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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认捐后发信给孩子家里及学校【接受】
寄这样的信可以吗?
[quote:10rqe4dn]xxx:
你好!
在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可能已经收到或者将要收到一笔不大的汇款,用于帮助孩子缴纳学校收取的读书费用(如杂费、课本费等等)。
我们不知道是谁汇出的这笔善款,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汇出,但请你相信,一位善良的好心人一定会给你汇款的。我们只希望你能在收到汇款并去学校缴费后,将学校开出的缴费收据寄给这位好心人,让他(她)知道孩子仍然在读书。如果汇款单上没有详细地址和姓名,你也可以把收据寄到下面的地址,我们可以转给那位好心人。
如果你在学校开学很久还没收到汇款,也请写信告诉我们,我们会想办法解决的。
希望之光 网站 xx年xx月xx日
回信地址:xxxxxxxxxxxx,收信人:xxx [/quote:10rqe4dn]
不应该再称为信,而应该改为通知形式,而我在上面的回贴中已经写了与这个相关联的资料收集问题,预约登记表格的更新就是为了收集资助人的资料,如果没有办法在预约的时候收集,也应该在认捐的时候收集,基于平等的原则,资助人在获得孩子真实姓名的时候,也应该提供一个姓名以确认汇款,也有责任确认使用一个长期固定的名称做为资助相互制约的条件,当然,并不需要一定使用实名,去邮局汇款也可以用假名,但为了LOH的工作方便,提供一个固定的称呼是必要的,由此,就可以完成一份相对正规的通知了
关于确认学杂费资助的通知
同学:
经过LOH众多义工的工作,确认了ABC将会在今后一个学期的时间内提供你学杂费用的资助,LOH将会对此跟进
LOH只提供了必须的学杂费的公布,至于学校要求的其他费用,因为各地情况不同,你需要自行与资助人ABC联络,并且你需要遵守这些规定
1.将所有资助人代交纳的费用要求学校开具详细收据并提供给资助人作为凭证
2.在下一学期交费开始之前提供给资助人和LOH各一份详细费用清单
3.发生任何与调查记录改变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LOH提供说明
(场面话,省略)*******
对以下情况,LOH有可能会要求资助人暂缓资助,请留意:
1.收据不完整或者经过涂改,或者没有有效印章
2.超过3次信件调查而没有回复
3.超过4个月没有办法联系并核查
4.在每一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仍然没有收到关于需要交纳的费用清单
5.与调查记录有重大出入时,必须通过再次核对
出现以下情况,LOH将会立即要求资助人停止资助,请留意:
1.向资助人要求不合理的资助金额,不合理的范围:与你学习无直接关系的费用
2.隐瞒和欺骗
3.将资助人资助的金钱挪用到其他方面
4.对其他助学组织隐瞒已经获得的资助以获得更多的资助
(场面话,省略)******
附件:实地调查记录副本
LOH联系人,地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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