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雨加雪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复制链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网友认为义工是一个团体,现在又要义工认为网友是一个团体,其实,义工跟网友不都是希望可以帮到失学儿童吗???既然出发点都是一致的,那么义工跟网友都已经是一个团体了,为什么现在让人感觉到大家都是在分帮分派一样呢,希望里的论坛是为了让一些网友了解希望,可以让网友知道自己所捐助小孩的一些资料和情况,而不是以一些问题为中心去争论不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梦天使妹妹在同一时刻重发了N遍回复,把服务器给搞懵了,估计服务器在悲愤之余把这个帖子给隐含了,让你们看不见,看还回复不回复了:)))

没办法,服务器还没消气呢,暂时用这个办法恢复回来,T 兄原贴只好重贴在第一个回复贴里,大家凑活看吧,赔罪赔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我发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的机有问题,所以就继续发咯,

不好意思,不是故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请给出具体日期,几月几号开始讨论?几月几号有结论?
困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52.32%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我只是论坛组组长,负责回复网友的帖子。

至于说大部分义工何时结束假期恢复工作,大家讨论的程度如何,何时能达成共识,何时给出结论,都不是我的职权范围。如果我按我的理解随便给出承诺,也不能代表大部分义工的集体意见吧?这样的错误我不能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再提上来,希望义工们也象欢迎新斑竹那么积极就好了,别又推说在放假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嗯,小t你别那么急嘛,总得让大家过个舒心的年吧,辛苦了一年。

呵呵,不过你的想法倒真的是挺好,我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恩~~说的也是,我也想过个舒心的年,也辛苦了一年了,麻烦给小孩子写封信去,告诉他们,等我过完这个舒心年后再给他们寄学费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看看,看看,才说过不抬杠的,这又跟我抬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52.32%

发表于 2004-1-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t2000:组建网友团队 [已回复]

我上次回复中说了。网友要组建团队,希望之光无权赞成或者反对。也就是说,如果t2000希望组建团队,那么是自己的决定,只要征求网友的支持,那么竟可以自己操作而无须征得希望之光的认可。

至于要求希望之光论坛为此开设一个新的版,那么决定权应该在希望之光。内部并非没有就此讨论。开一个新版,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大事情。需要多数义工的赞同,和职能组(论坛组)的支持配合。达成共识需要时间。

至于说销假。不错,义工正在陆续销假。以论坛组为例,春节请假的6,7个义工中,昨天有2人销假,今天1人,3人未归。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现在的重点是保证2月10日的公开认捐,和新学期汇款通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天有人销假,明天就作出决定,好像是不太现实的。仓促作的决定以后是否不能保证效果,造成反复或者不愉快呢?与其这样,不如我们给点时间一次作好吧。

另外,我个人认为,给孩子汇款学费,和开设新版完全是两个话题。彼此不能作为条件交换和因果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希望之光工作论坛 ( 京ICP备18037495号 )

GMT+8, 2025-4-28 21:19 , Processed in 0.07919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