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hydlily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你怎么知道的?我是姐姐她是妹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4.93%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啊啊啊啊!
我只是觉得让太多人从早上等到下午不好意思拉.
但是下次就连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问一下..
认捐回帖中的
\"c.资助期限:长期
d.本次资助金额: ***元\"
短期可以吗..短期的长短怎么定..本次金额怎么定.不是捐助者的学费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呵呵,资助期限有分一次性、短期、长期 ,短期一般指1-3年,长期指资助至九年义务教育结束甚至更长。

“本次资助金额\" ,希望之光提供孩子的每学期学费金额,建议资助人按此来捐助,但最终资助多少还是由资助人自己决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4.93%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555555555555555,我回答慢了,那就当我没说过,组长的话才是最大的.听她的吧.
\"短期也可以的,时间应该是你自己决定,比如你可以决定你能资助他多长时间?
本次金额是指你捐助的孩子的具体金额,因为每个孩子资料发布后学费都可能有所不同,所以这里不能详细的说出来,等你确定要资助哪个孩子后,看他的学费金额,然后填上去就可以了.
各位前辈,不知道我回答的合适否?呵呵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短期的也可以啊
一般来说,长期是指到初三毕业为止,短期是指一个学期

至于学费,是在调查组义工实地调查和资料组义工联系官方的基础上确定的
包括学杂费和其他一些必要的支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小芬回答的也对啊,我答的也不够全面。
我们两个合起来就差不多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恩,不好意思,想了想确实是有点矛盾的分类法,比如孩子初二了,如果认捐人计划资助到初中毕业,那么算短期还是长期呢?
把一次性、短期、长期资助看成指的是认捐人的资助意向吧,这样是不是好理解一点?
如果资助人一次性资助结束后仍愿意继续资助也是可以的,或者长期资助中途有某些原因(如经济困难等)需要终止资助的,也可以提出来,我们再把孩子重新发布给其他网友继续捐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86.52%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看来偶业务不精,惭愧,资助期限的解释以小青的为准  

我也觉得,认捐中的期限只是一个意向声明,有了这一项,义工对资助人能持续资助的时间就有了一个预期,便于对资助的管理。

资助人在认捐的时候不论写的是短期、长期还是一次性,都有中断资助或继续资助的选择权。只是希望在做出决定的时候,能及时的告诉我们,协助我们合理的安排其他网友继续资助或不另行发布,以避免出现无人资助或重复资助的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3-5-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敬请关注------希望之光增加流水方式发布失学儿童资料

请问每次认捐公布的时间都不一样吗?一定要在每个月的10号和25号吗?一般情况下那时都在上班呀,又没有机会上网,会不会考虑改在双休呢?
今天特意中午跑回家上网的,结果被告知居然在下午认捐,只有等晚上下班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4-29 23:03 , Processed in 0.43338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