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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不为

[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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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这个这个呵呵,说的都是实话,不过不说其实大家也都知道,不知道的人说再多他还是不知道...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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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希望红领巾们不要生气,你们的做法确实有很多不妥的地方
1.2006年12月23日,当时初到东风热线网站工作的他发起并开展了第一期的前往一个郊区山村小学的爱心徒步助学活动,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那天活动现场竟然来了将近400名携带爱心钱物的男女老幼参与者,一度令沿途全线交通堵塞。
这种集会,是应该事先去公安局提出申请的,否则就属于非法集会

2. 1月28日,在红领巾志愿者所属网站东风热线的申请下,十堰市政府特批了一块4X10米的红领巾志愿者公益宣传牌竖立在了城市中心广场“人民广场”之上。宣传牌竖立的当天,现场参与仪式人员达到了3000人,观众更人上万。整块宣传牌上市民自动留言达5800多条,现场气氛异常感人。
竖立大型宣传牌是需要先到城管申请,如果带有广告性质的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象公益这类是需要通过民政局审批的,和市政府没有关系

3.2月11日,红领巾志愿者们三度发起了爱心徒步助学活动,此次活动再次震动了全市,参与人员达到了数百名
同一

4.同时,志愿者们还与当地医院开展了“多打一份工”活动,号召所有志愿者参与“有偿爱心打工者”的行列(详情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bbs.dongfeng.net/cgi-bin/forums.cgi?forum=82amp;show=0\">http://bbs.dongfeng.net/cgi-bin/forums. ... =82amp;show=0</a><!-- m -->)。活动一经发起组织,参与报名打工者络绎不绝,大家都想用自己的劳动来赚取商家对贫困山区小学的捐助。
这个活动想法是好,但是策划缺欠细致,首先这样会扰乱当地的就业秩序就不说了,还牵涉到个人收入的问题,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征好呢?这么一个活动牵涉到劳动局,工商局,医管局,税局,不死都难

5.因为参与我们活动的大多数人已经不相信希望工程,不相信什么团市委。
这种反动言论是不应该出现的,也可以看出当时大家都已经失去理智了,组织者根本无法控制局面,这样的情况下,被取缔是最好的结果了,起码大家都还安全

6.红领巾确实是团委的专用名称,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7.3万注册资金并不是交纳给政府的

全篇文章过于偏激,而且有太多误导性,并不适合转在LOH了,有不为年纪不小了,做事情看文章应该冷静一点,未经核实真实情况的煽动性文章还是少转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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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我并没有支持的意思。
只是做为一个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点教训,还有就是可以看看有什么可以值得思考的。纯粹是个对象分析而已。
你看我实际上没有直接用原文的标题,而是另外取了一个文章题目的,意思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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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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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有不为啊,我是不大相信你会这么阴险哦,这个案例讨论结果你是控制不住的,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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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仔细读了一下文章,确实感到这些红领巾们,凭着一腔热情,行动欠周全、欠细致,
散步的青蛙当即决定成立一个爱心志愿者组织
,这样的做法,我觉得,确实鲁莽了。

这篇文章言词比较激烈,但是,文章在此,只是为了提供这么一个“例子”,说说ngo与媒体、政府的相处抑或距离,而不是以其激烈的言辞为手段,影响号召大家做些什么。

这些红领巾志愿者们可惜了~希望他们找到合适的出路,如果早些有人在关注他们的同时,指出t2000所提的那些问题就好了~呵呵。

以无知者无畏为口号,本人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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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quote=quot;Bennyquot;:fdvz11v2]本就在关系协调上没有处理好,如果之前就和相关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媒体本就是双刃剑,看怎么相处了。空气还有污染呢,是不是从此不呼吸了?

这种观点实在无法认同:)

1. 良好的关系不能使未经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合法化(除非quot;良好的关系“最终能让国务院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国务院特批某个民间组织或社团免于登记(确实某些社团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如宋庆龄基金会))。而不合法的组织随时都会面临法律制裁。请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 关系是否能一直”良好“无法保证。俗话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呵呵,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相信大家也不会反对。能与”一朝“的机构保持良好关系,保不定下”一朝“的人会是什么态度。

当然,以上都是些最坏的打算。

万一很幸运,能与相关部门一朝又一朝地保持良好关系;万一很幸运,媒体报导后唤醒了全社会的良知,全社会争相参与;万一很幸运,万民关注的同时,却没有心怀不轨的人要借此出名发财;万一很幸运,引起了党、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万一很幸运,我们的祖国因此修改了法律,让NGO 名正言顺;万一我们很幸运。。。。。。

呵呵。所以,如果认为会万一很幸运的话,我也主张找媒体去。。。

我是刚参与论坛讨论的网友,发表都是自己很不成熟的看法,供大家讨论。:)[/quote:fdvz11v2]
是否低调并不能决定能否存续,目前的环境就是搞好各方面关系是有好处的。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所以,我一直认为一方面取得媒体的支持,另一方面取得各地政府的支持,那么在目前的体制下,很多事情是可以走在法律的边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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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十堰”的红领巾志愿者 的“合法”问题

希望红领巾们不要生气,你们的做法确实有很多不妥的地方
1.2006年12月23日,当时初到东风热线网站工作的他发起并开展了第一期的前往一个郊区山村小学的爱心徒步助学活动,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那天活动现场竟然来了将近400名携带爱心钱物的男女老幼参与者,一度令沿途全线交通堵塞。
这种集会,是应该事先去公安局提出申请的,否则就属于非法集会
格桑花的各地宣传活动都事先和团委、城管等家长联系,取得支持。
2. 1月28日,在红领巾志愿者所属网站东风热线的申请下,十堰市政府特批了一块4X10米的红领巾志愿者公益宣传牌竖立在了城市中心广场“人民广场”之上。宣传牌竖立的当天,现场参与仪式人员达到了3000人,观众更人上万。整块宣传牌上市民自动留言达5800多条,现场气氛异常感人。
竖立大型宣传牌是需要先到城管申请,如果带有广告性质的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象公益这类是需要通过民政局审批的,和市政府没有关系

这种牌子树的话,如果是格桑花,会拉上相关家长,一起署名,功劳算他们的,我们做事。不过目前我们没树过,只有图书室的牌子。
3.2月11日,红领巾志愿者们三度发起了爱心徒步助学活动,此次活动再次震动了全市,参与人员达到了数百名
同一
我们最多几个义工自己聚会,人多的话,一般不在室外。
4.同时,志愿者们还与当地医院开展了“多打一份工”活动,号召所有志愿者参与“有偿爱心打工者”的行列(详情 <!-- m --><a class=\"postlink\" href=\"http://bbs.dongfeng.net/cgi-bin/forums.cgi?forum=82amp;show=0\">http://bbs.dongfeng.net/cgi-bin/forums. ... =82amp;show=0</a><!-- m -->)。活动一经发起组织,参与报名打工者络绎不绝,大家都想用自己的劳动来赚取商家对贫困山区小学的捐助。
这个活动想法是好,但是策划缺欠细致,首先这样会扰乱当地的就业秩序就不说了,还牵涉到个人收入的问题,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征好呢?这么一个活动牵涉到劳动局,工商局,医管局,税局,不死都难
呵呵,这个确实欠妥了,我们是不统一组织这样的捐助。
5.因为参与我们活动的大多数人已经不相信希望工程,不相信什么团市委。
这种反动言论是不应该出现的,也可以看出当时大家都已经失去理智了,组织者根本无法控制局面,这样的情况下,被取缔是最好的结果了,起码大家都还安全
我们的宣传基调是:国家在教育上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做出了大量的努力,我们只是做一些小事,教育的改善功劳都在国家的投入。
6.红领巾确实是团委的专用名称,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确实名字用的不好,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用,主要还是关系没搞好。

7.3万注册资金并不是交纳给政府的
我们没什么注册资金,只有一些运作费用。

全篇文章过于偏激,而且有太多误导性,并不适合转在LOH了,有不为年纪不小了,做事情看文章应该冷静一点,未经核实真实情况的煽动性文章还是少转一些吧

上面是格桑花的做法,事情看怎么做,效果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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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支持的意思。
只是做为一个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点教训,还有就是可以看看有什么可以值得思考的。纯粹是个对象分析而已。
你看我实际上没有直接用原文的标题,而是另外取了一个文章题目的,意思很明确。

是的,这个例子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媒体的双刃,主要看人了。用的好的人,可以获得很多资源;用的不好的人,最终就是归于沉寂。但是,因为媒体反面的作用,就不运用,似乎有点因噎废食的味道。如何和媒体打交道,如何和政府相关部门搞好关系,我个人认为洪波还是挺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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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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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例子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媒体的双刃,主要看人了。用的好的人,可以获得很多资源;用的不好的人,最终就是归于沉寂。但是,因为媒体反面的作用,就不运用,似乎有点因噎废食的味道。如何和媒体打交道,如何和政府相关部门搞好关系,我个人认为洪波还是挺行的。


这方面的经验,格桑花是用的很好的。如果十堰的红领巾的领导者能有洪波这样的人,我想其实是可以避免最后的冲突的。我估计他们都还是比较年轻的人。冲劲有余,而巧劲不足。
不知道是否有挽回的余地。其实我也比较关心他们的最后结果到底如何?也许会达成妥协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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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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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们论坛上看了一眼,好像已经得到解决,相关处理结果会近日公布的

祝愿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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