后果,往往也正好违背人类的初衷,这就是恩格斯所谓的大自然的“报复”。

  回顾人类历史,特别是近几十年的中国当代史,我们所做的违反自然规律,从而遭到大自然“报复”的事还少吗?“大跃进”时代的“豪言壮语”,比如“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大炼钢铁,超英赶美”之类的话及其后果,想来何院士也还不致忘记。谁能保证,我们今后就不会再干这种蠢事呢?

  至于第二点,所谓畏惧,是指当地球上发生自然的或人为引发的大规模灾难时,人类的避难逃生本能。而这种本能的依据,就是一个“怕”字。当发生这类灾难的时候,我想任何人也不会从容地“挺身而上”。

  地球上发生这种灾变,既有历史的记录,更存在着将来的可能。不提这次印度洋海啸,仅凭几十年来的记忆,我们就经历过1976年瞬间死亡24万人的唐山大地震,经历过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件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爆炸事故,等等。后两者死伤人数都以万计,而它们不都曾被视为人类改造自然的成就吗?毕竟,人类对于已经掌握的科学技术的长远后果的预见性,还是很肤浅的。如果像海啸这样的自然灾害目前还难以准确预报的话,那么对人为的灾难我们是不是应当努力防患于未然?而这种预防的出发点,难道不就是一个“怕”字,怕出事,怕死人吗?

  所以,我个人认为,让人类敬畏大自然,在大自然面前谦卑一点、谨慎一点,不要那么自信乃至狂妄,不要认为整个大自然都天然地以人为“中心”,只要我们“一声吼”,地球就得“抖三抖”,这并没有什么坏处,上不到“反科学”的纲上去的。

  相反,据我看,这才是对待“科学”真正理性的态度。须知科学技术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当我们到处挥舞它的时候,请留神别伤了自然,到头来,也伤了自己。

  何院士看到最后一句话时,可能会笑着说:“哈哈,怕伤了自己,可见还是‘以人为本’呀。”但这个笑并不足以模糊我们与何院士之间“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这两种价值观的原则分歧。能够超越自己,去思考和追求一种更高的道德原则和精神境界,我想这应当是人类智慧的最高表现吧。

  □梁从诫(北京环保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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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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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敬畏自然”的争论很热闹,“敬畏自然”本就有两面的理解,真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还生出这么多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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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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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毛泽东统治时代的的后遗症,大多中国人包括很多科学家,都不尊重自然。要是大家都象西方人那样敬重爱护自然就好 (-011-)  (-011-)  (-011-)  (-011-)  (-011-)  (-011-)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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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转帖]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吗?

不知道是不是毛泽东统治时代的的后遗症,大多中国人包括很多科学家,都不尊重自然。要是大家都象西方人那样敬重爱护自然就好 (-011-)  (-011-)  (-011-)  (-011-)  (-011-)  (-011-)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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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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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毛泽东统治时代的的后遗症,大多中国人包括很多科学家,都不尊重自然。 (-011-)  (-011-)  (-011-)  (-011-)  (-011-)  (-011-) 了



  咋和我想理解的一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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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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