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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悠悠

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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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小悠悠好像很熟悉“生米熟饭”这一招啊,呵呵,嘿嘿,嘻嘻,哈哈……

借着这个机会我想提醒广大资助人的是(当然不是针对小悠悠了,^_^):在热情资助的同时,我们也不要忘了捐款对个人生活的压力,尤其是当孩子升到初中以后,几乎可以肯定学费会增加到每学期三四百元。。如果认捐三个小学生,每学期学费大约是150元,每年也不过900元,但如果等到这三个孩子上了初中,学费就可能翻番到每年2000元甚至更多。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意味着不小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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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作为一位义工, 如果觉得希望之光的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 可以设法来改进制度. 在制度还没有修改的时候, 就应该按照制度来办.

是的, 大家的本意都是善良的. 但是这不是不遵守规则的理由. 而且我反对所谓的下不为例. 为什么不从这次开始呢?

既然大家都知道希望之光要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 恪守一定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为什么碰到例外的时候, 就要松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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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不管怎么样,孩子最终还是得到了实际的资助,替孩子感谢悠悠妹妹。:)

希望悠悠妹妹别骂我,呵呵,我个人意见是不赞成把私下提供资助纳入希望之光管理范围的,站在论坛组管理的角度,我只能更多地从现行制度和今后论坛组的实际工作开展来考虑这件事,象这样发布资助中孩子的兄弟姐妹的情况不少,如果开了纳入管理的先例,以后我们工作会变得很被动。还有就是对其他网友公平的问题。希望悠悠妹妹理解。

也想听听其他网友们、特别是资助人的看法,大家也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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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哈,生米煮成熟饭,好玩。对于已发布的孩子的xdjm的地址除了我们只有其资助人知道,那么每次我们发布这样的孩子资料时确实应该提前优先询问其xdjm的资助人是否也愿意同时资助他们,悠悠就不必这样可怜兮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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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首先表明态度,我觉得可以把小悠悠资助这个孩子纳入希望之光的管理之中。

从两方面来看:
一、希望之光本身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就是帮助更多的贫困孩子完成自己向往的学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吸引更多善良的人们的关注和参与,唤起每个人心中那份真诚无私的爱。。。希望之光是桥,她连接着孩子们和好心人,同时为他们双方服务。为孩子服务,我们希望更多贫困的孩子能够得到资助从而完成学业;为好心人服务,我们希望每一笔捐款能够正确的用在真正需要的孩子身上。
  现在悠悠已经资助了这个孩子,可能有点不遵守秩序,可是基于希望之光本身的存在意义,不管对孩子还是悠悠,我们都应该提供帮助,尽力做好服务。

二、对其他好心人来说,悠悠这样做,可能不公平。但是我觉得他们不会介意吧?毕竟我们的本意是想帮助那些上不了学的孩子,现在孩子有人帮了,难道我们只因为不是自己资助的,就不为他们高兴,就被打击了积极性吗?
只要孩子得到资助,能够完成学业,那就是好的。我们不是为了做好事而去捐助孩子,而是希望孩子们得到上学的机会,那现在目的达到了,还介意是谁资助的吗?

综上,悠悠的做法应该批评,但还是要纳入希望之光的管理之中。


----呵呵,好像有些词不达意,大家将就看吧,别骂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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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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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德国式的思维就是严谨:)
可是我还是觉得网友和失学的孩子是LOH的根本,为了根本,任何制度啊规则啊都要有变通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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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呵呵,德国式的思维就是严谨:)
可是我还是觉得网友和失学的孩子是LOH的根本,为了根本,任何制度啊规则啊都要有变通的余地。。。

变通是有的,但是也不是无原则的变通,我感觉希望至少不能让大家感觉死板,但是也不能过于人性化,至少制度是要的,原则性也是要有了,至于对于特殊事情我们需要做特殊处理,你可不要让困困家的门给人家打破了,她可要找你赔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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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1,劝说悠悠顾全大局,把孩子公开发布,如果别人抢到了这个孩子,悠悠就把机会让出来。如果这招使不得,我还有一招:

2,增加这样一项业务,自行捐助孩子的人可以向希望之光提出申请,请希望之光代为管理。希望之光可以审核,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就接受。(条件可以包括不引起管理的混乱,不使希望之光额外增加过多的负担)。如果这也不行,要不就这样:

3,希望之光不管悠悠的事,让她自己跟义工套近乎,如果那个义工出于私交帮她的忙,那是他们私人的事,这样既为护了原则,又……

有个人说我专出馊主意,我这次一下出了三个,气死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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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第三个主义比较好,我举四个手脚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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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歉信

现在流行强悍!!!!!!
我喜欢,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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