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乡村教育

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6-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别这么说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6-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理论》猥亵儿童罪
刑事周刊

【原作者】:中国刑事档案
     〖来 源〗:中国刑事档案


[ 猥亵儿童 ]


一、概念及其构成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1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处罚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中新网北京六月二十日电(记者于晶波)今天,北京市朝阳法院认定,歌手红豆猥亵七名男童
证据确凿,罪名成立,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二000年四月至二00一年六月间,红豆(本名王立勇)以玩游戏、钓鱼为名,多次将北京舞蹈学院附中芭蕾班的七名男学生引诱至北京朝阳区香河园其家中及朝阳区某宾馆客房内,采用口淫、鸡奸等手段对这些儿童进行流氓猥亵。去年十二月十七日,红豆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局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红豆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猥亵儿童罪。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6-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那些倒殷派,无不是怀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看着名人倒下自己心里就舒畅了。有人表面上一副正人君子,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背地里干着男盗女娼的行为。殷相比来说,不过是不成熟,不老练而已。


你有证据吗?

不过这个报导,确实有一些方面能给人造成误解/还是不够真实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5-6-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说自己的感受时,可以是主观的。但对于事实,不能主观去猜测啊。大家都负点责任好不好?
另,BZ,想计论的是,复新,是整个公益事业,老拿殷事,去说,总谈不到这上面吧。
个人觉得,殷是有病的,要看医生。殷对学生所做的事,应该承担起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他学法律的,他很清楚。 但是,我又觉 得,他就算很清楚,自己的做的事,违反了法律的哪条哪 款,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如果有机会,他仍会去做。

对于复新,很多可谈论的东西 为什么几年过去,复新,还是这个样子,没有制度,没有监督?

先说这些了,关注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05-6-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权知道真相

殷是成年人,而他既然任性到去伤害未成年的孩子,当然是希望看到司法机关独立、正常地介入,少些不必要的纠缠为是,关注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6-18 06:58 , Processed in 0.07225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