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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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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讨论


大家都知道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但涉及财务问题时经常说不清道不明。现实看绝大部分网络公益组织都没有合法的身份,更无专业的财务管理支持,面临诚信考验怎么办,很多时候就只好依靠义工群体或个人信誉作为支撑来开展公益活动,其中的道德风险实在不小,让人却步啊。如果有个“第三方”,专责财务监管和实施检查,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进行监管,向大家作出独立公开的判断,这样可以沟通公益项目组织及实施各方与资助人之间的认识,避免出现很多麻烦。
另个角度看,通常资助人认捐后偶尔去查看后续,但一般投入时间精力都较少,很难了解到实质情况,尤其对较复杂的公益项目很难深入了解,更无法从简单的公示书做出问题判断。而且这也只是事后监督,对公益资金的使用起不到有效监管、及时制止的作用。这时,是需要一个相对专业的“第三方”监管作为项目实施的核心,并作为整个过程中的监管方,可以防患于未然。
从公益组织来看,第三方可以起到保险丝作用,保障义工的道德风险。从资助人角度看,第三方是最大知情人,可以最大程度了解和掌控募捐资金的使用过程。

“第三方监管”是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对公益组织募集捐款全程、公益项目实施到位情况、公益项目中的义工行为、项目实施中各环节进行监管、审核、检查,以保障公益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暗箱操作行为或挪用公益资金。“第三方”应由独立于公益组织本身、项目实施相关各方之外的人员或公益组织担任,与各方都没有利益关系,并有意愿和精力来监督和记录公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包含监督募集资金的账户及账目是否完全公开、阶段时间内的项目费用是否合理支付、项目实施中的各项监管信息是否如实反馈并公布、审核拨款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以便向项目资助人做出第三方报告,这样,既可以保证公益项目的顺利实施,又降低了资助人遭遇欺诈的风险性,同时还能协助解决公益组织无财务监管无法经手财务的困境。

“第三方”可以协助和引导资助人查看公益项目的实施情况;可以采取邀请义工讲解、提供各种数据、公示项目实施的说明资料等各种方法,确保资助人最大限度掌握项目实施的各项细节;可以督促和协助公益组织义工建立项目公示制度、财务监管制度和审核表决制度;协助保持资助人与公益组织义工、项目实施各方的良好沟通,利于项目顺利实施。

综合看,“第三方”监管具有四个优点:一是尽可能保证了监督客观公正,信息完全公开。“第三方”与公益组织及项目实施方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可以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独立工作;二是提高了项目实施质量评价的准确性。第三方可充分利用其核心作用了解项目全过程对其结果作出公正评价;三是“第三方”监管财务账户和控制资助款。解决了公益组织本身的局限性,并约定各方权责;四是“第三方”监管可以强化公益组织义工和实施各方的自律意识,加强项目整体监管。


先想到这么多,提交到这,供大家讨论。
缺点应该也会有,暂时没想到。
第三方的可选择范围和职责规范也是个问题,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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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呵~看起来很美,只是你连我的监督都接受不了,还想啥呢?
你想的第三方监管,实际上是LOH应该做的事情,在资助这个活动里,LOH本身就是属于第三方,你再去找个第三方来监管第三方,那是什么世博的想法啊?
再说中国现在还没一个正式的监管机构,只是有某些机构可以顺带做做财务监管工作而已,叫一个财务监管的去监管一个完全没有财务制度的东西,谁能干得了呢?这么想无非就是想挂人家的牌子或者是一旦出问题拿人家当挡箭牌而已啊,世博都知道的事情除非你出大价钱,可是这个成本费用由谁来负担呢?
先把自己定位定好了再去想其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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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困猪是想讨论第三方来收管使用公益资金吧?

监管应该是对公益金不进行直接接触的吧.而我们这个保管资金的才是要受到我们监管的对象

如炒股中叫quot;资金托管quot;之类是不是比较靠一点吧?

其实要监管的不仅仅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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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回T2:
这只是个思路,借鉴一些比较专业比较成熟的第三方监管方式,讨论适合咱们这样民间松散型公益组织的监管模式。所以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分散角色,多方相互制约,尽量做到公开透明而且有点专业。还要比较容易操作,符合网络平台交流的特点。目前确实没有正式的能做公益方面的监管机构,但我们不可能一直不去做事,所以需要尝试和摸索。LOH的定位应该还是比较清楚的,做贫困学生相关的公益项目,是个公益平台,侧重于实际操作,没有财务方面的经验。
希望你多提些实际可操作的建议和意见,情绪化的语言是没有用的,会误导方向。

回平常心:
这里讨论的是“第三方监管”模式,包含项目组成、各方分工约定、资金全过程、信息完全公示、后期监管等全方位的监管。不是单纯针对本次的纳雍项目,以后也可以引入到现有LOH运行监管中。
这次纳雍项目设想中,因第三方的账户是有明确的协议约定资金的归属权,再加上项目义工的实质控制,似乎不需要专门制定对第三方账户监管的制度。而应该把重点放在第三方参与项目中的全程监管与项目公示的方法。
1、        第三方作为专项监管的核心,要对整个项目的运作全知情,这个要作为项目组成的基本说明。
2、        需要明确第三方的报名和选择机制、退出的机制,还有第三方日常的监管方式和要求。尽量明确说清楚,以免受人为选择的影响,甚至起不到制约各方的作用。
3、      第三方如发现项目运行中出现反馈信息不完整,或其他漏洞,可以要求改进甚至提出马上暂停项目运行,并在外部公示发现的问题。
4、      当出现资助人误读信息提出异议时,第三方可以做出独立的说明和解释。弥补项目操作义工与资助人之间信息不对等出现的理解差异。

5、    因项目需要对资助人完全公开,作为对资助人反馈的主要方式,有必要确定项目公示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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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回平常心:
这里讨论的是“第三方监管”模式,包含项目组成、各方分工约定、资金全过程、信息完全公示、后期监管等全方位的监管。不是单纯针对本次的纳雍项目,以后也可以引入到现有LOH运行监管中。
这次纳雍项目设想中,因第三方的账户是有明确的协议约定资金的归属权,再加上项目义工的实质控制,似乎不需要专门制定对第三方账户监管的制度。而应该把重点放在第三方参与项目中的全程监管与项目公示的方法。
1、        第三方作为专项监管的核心,要对整个项目的运作全知情,这个要作为项目组成的基本说明。
2、        需要明确第三方的报名和选择机制、退出的机制,还有第三方日常的监管方式和要求。尽量明确说清楚,以免受人为选择的影响,甚至起不到制约各方的作用。
3、      第三方如发现项目运行中出现反馈信息不完整,或其他漏洞,可以要求改进甚至提出马上暂停项目运行,并在外部公示发现的问题。
4、      当出现资助人误读信息提出异议时,第三方可以做出独立的说明和解释。弥补项目操作义工与资助人之间信息不对等出现的理解差异。

5、    因项目需要对资助人完全公开,作为对资助人反馈的主要方式,有必要确定项目公示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你们的二个方案中我怎么就看不出这个所谓的第三方需要承担这么多责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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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引来内部这个帖子说了下,第三方监管部分,现在讨论完善中。
仔细想来,纳雍午餐项目要做好后期监管就必然会牵扯前面的很多环节,那么就需要从整体监管来做,需要包含的比较全:食堂订餐协议及承诺书与保证金约定、多方信息表及更新收集方式、爱心纳雍合作协议及后期配合工作说明、午餐项目月度审核的流程及审核所需信息和审核小组人员的组织方法、年度复查报告要求及项目年度评审项目说明、第三方全程监管及午餐项目公示要求和方法。

其中,涉及爱心纳雍的第三部分暂时没确定,需要直言来完善提交。第六部分的第三方监管那部分还在外部讨论中,后面再完善。

我分段提交,方便讨论。这些都是草案,大致的框架,供大家分析和完善的,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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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如果只是设计一个网络的ID做第三方监督,觉得有些不牢靠啊。

最直接有效的还不如承诺:欢迎并提供帮助让所有愿意的人都可以去实地监督来得实在。当然也不能使无限次的干扰当地。可以规定一年组织两次,愿意去的都可以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去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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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第三方账户可能需要一份公证文书,明确账户上的钱均来自于loh募集的资助款,户主本人无所有权,也不属于loh所有。所有款项根据loh项目流程由第三方划拨给受助方使用,loh不经手。户主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
可能需要找个律师来拟这份文件。用词上,要考虑这个账户今后可能还会用于别的项目。
由番茄委托一名北京的义工代表loh,与第三方签署协议,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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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第三方账户可能需要一份公证文书,明确账户上的钱均来自于loh募集的资助款,户主本人无所有权,也不属于loh所有。所有款项根据loh项目流程由第三方划拨给受助方使用,loh不经手。户主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
可能需要找个律师来拟这份文件。用词上,要考虑这个账户今后可能还会用于别的项目。
由番茄委托一名北京的义工代表loh,与第三方签署协议,并公证

为什么不把捐助对象设置成当地的某个机构,比如教育局,妇联,团委,乡镇教委呢。
帐户由这些机构去开设。大家捐款是捐给他们的。
由希望之光监督他们的发放。
实际上就是以前捐款给具体孩子,现在捐款给学校或者某个机构就是了。

这样操作起来很方便,而且也更容易发挥我们的长处。并且我们站在制度的制高点上,不存在自己串通一个第三方去监管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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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公益项目中的“第三方监管”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

我觉得这个事情很简单的啊。

多对一,“多”是资助人,“一”是当地学校或者乡教委,或者承担项目的组织。
高中资助不是也是多对一么。

帐户应该由当地承担项目的组织去银行开设。
希望之光承担宣传,募捐,监管的责任。

至于怎样监管,我觉得可以多想办法,
楼主的意思是不是就是这个监管的过程中会先由这个第三方代表希望之光或者当地组织去开设一个账户,然后再由希望之光将这个账户里的钱按情况转账到当地组织的账户上?或者是组织实地去发放资金?
这样的话,觉得这个“第三方”最适合的不是一个网友或者一个网络ID,最适合的是当地的高一级政府部门。比如当地的教委、团委、妇联。其实我们资助活动理论上也是他们委托我们做的。现在布拖不就是这个思路么。区别只是布拖的最终受助对象是学生,现在的受助对象是执行项目的组织(学校、食堂等等)

觉得利用支付宝监管的方案也不错,预存账户是一个虚拟的管理账户,提现就是将资金转移到当地组织的账户上。大家购买承担项目的组织开设的网店的产品(认捐),但是与这个网店关联的支付宝帐户由希望之光掌握,只有希望之光可以将支付宝帐户的资金转移到当地组织的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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