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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变纳雍地区一对一资助方式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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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呵呵,好久没来论坛,,
一来就看到许多帖子在说这个事情,有义工的质疑,有网友的质疑,有资助人的质疑,,,
无聊手痒痒了就回了几个帖子,得到了一些回复,感觉还是有些云里雾里的。。希望跟大家共同探讨,让事情更加明了,也让资助人更加明白的资助。

质疑1:这样做是否改变了希望之光承诺的一对一的资助方式
    一直都很自豪的跟人说,LOH的汇款是你自己直接汇给学生,希望之光只是一个信息平台,不会出现以前希望工程和现在红会那样的资助款被挪用的可能,从制度安排上解决了腐败的问题。可是现在这样将钱转给一个账户,然后集中发放的做法让这种承诺和制度性预防挪用资助款的发放失灵了。

质疑2:这个做法的出台是否符合希望之光决策制度
     很多回复和解释避重就轻,强调纳雍地区汇款到学生个人的难度,然后说这是内部讨论的结果。。可是据我所知,按照希望之光的决策制度(制度版应该还挂着吧),这种涉及根本制度改变的决定应该是需要全体义工投票决定的。可明显这次“内部讨论”肯定只是走过场一样的在内部论坛发个帖子,然后让几个义工跟下帖子,有支持有反对的,,然后理事就决定按自己事先想好的方法办了吧,呵呵。

质疑3:让资助人汇款给另外一个网站(据说是注册了的本地公益机构)的义工个人账户,是一个好做法么?
       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难道仅仅是为了给希望之光不经手钱物的声明加一个贞洁牌坊和皇帝的外衣么?不是让资助人讲钱汇到一个义工的账户上,或者是希望之光公有账户上,而是汇给一个其他公益组织的义工个人的账户,这种做法,即使你再宣称有监督,有保障,但是谁敢站出来保证如果出现挪用资助款或者发放错误的情况他能负责呢?

质疑4:希望之光的监督措施能比红十字会更科学合理么?
      不是我个人不信任社会,而是社会需要更多的让人信任,希望之光的监督能比希望工程和红十字会更科学合理的预防挪用资助款的情况么?这个真的不好说,就连ID都可以冒用,义工中马甲也不是没有,这个虚拟的信息平台真的能够承载那么多的监督功能么?

质疑5:为什么还不撤掉希望之光首页的三大声明
      现在的LOH,实际上已经不在不经手钱物了,那就应该勇敢的撤掉首页的声明,不要借钱多转一道非希望之光义工的手就自欺欺人的说没违反声明。

要去吃饭了,暂时先写5点,呵呵,,
与大家讨论,就事论事哈,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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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改变纳雍地区一对一资助方式的质疑

不用重复发帖吧?在别人跟帖前先自己动手删掉一个,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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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改变纳雍地区一对一资助方式的质疑

老师不方便代收由第三方代收再转交老师代发这是希望之光经手资助款的话
请问邮局汇款用老师代收是不是经手资助款???那这是多少年前就开始经手资助款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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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改变纳雍地区一对一资助方式的质疑

ls的“大字”报颇为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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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改变纳雍地区一对一资助方式的质疑

贴一下我之前在另一个质疑帖中的回复吧,我个人的意见全部在这里了
希望之光的三个声明
[quote:6hc0zt7t]1、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
2、暂不接受任何外界资助;
3、暂不接受任何官方媒体的采访。
这三个声明的主体都是希望之光,就我的理解第一个声明的意思是希望之光本身“不转接任何对贫困学生的捐款”。按照这样的理解,目前纳雍地区通过第三方(非希望之光义工)接收汇款并由学校老师负责发放汇款的模式并没有违反这个声明,而且我相信这也是目前大部分义工的看法(这个方案从讨论开始到最后组长和理事会表态通过期间,没有任何义工就违反声明问题提出过任何异议)。

如果要按照中西医的理解:任何形式的转接资助款都违反了希望之光的第一个声明,那么希望之光早就可以歇业了。资助人要把资助款直接给受助学生,只有一条途径,那就是陈光标式的捐款:直接把资助款交到受助学生手里。这种情况在希望之光也是存在的,比如说资助人参加希望之光组织的复查活动,顺便把资助款交给自己资助的学生。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邮局汇款都是转接的,小学和初中的孩子较小不会自己去邮局取款,汇到家里是由家长代取、汇到学校是由老师代取。据我所知,由于受助学生的家比较偏僻、邮路不便,希望之光是建议资助人汇款到学校,收款人写学生名字,即使这样,一般实际情况仍然是学校老师代取款,然后再交给学生。

我想希望之光第一个声明的初衷是为了保证资助人的资助款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内部义工侵吞资助款的风险,希望之光的一系列制度设计(比如外联和复查双重核实)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这次纳雍汇款新方案流程的制定,也是为了保证资助款能够实际到达受助学生手里,其中有一条新规则就是:从这个学期开始必须要有受助学生本人或者家长的签收记录才能算资助款收到。

最后表明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1、你认为纳雍地区现在的汇款方案违反了希望之光第一个声明吗?
答:没有;
2、你认为希望之光的三个声明需要修改吗?
答:是的。
[/quote:6hc0zt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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