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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行散记----贵州石钎调查随笔。
真诚谢谢无锚及时耐心的答复.
但我还有一个问题好奇想要继续追问, 调查的离长安营小学比较近的龙洞湾和泡桐凹的11个家庭,就建议资助9个孩子,在罗应坡共走访了6个家庭便建议资助10个孩子,那么这些孩子是不是大多只是家庭经济状况有困难而不是真正处于失学和濒与失学的状态?会不会使希望之光对农村失学儿童的资助事实上成为了对农村家庭条件有困难的儿童的援助?在贫困地区的农村,以我的浅见,至少有20%的家庭是经济条件有困难的,希望之光有能力支持这么大面积的困难儿童吗?又该如何从这20%的儿童里挑选出最后能够受到资助的儿童?而且,当对受助儿童的援助的接受面确定得过于宽泛后,会使那些真正失学的儿童由于精力的限制的问题而无暇顾忌.(正如您说的”长安营的”力子元“的一个孩子,花桥的大土的两个孩子,以及泥塘的思江崖的几个孩子”因为精力的原因而放弃了)
当然,无锚,我现在也只是在安静的书屋里来猜想这些问题,很可能和你接触的实际并不符合.所以,我才抛出疑虑,并希望听到你的声音.
虎口脱险同学一看就是一爱动脑筋的好孩子。:)))
你说的问题的确挺关键的――希望之光应该如何选择孩子的资料进行发布呢?选择什么样的时机发布?
这次暑期有很多网友和义工去往希望之光已经或者还没有展开工作的地区进行复查和调查活动。那么,在带回来大批资料之后,紧接着的步骤就是你提的问题――如何选择?
我想,第一,关于发布资料的时机,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我们随时了解到某个学校有某个孩子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刚刚失学。我们及时取得和发布他的资料,由网友及时认捐帮助他完成九年制的学习。
不过,这样的了解充其量只是通过电话得到的信息,因为我们不可能总是能够安排特别及时的实地调查和复查,比如,每个月一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都是不现实的。
另外,关于“失学、濒临失学和上学困难”的标准问题。石纤那里的情况怎样,我不知道,就说说陕西佛坪的情况吧,都是个人的见闻和想法,与虎口脱险兄探讨。
正如您说的那样,当地存在着普遍的贫困,所以“上学困难”的概率非常非常高,大部分的家庭在交纳杂费时,都需要东拼西凑。在当地经济的整体水平没有大幅度提高之前,以希望的微薄之力,的确难以帮助这么多的家庭和学童,所以,才有必要去做实地调查,以此甄别――虽然对于条件较好的人来说,这么多“困难”的学童也属于需要帮助之列。
但是,“失学”和“濒临失学”之间的界限就不太容易区分了,因为对于经济状态本来已经非常脆弱的家庭来说,一个小小的事件(请允许我用这么冷冰冰的字眼儿,比如,一次婚葬,一场疾病,一季天灾人祸引起的歉收,总之,一个意外。)就足以使“濒临失学”的孩子转眼之间变成“失学或辍学”的孩子。而且,如果不是毫无办法,当地学校也会采取“减免缓”的种种方法,尽量推迟学童彻底失学或辍学的时间。但是,当地学校也有他们的困难,比如,他们必须为大多数孩子提供食宿条件,很多孩子的家庭住处和学校还有较远的距离,学童多数是平时住校,每周末回家。
面对这种状况,我们必须作出选择――是等到我们在若干时间之后辗转得知这样的信息,孩子已经失学甚至外出打工之后,再去劝导他们回来读书呢?(这样的优点勿庸置疑――发布的资料全部是失学儿童的,但是,缺点也同意明显――孩子可能已经失学数月,不能或者不愿重返学校了)还是由实地调查者根据自己的见闻,作出选择,先资助那些可能会失学(濒临失学)的学童呢?(这样的优点是可能防患于未然,缺点是受到调查者主观因素的影响,网友实际上资助的可能不是最需要帮助的孩子和家庭,而只是局限于调查者能够亲眼见到的范围之内,甚至可能因为其他偶然的因素,在实际调查复查范围内,还有更需要帮助的孩子,而调查/复查者不知道,没有看到。)
呵呵,发布还是不发布,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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