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362|回复: 49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希望之光纳雍午餐项目终止,余款5897.91元须按事先约定用于其他助学项目。现经华紫及网友调查和0表格联系确认美姑凉山州的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需要一些学习用品。经表格和华紫多方询价确认书包单价为28元;文具盒包括铅笔2支,橡皮1个,削笔刀1个,直尺一套单价7元;新华字典原价19.9元打6.6折单价13.134元;每套金额48.134元。按总计打算捐助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共计280名学生及运费所需计13677.52元,已有纳雍午餐项目资助款余额5897.91元及纳雍资助人尕鬼°200元捐款,差资金7579.61元。六月中旬希望义工和网友将去美姑复查 viewtopic.php?f=34amp;t=67369,正好能将学习用品发放给受助生。详细情况参阅此贴 <!-- l --><a class="postlink-local"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f=7amp;t=67668amp;p=609912#p609912">viewtopic.php?f=7amp;t=67668amp;p=609912#p609912</a><!-- l -->
  
鉴于希望之光实物捐赠等公益项目的实施,尚未经内部程序审议表决通过,故此项目的前期联系人“0表格”现以个人名义发起募集。募集总金额:
7600元,每份50元。

认捐时间:2012年06月01日 中午12:30 (以论坛时间为准)
★认捐地点:借用希望之光论坛平台。在本贴后跟贴认捐(本贴会在当日论坛时间12:30解锁)
★发布金额:7600元
★发布份数:152份,每份50元。


【认捐程序】
1.不管您愿意注册与否,只要能在此贴后跟贴或代跟贴,并留下联系得上的方式

2.确定了资助份额后,直接在发布的主帖后面按照规定的规范格式跟帖认捐。
认捐规范格式:
a.您认捐的ID:
b.认捐份数及金额(50元/份): (认捐份数不受限)
c.资助期限:一次性
d.您的邮箱地址(必填):
e.您的QQ或MSN:          (可以在确认邮件中填写)
f..您的固定电话,手机:        (可以在确认邮件中填写)


3.认捐24小时内进邮箱进行认捐确认。
确认邮件格式:
a.您认捐的ID:
b.认捐份数及金额(50元/份): (认捐份数不受限)
c.资助期限:一次性
d.您的邮箱地址(必填):
e.您的QQ或MSN(必填):       
f..您的固定电话,手机(必填):


4.汇款:资助款汇入第三方帐户:
收款人姓名:陈晓燕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劲松桥支行
帐号:6226620203396791
在收到您的确认邮件后会通知您汇款,请您收到汇款通知后即汇款。


5.请资助人在一周内汇款,并须提供汇款单信息。

6.项目进展会在论坛上公布,敬请关注。


特别说明
  1、此项目是义工0表格以个人名义发起的一次性项目,由义工和其他网友共同完成。希望之光只是将午餐项目尾款用于此项目,以完成原午餐项目捐款人的助学意愿;
  2、募集的资助款有一定的伸缩,不足部分会由0表格个人补足;如有多余,考虑会买一些学习用品外的糖果等送给学生;
  3、由于时间仓促打算在五号前将资助款募集到位并在10号前购齐所需物品,对此次募捐难免会有不少考虑不周及操作不到位之处,敬请海涵;
  4、由于此项目的部分已参与网友为希望之光纳雍午餐项目的资助人,需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同时反馈给资助人,所以所有与此项目资助人的联系主要会使用希望之光论坛组邮箱lohcnluntan@gmail.com进行联系.


【认捐注意事项】
1.此项止受助对象是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的学生,认捐金额按每份50元计,每ID认捐的份数不受上限限制,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跟贴顺序发邮件确认认捐份额。此次认捐为一次性认捐。一旦认捐即默认同意以表格的名义募集资助并以中西医(陈晓燕)的帐户代收支款项。

2.我们会在您跟贴后一天内进行邮件确认,请您在短时间内确认,确认份额小于等于跟贴份额。

3.同一ID多次认捐有效,无特殊说明的分次确认,有说明的如前面的认捐作废以此贴为准等以邮件确认份额为准。

4.本次认捐只取前152份认捐者。(如第152份的认捐者认捐多份,只取第152份前的份数)

【认捐成功条件】
1. 跟帖符合认捐规范格式。
2. 您是前152份的认捐者。
3. 1天内按规定格式回复确认邮件。

【认捐要求】
1. 您的认捐是一次性认捐,认捐确认后将意味着您需承担所承诺的资助责任。
2. 在资助过程中,如发生联系方式变更、收到反馈信件、终止资助等情况请及时告诉我们,保证和希望之光的顺畅沟通。
3. 请您务必留下稳定、方便、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固定电话,手机。

【问题实时解答】
1. 借助希望之光助学交流版发帖询问
2. 您也可以通过希望之光QQ二:505961409询问。

汇款注意事项:
1、 请正确核对开户行、账号、账户名等信息,以确保资助款能准确汇入指定的认捐专门账户;
2、 请务必准确按照汇款通知金额汇款,汇款时请注意需扣除的汇款手续费,不要计算在资助金内;
3、 网银汇款的,请在填写款项信息时请务必在附言或摘要里注明您的ID(注册的用户名)
4、 如果选择跨行汇款,无论是柜台现金汇款或是自助柜员机汇款,因无法留言,也无法显示汇出银行和汇出地区,网上查询时无论从何处或任一银行汇款均显示为省分行清算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资助人yifenxinyi      认捐1份   邮箱bal023@sohu.com

1份认捐已确认,汇款已确认,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id: yeqian77

一份
邮箱151499483@qq.com

1份认捐已确认,汇款已收到,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兰修鱼
1份。
<!-- e --><a href=\"mailto:cassandrawang28@gmail.com\">cassandrawang28@gmail.com</a><!-- e -->

1份认捐已确认感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胖牙膏

2份

邮箱:516449773@qq.com


2份认捐已确认,总计连同事11份已确认,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胖牙膏的同事加1份。连上胖牙膏共3份


1份认捐已确认,总计11份已确认,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id: 胭脂眉

认捐:两份
邮箱:1945425311@qq.com

认捐已确认,感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5份
天马行空漂
<!-- e --><a href=\"mailto:zhjqian@cn.ibm.com\">zhjqian@cn.ibm.com</a><!-- e -->


认捐邮件已发送请确认,感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Michael H
10份
<!-- e --><a href=\"mailto:394623079@qq.com\">394623079@qq.com</a><!-- e -->


认捐确认邮件已发送请确认,感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2-5-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凉山州瓦古中心校及教学点学习用品募集贴--最终

另外成功游说同事爱心认捐5份,会一并打入上面的账户,祝山区的孩子们儿童节快乐!

请一并确认,感谢游说,感谢支持

有同事再多追加1份,会和之前的7份一起汇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10-11 04:06 , Processed in 0.04683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