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159|回复: 29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个发生在离郑州市区50公里以外的故事,一个小女孩天天在崎岖的山路上爬行,她患有重病……

幸运的是,有一群驴友发现了她,其中,驴友阿呆将她所处的困境和所持的坚强,用镜头展现在了大家面前。

为尊重阿呆原文,本报对事情核实后,仅对原文进行语法上的修改,与阿呆拍摄的图片一并刊发。

今天看到一个报道,除了事情本身确实值得让人去关注之外,
这里想让大家说说希望之光的调查资料到底应该是怎样处理???
是不是也应该尊重调查复查人的原文呢??在希望之光的资料处理中,总是存在各种观点,我希望这个跑砖引玉,大家都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虽然我个人一直坚持必须保持调查复查资料的原始的真实,但是现在感觉大家越来越倾向于资料的完美与好看,格式的整齐,语言的不带感情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格式整齐:必要。(录入数据库,数据规范化的要求)
内容完整:必要。(这是对复查人的要求)
个人发挥:如果有,保留。(如抒情等)
语言所带感情:因原著而异,基本保留。

我觉得应该是这么处理资料吧。调查复查附记一般只做语法与错字纠正。所谓语言不带感情,其实不好把握。我在做翻译的时候,一个要求就是要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译文做到言简意赅。所以由于修改了语法错误而致使所谓的“语言色彩”没有了,倒也不怕吧。只要事实、原意不变,修改是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的话,这种修改是必要的。
而语言的感情,假设我写报告,写了一句:“这个孩子看着让人心疼。”我就不信会有义工把这句话给删除或者做修改。因为,语法没错……(确实是没错吧,我心里很打鼓)。

当然了,我不作义工1年了,说说就是增加一下讨论气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老大~~~~~~~~~~我很支持工作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同意小猫。

另外补充点个人观点、

我个人倾向于尊重原始资料。

现有的报告体系以及可参考的调查/复查报告足够丰富,相信即使是最初次的调查者,在调查前后认真阅读借鉴,写出规范的报告已不是难事。

不好掌握的多在情感的表达上。我想过于赘言的抒情还是不多见的,而一些轻微的表达,我都很喜欢,那是浓浓的人情,从这些表达里,不仅对孩子更多了解,也更见调查者本人的真性情(个人特质)。:)

LOH的魅力可是所有的个人魅力堆积起来的哦。。求同(大的框架控制好)存异(带有个人气质的不同的人情味),这样就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老大~~~~~~~~~~我也很支持工作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复查情况(2003年7月21日):与原始资料相符,秦NN大眼睛,非常可爱,给我在纸的背面写她的名字,很依恋我的样子,我在做记录的时候,她一直依偎在我身边,后来从她家出来往秦QY家去的时候,是她和秦HH带的路。NN家有10亩地,我去的时候她外祖父在她家帮忙收拾粮食。现在家里有外债8、9千。


这是2003年的陕西佳县复查报告,出自 贺兰山阙 的手笔,我一见难忘。看到无锚主贴,就想起这段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呵呵,
月亮美女要是愿意当组长那就是支持工作

A8美女要是愿意回来工作那就是支持工作.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几个基本概念:1、希望之光是什么?2、调查复查报告对于希望之光而言是什么? 3、调查复查是不是一种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谁来承担责任?)

――如果调查复查报告是一种“创作”(为了打动读者),那么没问题,报告自然应该百花齐放,形式新颖内容生动。作者享有知识产权,除了错别字,一个字都不应该改。(如果作者足够大牌,错别字也可以改名叫通假字,不改)。

――如果希望之光是媒体,只是作为一个义工“发表”报告的平台(正如主贴例子),那么报告也不应该改,有个性的作品正是媒体赖以生存的支柱。

――如果调查复查报告的文责由作者本人自负,报告在希望之光发布后,希望之光不为报告承担任何责任,那当然也应该一字不易,原模原样。

问题是:1、事实上,调查复查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职务行为”,调查复查者不是自己去调查,而是代表希望之光这个机构去调查,调查复查之后形成的报告不是个人的作品,而是希望之光的“产品”,报告由希望之光这个机构承担责任,而不是个人。(同样,审核结果也是由希望之光机构承担责任,而不是审核义工。失误案例都是由希望之光道歉,而不是调查复查的某个人)。

2、调查复查报告不是“创作”,而更应该是一种“调查研究”,是一种“客观记录”。最高标准是“准确、严谨”,而不是“动人”。说到“真实”,不能说掺入了个人情感的文字不真实,但是由此引出的阅读感受却有可能导致不真实。

3、报告最终是以希望之光的名义发布的,希望之光作为一个机构,要对自己发布的报告负全部责任,根据“责权一致”原则,就需要(有权)对报告做必要的把关,小心地剔除那些有可能招致误会的内容、对事实本身没有帮助的内容。(设想一下,希望之光在每份报告最后都注明:该报告由作者本人负责,希望之光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个人感受在报告中的分量和地位。我并不排斥报告中的个人感受,前面已经说过,只要这种个人感受是“准确、严谨”的,是真实记录,有事实基础,不误导别人,适当的个人感受并不一定要全部剔掉。但是那种直接号召别人资助,引导别人同情的表述,则是应该去掉的。

5、说到尊重,在以“报告”命名的活动中,活动的各方所应该尊重的首先是“报告”本身,尊重报告的准确性原则。其次才谈得上希望之光对作者的尊重,同时,作者也应该尊重希望之光对报告的把关。

我理解对于调查人员劳动的尊重,但是这种尊重可以在其他方面表现,而不一定是表现在放弃对报告的把关上。

我也曾经作为调查人员向希望之光提交过报告,在自己的报告提交之后,我觉得它就变成了希望之光的东西,和我再没有任何关系。希望之光网站最后要怎么发布,那完全是网站自己的事情了。网站对报告改也好,不改也好,是网站的一种自主行为,和“尊重”与否,完全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我的意见,1、调查复查报告还是应该真实、客观、准确。
2、所有无助于第一条的内容,希望之光应该做把关。
3、调查人员应该先尊重希望之光网站,其次才是网站对个人劳动的尊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7-3-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种尊重是否必要?

综上所述:我的意见,1、调查复查报告还是应该真实、客观、准确。
2、所有无助于第一条的内容,希望之光应该做把关。
3、调查人员应该先尊重希望之光网站,其次才是网站对个人劳动的尊重。


喜欢这样理性的思维与行为风格。
同意:第1条和第2条,以及前文关于调查/复查报告之文责的分析论述。
保留第3条: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所以,第3条基本可以不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12-15 08:20 , Processed in 0.05767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