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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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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认捐时间:2006年2月25日 20:00 北京时间(以论坛时间为准)

★认捐地点: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请在2006年2月25日 20:00 北京时间(以论坛时间为准)直接回复该认捐资料发布帖(资料贴附在本帖下面)。


本次认捐发布资料将有来自湖南双牌新晃贵州石阡等共计7名孩子(含3名重新发布的学生资料),全部为初中小学项目。(以届时实际发布数量为准)

【认捐注意事项】
1. 本次认捐仍采取论坛认捐形式,发布资料隐藏了孩子的家庭地址和学校地址。
2. 认捐时将优先考虑长期性的资助方式。小学、初中的学生资助方式是一对一。
3. 建议每个认捐网友在一个认捐帖中只捐助一名孩子,如果您在一个跟帖中同时认捐2名以上的孩子,我们只确认您认捐的第一个为有效认捐。
4. 认捐结束之后建议网友之间不要交换被认捐儿童的资料,孩子的个人资料也是隐私的一部分,尽量不要流传。
5.如果您是替您的朋友认捐,请在认捐的时候,请注明实际资助人的ID,留下实际资助人的联系方式。实际资助人的联系方式得到确认的,认捐有效。 注意,一个ID只能代替一个实际资助ID认捐,代替超过一个认捐的,该ID所有跟帖认捐都会无效。
6. 如果您在跟贴后发现自己不是某个孩子的第一个跟贴认捐者,您可以选择再次跟贴其他孩子的资料。
7. 如果第一认捐人的认捐未能及时回复确认,会被视为无效认捐,那么按照跟贴顺序临近其后的认捐人将会成为该学生的资助人。

【认捐程序】
1. 在【希望之光】论坛注册登记,从当次论坛发布资料的帖子中选择捐助对象。
2. 确定了资助对象后,直接在发布的主帖后面按照规定的规范格式(见后)跟帖认捐。
认捐规范格式:
  a.资助对象的编号和姓名;
  b.资助期限:一次性、短期(一至三年)或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c.本次资助金额;
  d.您的邮箱地址;
  e.您的QQ或MSN;
  f.您的固定电话,手机。

  以上各项皆为必填项,e,f项如不方便在此公开,请注明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填写,未填写的回复邮件不作为有效确认邮件。如果认捐人有QQ号码,请务必留下,QQ将作为我们联系您的第一选择。 QQ,MSN,联系电话必须留下一种(或以上)联系方式(跟帖和确认邮件留下都可以),没有留下三种方式之一的(含以上)不做为有效认捐。(留固定电话的请注明实际姓名或常用称呼)

3. 认捐管理员将符合规定的认捐资料列在该孩子名字后,标注:【***认捐!邮件确认中,邮件发出时间***,请认捐人注意查收邮件!】,发送确认邮件的信箱是
<!-- e --><a href="mailto:lohcn@e165.com">lohcn@e165.com</a><!-- e -->,备用信箱为lohluntan@126.com。

4. 您收到确认邮件后请及时回复,当值义工在 48小时之内 (以上述邮件发出时间计算)收到您的回复邮件,将确认您的认捐成功,并实时更新主贴资料,标明孩子已被认捐:
【***认捐成功!时间***,感谢!】

5. 在您认捐并确认有效后,我们将在近日内将孩子的详细家庭地址和学校地址告诉您,并提醒有关的汇款注意事项。

【认捐成功条件】
1. 跟帖符合认捐规范格式。
2. 您是该儿童的第一个有效跟帖认捐者。
3. 48小时之内回复确认邮件。

【认捐要求】
1. 您的认捐将意味着承担您所承诺的资助责任。
2. 在资助过程中,如发生联系方式变更、收到反馈信件、终止资助等情况请及时告诉我们,保证和希望之光的顺畅沟通。
3. 请您务必留下稳定、方便、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固定电话,手机。

  注意:如果资助人在汇款后没有通过论坛发帖或邮件等方式通告希望之光,同时学校方面反馈没有收到汇款,且在1学期后仍无法通过资助人提供的联络方式与其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视为资助人自动放弃资助行为。

【问题实时解答】
1. 在希望之光工作论坛发帖询问
2. 希望之光论坛组值班qq(70272714)
3. 论坛站内短信
4.建议您认捐前,先看: 认捐方法详细版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p=158244#158244">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 ... 244#158244</a><!-- m -->
或者希望之光捐助指引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1168">http://www.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21168</a><!-- m -->

【免责声明】
  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希望之光的运作程序和制度建设正在逐渐完善,但是在这过程中同时也出现了不少失误个案。具体的失误个案请参见:希望之光[url=forum,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35300:1x7t85l2]工作失误报告[/url:1x7t85l2]。另外认捐人汇款后该学生仍然可能存在辍学、退学等意外情况,而汇款往往无法退回给资助人。提请网友认捐前事先考虑到这种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此而给资助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希望之光及义工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也承诺会继续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期待您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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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1
发布编号:60903
姓名:崔腊香


【钢笔水认捐成功!确认完毕,时间22:30,感谢!】

2
发布编号:60904
姓名:黄朝杰

【柴郡丁丁猫认捐成功!确认完成,时间21:27,感谢!】

3
发布编号:60905
姓名:黄菊花

【猪咬南瓜认捐成功!确认完毕,时间21:38,感谢!】

4
发布编号:60906
姓名:郑世萍

【咖啡迷认捐成功!确认完毕,时间26日11:20,感谢!】

5
发布编号:40678a
姓名:蒲师典

【waistcoat代一瞬认捐成功!确认完毕,时间23:42,感谢!】

6
发布编号:30427a
姓名:罗强

【贺蓝认捐成功!确认完毕,时间27日15:00,感谢!】

7
发布编号:30459a
姓名:黄常清

【黑刺猬认捐成功!确认完毕,时间27日17:50,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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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资助对象的编号:60903 ; 姓名:崔腊香
b.资助方式:一对一
c.资助期限: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d.本次资助金额: 学年或学期实际发生费用+必要的书包、文具、学习用品等
e.我的邮箱地址gangbishui036@sina.com
f.我的QQ :306440017
g.我的手机号码:邮箱里回复。(本人多次真诚申请未果,请多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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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60903-崔腊香
b.资助期限: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c.400元
<!-- e --><a href=\"mailto:d.liminhere@hotmail.com\">d.liminhere@hotmail.com</a><!-- e -->;
e.qq:125325370;
f.在回复邮件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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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 编号:60905 姓名:黄菊花
b. 资助期限:长期
c. 本次资助金额:500
d. <!-- e --><a href=\"mailto:sammyhsu@vip.163.com\">sammyhsu@vip.163.com</a><!-- e -->
e. QQ 5828977  MSN: <!-- e --><a href=\"mailto:sammyhsu@msn.com\">sammyhsu@msn.com</a><!-- e -->
f. 0574-2787****1395781**** 徐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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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资助对象的编号和姓名;60904  黄朝杰
b.资助期限: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c.本次资助金额; 155+50
d.您的邮箱地址; <!-- e --><a href=\"mailto:liuyanyu001@yahoo.com.cn\">liuyanyu001@yahoo.com.cn</a><!-- e -->
e.您的QQ或MSN;  22387449
f.您的固定电话,手机: 邮箱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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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资助对象的编号和姓名: 30459a 黄常清
  b.资助期限: 长期
  c.本次资助金额: 150元 (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d.您的邮箱地址: <!-- e --><a href=\"mailto:zhoushujun_77@163.com\">zhoushujun_77@163.com</a><!-- e -->
  e.您的QQ或MSN: 确认邮件中填写
  f.您的固定电话,手机 :确认邮件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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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阿紫代朋友认捐:


a.资助对象的编号和姓名;发布编号:60903   姓名:崔腊香

  b.资助期限: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c.本次资助金额;本学期助学金:155

  d.您的邮箱地址; <!-- e --><a href=\"mailto:sherryli268@gmail.com\">sherryli268@gmail.com</a><!-- e -->

  e.您的QQ或MSN; 19209107

  f.您的固定电话,手机: 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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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资助对象:      编号:60903   姓名:崔腊香
b.资助期限:      长期
c.本次资助金额:   155
d.邮箱地址:   <!-- e --><a href=\"mailto:dy@newlandsh.com\">dy@newlandsh.com</a><!-- e -->
e.msn:        <!-- e --><a href=\"mailto:ye_ding@msn.com\">ye_ding@msn.com</a><!-- e -->
f.手机        13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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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2006年2月25日第41批认捐发布资料贴★★★(

a.资助对象的编号:30427a  姓名:罗强
b.资助期限:长期(至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时止)
c.本次资助金额:200元
d.邮箱地址:sjr0951@163.com / <!-- e --><a href=\"mailto:sjr0951@hotmail.com\">sjr0951@hotmail.com</a><!-- e -->
e. MSN: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填写
f.手机:在认捐后的确认邮件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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