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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希望之光调整助学模式公告 ”的讨论
久未露面,报个到
首先,希望之光有多少资助人?义工占资助人的比例是多少?想起前段时间吵得厉害的旅游景点门票听证会,其中是有一部分群众代表的,但是问题是这些群众代表基本都是当地的群众代表,那么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自然是景点门票收得越贵越好,其结果自然就受到其他地区的群众的质疑
越是说得民主,越是让人质疑啊,这就是一句古话,要想当婊子就不要想着立牌坊,呵~~有些不雅,不过大致意思就是这样了,引阿芭常务的话说就是我中文自高中后就没继续进修过了,只能用些民间俗语来表达意思了
其实围绕这个民主不民主来争论没有多大意思,我以一个资助人的身份来说说,我所关心的不是这个民主不民主,资助的方式也不会关心,因为资助人是我,是我自己决定了应该资助孩子的哪一部分费用,而不是希望之光,希望之光一直所担负的角色是帮我去核实资料是否有变化而已,在已经进行的资助活动中,我和这个受资助的孩子才是主角,希望之光只不过是一个引线穿针的人,就好象我要去租个房间,找到希望之光帮我去联系房间,但不可能由希望之光来决定我该不该租这个房间,怎么租,希望之光在这个决策中把自己的位置放得过高了,高到要去主导资助人的决定的地步,这实在不对,更何况要求资助人交人是完全无理的要求,即使资助人不认同希望之光的转型也只能考虑在以后发布的个案中用新的方式而已,对于已经有的资助,完全没有任何条款说希望之光可以要求资助人交人的协定,因此这个说资助人同意就继续,不同意就交人的说法有些自以为是了
出现这样的局面有些哭笑不得,原因啊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了,为了表现这种民主,竟然可以一人分饰两角,我举个例子吧,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中有个叫回避制度,如果你是法官,儿子杀了人,做为父亲的是不可以以法官的身份来做判决的,即使你再怎样去发誓表面你的公正性,你也只能以一个父亲的角色在旁边听着,所以在这里,阿芭想既以一个资助人身份来说,又想以一个常务的身份来说,结果更突出了一种叫虚伪的掩饰,本来都可以冷静考虑考虑的,现在可好,原来资助还得要靠后门的,呵~~中国腐败何以至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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