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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红内裤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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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对57批的认捐,当时我感到比较失望,因为我已是第二次充分准备后没有能成功,后来想想还是再等机会吧.今天刚看到希望给我的邮件,我很受感动.没有能成功认捐的网友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有希望这样的对网友负责的态度我们应该感到高兴,毕竟是他们的辛勤劳动给了我们机会,我们应该宽容一点.,以后还有机会,大家加油.对于废除8点之前的帖子的说法,我想不必这么做,毕竟我们更应关心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能得到帮助不是我们都希望的结果吗.我只想说,希望希望之光能理解网友,网友也要理解希望之光.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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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我只想说,希望希望之光能理解网友,网友也要理解希望之光.理解万岁!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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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我对希望之光几位义工对问题的处理方式不满。
第一,我对那种官腔式的回复讨厌透顶:“我理解....的心情;不过我们也...;希望你能...;我们今后会...”。在这样的话里,我们看不到对问题原因的真正剖析,也看不到对未来避免问题再次发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二,面对网友质疑或指责的态度:网友因为义工的失误没有认捐到孩子而发贴,投诉也好,发泄也好,总之这是在表达一种不满的信息。但有的义工(或网友)却说,你要宽容一点,孩子不是最终被认捐了嘛?都是为了孩子。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网友(资助人或准资助人)的时间?难道我们的时间不宝贵?难道我们坐在电脑面前苦苦等候,从七点等到八点,眼睛死死盯着屏幕一动不动不辛苦?难道我们指出错误,并要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就变成不宽容了?看到这样的情景,倒好像投诉的人是千夫所指,那希望之光还如何提高自身?如何发展?
第三,关于解贴时间。竟然有义工(对,是“义工”,不是网友)说不能以网站上那个大大的电子钟时间为准,那该以谁的时间为准?并且如果不以该时间为准,那为什么又把它放在那里?我并没有看到其他很多网站摆个电子钟在其网页上。希望之光运作这么多年,难道没有定下来该以什么时间,什么地方的时间信息为准?当我问了这么多问题之后,我就开始觉得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问题,而是希望之光的制度和流程的问题。
第四,关于对错误的解释和解决。为什么提前抢跑的人仍能够名正言顺地得到孩子的认捐权?如果这样,是不是鼓励提前抢跑?那定时解贴的含义又何在?如果解释只是因为重新评定手续繁杂,那用一个非常不恰当的比喻(比喻不针对任何人,任何对象),强奸犯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做孩子老爸,跟受害者结婚。原因只是因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我们既然定了规则,就不应该一方面要求别人遵守规则,另一方面又变相鼓励别人去破坏规则。对于破坏规则的人,不管有意无意,取消其“不合法”获得的结果就是最公正的处理方法。
第五,再论规则。其实我建议不要用锁贴的方式来限制认捐。根本就不用锁贴,还害得义工解贴时胆战心惊的。直接在贴中声明,只有20:00:00(论坛时间,大家都能看到)以后的首次跟贴才能当作有效,那即使你提前发了贴,也只当灌水而已。认捐终了时按照首发贴时间排序一下即可。这样义工的工作量和压力都可减少,何乐而不为呢?

恳请希望的义工们深思。正面对待批评和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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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一个管理者的职责不是道歉,道歉解决不了问题,错的事情道了谦也不可能变成对的,因此一个好的管理者是在发生问题的时候,看到这个问题的根源所在,而且还需要去解决它,针对这一事情,有几点是存在问题的
1.规则有疏漏,规则只制订了方便自己的一面,而忽略了方便别人的那面,这是第一个疏漏,第二个疏漏是没有制订当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没有人是不出错的,但是做为一个规则的制订者是需要考虑到出现错误的时候,应该怎样去应对
2.执行有问题,我记得认捐规则中非常明确的写着认捐时间以论坛时间为准,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认捐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时间为准的事情呢?很明显就是认捐管理者要么对规则不熟悉,要么就是根本没把规则当回事,如果是前者,那么责任在于希望之光,在确定管理员的时候没有进行培训和指导,如果是后者,那么责任就在于管理员
3.缺乏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这点不需要再说什么了,LOH长期以来就是缺乏这样的能力

这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我看来,小得不能再小了,开贴时间弄错了,这本就是事实,也没什么可解释的,但是既然因为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了认捐者的损失,这个总是应该补偿的,不能说一句规则不能改就对付过去,因为在这个事件里,规则本身就不完善,本身就应该就这次事件修改规则的,哪存在什么能改不能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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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还有这种事发生了,真是遗憾,我觉得可以参照悬命的提意,给在8:00正回贴的朋友一个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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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一个管理者的职责不是道歉,道歉解决不了问题,错的事情道了谦也不可能变成对的,因此一个好的管理者是在发生问题的时候,看到这个问题的根源所在,而且还需要去解决它,针对这一事情,有几点是存在问题的
1.规则有疏漏,规则只制订了方便自己的一面,而忽略了方便别人的那面,这是第一个疏漏,第二个疏漏是没有制订当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没有人是不出错的,但是做为一个规则的制订者是需要考虑到出现错误的时候,应该怎样去应对
2.执行有问题,我记得认捐规则中非常明确的写着认捐时间以论坛时间为准,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认捐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时间为准的事情呢?很明显就是认捐管理者要么对规则不熟悉,要么就是根本没把规则当回事,如果是前者,那么责任在于希望之光,在确定管理员的时候没有进行培训和指导,如果是后者,那么责任就在于管理员
3.缺乏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这点不需要再说什么了,LOH长期以来就是缺乏这样的能力

这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我看来,小得不能再小了,开贴时间弄错了,这本就是事实,也没什么可解释的,但是既然因为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了认捐者的损失,这个总是应该补偿的,不能说一句规则不能改就对付过去,因为在这个事件里,规则本身就不完善,本身就应该就这次事件修改规则的,哪存在什么能改不能改呢?


小T的意见很中肯,既然是我们错了,就应该给出补偿,虽然待认捐孩子的数量不多,但是为了公平起见,应该让这些等待中的朋友一个公平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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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看了这么多
有个建议,不知当讲否?
时间问题是论坛义工的明显失误,但是不能够一棒子打死――定性
既然已经道歉,我们这些普通的网友就应该能够有一个宽广的心怀接受
就像我们支持孩子一样,支持我们的义工
因为他们确实也太累了

对于八点准点(8:00-8:01)进行提交的网友
建议论坛列一个名单,并能够给他们就这件事情进行一个专门的谅解(建议邮件或者电话),并且能够收到其回复,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希望有什么其它活动将会优先考虑(优先捐赠建议除外,因为不能够让不公平延续下去)

一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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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三年之中我认捐过五、六次,直到51批才认捐到,虽然每次都要从下班开始等上两个多小时,并且经常都是以失败结束,但我还会继续。因为我知道有一群人比我辛苦的多,也比我的付出多很多。
我只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希望之光只留在我们的记忆当中,我们的学生再不需我们这样的民间资助。
我祝希望是个阶段,不要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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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我只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希望之光只留在我们的记忆当中,我们的学生再不需我们这样的民间资助。
我祝希望是个阶段,不要永远。。。


呵呵,大家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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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还是要说谢谢义工,其实我们不缺乏捐助的资金,不缺乏捐助的愿望,但缺乏捐助的信息和途径。希望之光是这样一座桥,义工们是坚实的桥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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