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597|回复: 20

调查(仅供参考)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9-1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仅供参考)

有不妥,如果资助人愿意继续资助,而这个案例已经不在希望之光规定的资助范围内,那么就应该在希望之光终止这个资助,而由资助人继续自行资助,这样可以节约希望之光的义工人力资源
如果资助人不愿意资助,而这个案例仍然属于希望之光规定的资助范围,那么希望之光就要继续投入人力进行跟进工作
所以说,资助人的态度不在这个讨论之列,因为那是她个人的事情,我们讨论的是这个到底属不属于希望之光规定的资助范围,如果,这样的情况仍然属于范围内,那么以后就可以引用到其他相类似的案例上,避免厚此薄彼的事件发生


按照t2000的观点,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是否仍属于需要资助,而不是孩子上不上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7-4 12:19 , Processed in 0.12061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