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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响马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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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响马,你真不够意思.
还有merry112,你认那么多干什么?集中精力帮一个邦到底不就行了吗?
你看我,只抢一个,让别的网友也有机会,这是多么高尚的情操.


俺不知道能不能抢到,所以就多任几个。不过俺还是要向你学习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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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我也在不停的刷艾~可是楼主居然比我还快,而且只快了4秒,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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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向我学习就免了,只是笑还露出那么锋利的牙齿,是不怀好意吗?都是你先吵起来,大家都一哄而上奔了李天芹了.要不然,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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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To无锚之舟:多谢指教,下次一定多弄几个马甲来抢,免得引起众怒……

To高勇:我是响马啊,不讲道理的,呵呵。

To小番茄:和打牌一样,新手运气总是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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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向我学习就免了,只是笑还露出那么锋利的牙齿,是不怀好意吗?都是你先吵起来,大家都一哄而上奔了李天芹了.要不然,哼.......

你笨啊,不管认捐谁,先抢几个位置再说。
事后看到前面有人已经抢了,就把你自己的帖子编辑一下,换个人名不就得了。
看我,一下子就抢了3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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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认真提醒:
关于多认孩子的事,我劝大家要冷静对待.这不是在做游戏,这是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才能做好的事,现在可以多认,孩子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呢?别骑虎难下,要有责任心.
我确实不赞成一个人认捐很多孩子.分阶段来,二\\三个足矣.
请诸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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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事后看到前面有人已经抢了,就把你自己的帖子编辑一下,换个人名不就得了。
看我,一下子就抢了3个位置

好像认捐条例说,如果编辑认捐贴,就是无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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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To无锚之舟:多谢指教,下次一定多弄几个马甲来抢,免得引起众怒……

To高勇:我是响马啊,不讲道理的,呵呵。

To小番茄:和打牌一样,新手运气总是好一些

切~~你怎嘛不夸我技术高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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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我要是没抢到,那才是冤枉呢。
搞什么割接,害我现在才能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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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出手,抢了第一

[quote=quot;小番茄quot;:12wyhqo9]
事后看到前面有人已经抢了,就把你自己的帖子编辑一下,换个人名不就得了。
看我,一下子就抢了3个位置
好像认捐条例说,如果编辑认捐贴,就是无效吧。。[/quote:12wyhqo9]
啊~还有这种规定,,我不知道唉~幸好我没编辑,不然就惨乐
多谢提醒,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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