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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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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工作需要,在此面向各位网友征召版主一名。

要求:有充裕的时间上网。

待遇:试用期过后,可以享受请长假(最长3个月)的待遇。

备注:希望各位仔细思量自己的时间,千万不要因为在这里做斑竹,耽误了正常生活。

联系方式:hongw91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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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石头前来报道,俺时间充足!但是还不是义工!能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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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要求:有充裕的时间上网。

待遇:试用期过后,可以享受请长假(最长3个月)的待遇。


充裕什么意思?天天报到?时时在线?

请假怎么解?呵呵,是说正式作版主后就可以三个月不上论坛?……
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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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呵呵,是看得有点儿晕。
回石头,信件斑竹不要求一定是义工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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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汗,,晕到~~~

突然想起来,就是那个斑竹规定是不是应该也放在外部论坛,这样网友也应该看的到.
申请斑竹的话,参照上面的基本要求就可以了?

916权衡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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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待遇:试用期过后,可以享受请长假(最长3个月)的待遇。


这个这个,我早过试用期了,居然没主动提出享受长假待遇,坛主也从来没拿这个待遇表彰我一下,我也太老实了!坛主也太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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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shock:  
汗,,晕到~~~

突然想起来,就是那个斑竹规定是不是应该也放在外部论坛,这样网友也应该看的到.
申请斑竹的话,参照上面的基本要求就可以了?

916权衡一下,看看.


嗯。。可以放在意见和建议论坛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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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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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才看到这里招聘斑竹,胡乱说几句:

由于工作需要,在此面向各位网友征召版主一名。

要求:有充裕的时间上网。

待遇:试用期过后,可以享受请长假(最长3个月)的待遇。

备注:希望各位仔细思量自己的时间,千万不要因为在这里做斑竹,耽误了正常生活。

联系方式:hongw916@126.com

这个招聘广告,很有趣。

第一:信件版斑竹的招聘要求,就是“有充裕的时间上网”这一条?我怎么觉得还应该有其他要求呢?比如对LOH有一定了解、认同LOH论坛的基本原则、热心于和LOH受助孩子交流、对版面管理有一定经验等等。毕竟,信件交流版,目的是“希望之光、网友与受助儿童、儿童家长、学校老师之间来往的信件;相关信件的写作知识,写作技巧;在信件交流中的求助、建议等。”不是简单的有时间就可以当斑竹的。

第二:关于斑竹请假时间的长短,LOH有《版主管理规定》,三个月长假之说,显得很荒唐。具体内容见: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7324\">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7324</a><!-- m -->
七、版主的请假规定
(一)、版主超过一周不能登陆论坛履行管理职责的,要提前和该版其他版主沟通;
(二)、版主超过两周不能登陆论坛履行管理职责的,要提前和该版其他版主沟通,并通知论坛组组长或副组长;
(三)、版主超过一个月不能登陆论坛履行管理职责的,要提前和该版其他版主沟通,并向论坛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请假时间最长为两个月,销假时,也需通知该版其他版主和论坛组组长或副组长;


第三:斑竹招聘广告,916留的是自己的个人邮箱hongw916@126.com?我怎么觉得这个斑竹招聘,是属于论坛组乃至论坛的公共事情啊,应该留论坛组的公共邮箱。916和应聘的斑竹之间的交流也不应仅仅是个人之间的交流呢。

第四:信件交流版,现在是3位斑竹,招聘斑竹的理由,据小道消息,似乎是“linda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斑竹”。记得很久以前就有个帖子说LOH的斑竹太多。我比较多事,我唐突的替winnie和胡卯两位斑竹估计一下斑竹工作量,觉得这个信件交流版,有两个斑竹足矣啦。似乎没必要再招聘一个。如果实在要招聘,请winnie斑竹和胡卯斑竹说说两个版主仍然不足应付的理由?

题外话:现在应聘的,似乎只有06年5月28才注册新网友石头一人。我的感觉是,应者寥寥呢。石头网友似乎对LOH的制度建设以及工作流程更感兴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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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召:信件交流板块斑竹[停止]

我愿一试。。我一般早10点到晚10点。不知道时间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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