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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汇款通知后请您 1、收到邮件请您及时确认通知收到。 特别注意:如果您因故不能继续资助,也请及时告诉我们,以便安排重新认捐,以保证资助的延续。 2、 请您及时汇款,并在汇款后保管好汇款单,同时将汇款信息告知我们。 viewtopic.php?f=1amp;t=66033lt;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1amp;t=66033gt; 3、邮局汇款的如有户口本名和学名之类的请在收款人和备注中分别写上多个名字以便受助生取款。 银行汇款的资助人,请特别注意: 不要向非希望之光通知您的账号汇款,谨防假冒以免上当受骗。 另:希望之光提供的银行收款人必定是受助生或其家庭成员,汇款时请您核准收款人与您所资助的学生信息是否相符。 汇款后请您邮件通知我们,或者以银行汇款登记格式登记在此: viewtopic.php?f=1amp;t=66033lt;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1amp;t=66033gt; 4、如果您在跟受助学生联系中已确认其收到汇款,请您及早告知我们,或请登记在此贴: viewtopic.php?f=1amp;t=66035lt;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1amp;t=66035gt; 5、在下列事项发生变更时,请将更新信息告知我们,以免因变更而影响我们之间的联系: 手机或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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