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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号的认捐,我反对
一个管理者的职责不是道歉,道歉解决不了问题,错的事情道了谦也不可能变成对的,因此一个好的管理者是在发生问题的时候,看到这个问题的根源所在,而且还需要去解决它,针对这一事情,有几点是存在问题的
1.规则有疏漏,规则只制订了方便自己的一面,而忽略了方便别人的那面,这是第一个疏漏,第二个疏漏是没有制订当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没有人是不出错的,但是做为一个规则的制订者是需要考虑到出现错误的时候,应该怎样去应对
2.执行有问题,我记得认捐规则中非常明确的写着认捐时间以论坛时间为准,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认捐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时间为准的事情呢?很明显就是认捐管理者要么对规则不熟悉,要么就是根本没把规则当回事,如果是前者,那么责任在于希望之光,在确定管理员的时候没有进行培训和指导,如果是后者,那么责任就在于管理员
3.缺乏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这点不需要再说什么了,LOH长期以来就是缺乏这样的能力
这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我看来,小得不能再小了,开贴时间弄错了,这本就是事实,也没什么可解释的,但是既然因为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了认捐者的损失,这个总是应该补偿的,不能说一句规则不能改就对付过去,因为在这个事件里,规则本身就不完善,本身就应该就这次事件修改规则的,哪存在什么能改不能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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