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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elavi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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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你好,特二千.我不懂QQ,我不知是否全国的QQ都是同一流水号.
我赞成按论坛注册的先后顺序来决定认捐的优先权,这有一个好处是每个注册号只能挑选一个孩子认捐,除非全部的注册号都轮了一遍又回来了.这样可以免了包括义工在内的人已认捐一个孩子,又再认捐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象困困那样的做法应该是不被提倡的.这么做也可使认捐者更专心于某一个孩子,我想的还有九年义务教育以后的事.象困困认了那么多,现在孩子通过了高考,困困也抓瞎了吧.这样也可以更集中力量去开发新的地区,援助更多的孩子.


这倒是个新鲜的提议,但是有几个问题。

一是首先所有ID要有个编号,或者至少精确到分的注册时间。如果只有个注册日期是不够的,因为有不少朋友是同一天注册的。

二是必须记录所有ID是否认捐过孩子,目前还没有这个记录,以前的也要统计一下。

三是此方法其实无法避免多认捐孩子,只要注册个新ID即可。

不过总的来说我看问题不是很严重,除了第一个问题如果现在论坛程序不支持就无法实现之外(新论坛可以修改程序支持),其他都还好,而且非常简单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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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注册ID有编号,在数据库提出来就可以了,但是我现在拥有大概50个马甲吧,不知道其他人呢?
QQ号码又不是按照大小来排队,这个月是7月,末数是7的就可以认捐,7的太多就77,77不够就67或者87,有耐心去每个月注册一个QQ就由人家认捐吧,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这么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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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但不要指望着所有的人对LOH所有的运作方式和原则都拍手称赞,是不是提点建议,说点自己的想法,就要被列为不认同LOH,随后就该端茶送客了?希望这不是LOH的运作方式。
最后提醒brick,有问题大家可以探讨,至于问题以外的闲言碎语在此处最好不要谈,不太严肃!
      兄教导的是。
我看来真的是不会说话。但是,有一点希望您能相信,我绝对没有您提及的那种“端茶送客”的想法以及“不太严肃”的态度。再有,我所阐述的仅仅是我个人的想法,便是我没有作义工的时候也是这样想,跟LOH的运作方式如何毫无关系。汗~
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听我在此把话说清楚?(同样,这些话也仅仅代表我个人,跟我的头衔没有什么关系,是我一直以来的看法)
1、
不要指望着所有的人对LOH所有的运作方式和原则都拍手称赞
说得很对。与我心有戚戚焉。我也相信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会同意这样的看法。
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很难说或者不能说LOH是最好的运作方式和原则。而且,或许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最好的。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接受。当然了,这个接受与否的问题说的是最根本的一些。即使是运作方式和原则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之中。
2、
是不是提点建议,说点自己的想法,就要被列为不认同LOH,随后就该端茶送客了?希望这不是LOH的运作方式。

我说的殊途同归,您没有提,其实是我真正最想表达的,那就是即使是运作方式和原则不同,但是很多人、很多组织机构在做着同样的一些事情――助学,那么一样都是同道中人。这就是的意思。官方的和民间的,义教的和捐资的,有很多很多。既然为了同一个目的,毫无必要有门户之见。
事实上,据我所知,LOH也没有过什么排斥异己党同伐异的理念作为运作方式或者原则。如果那样,不要说你,我也早就抬脚走人啦!
您可以留心:首页链接也有不少助学网站,运作方式各种各样的都有;在论坛上也有来自不同兄弟网站或者其他方式的消息,等等。
我说这个意思是说:绝对没有不认同LOH的运作方式和原则,就不受欢迎了的事情。也不应该有。如果我说话让您产生的这样的感觉,我为我的词不达意向您表示道歉,这只是我个人的错误。
再说提意见,说想法,我相信这是任何网站都有的正常的现象。没有意见和想法,可能永远都不会真正的前进,甚至会后退。我希望能够真正的表达。(当然啦,还要提高表达能力 )我理解LOH也需要并且期待着各位关注者的表达和建设,这里面应当包括你,也包括我。
3、
最后提醒brick,有问题大家可以探讨,至于问题以外的闲言碎语在此处最好不要谈,不太严肃!

唉,不知道您看了我上面的话以后是否还这样想呢?要是还这样的话,那我从此真要深刻反省了。我自认为没有提及什么不太严肃的闲言碎语,相反,我斟酌了很久,还疑心太过于严肃。     
黯夜兄明白了我的意思。我所认为的根本的问题,其实我也没有什么更好更多的想法。另开贴倒也不错。我再想想清楚再来抛砖引玉罢!

这一贴有点跑题,对不起,各位继续,闪了先。
――――――――――――――――――――――――――
我的所有言论均为我个人看法,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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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注册ID有编号,在数据库提出来就可以了,但是我现在拥有大概50个马甲吧,不知道其他人呢?
QQ号码又不是按照大小来排队,这个月是7月,末数是7的就可以认捐,7的太多就77,77不够就67或者87,有耐心去每个月注册一个QQ就由人家认捐吧,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这么计较


呵呵,T兄,恕在下驽钝,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T兄的意思是否每个有认捐意向者先拿个号,然后按某个顺序排列,轮上了就认捐,大概是这样吧?不知道有没有理解错。

这样的话其实和长期报名机制差不多,只是不按报名顺序来,而是按与认捐是给出的一个特殊号码的某个规则来。这样与原先方式的区别是后来者也有被先选上的可能,是个不错的改进。

但这个选定的规则一旦制定后就可以根据规则寻找较好的号码以求更符合当前这次认捐的要求。很可能会有几位注册者由于号码不佳一直都轮不上,当有人由此发出哀叹后,更多的人会努力寻找好号码以避免自己失望而归,这恐怕会逐渐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当然,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号码的产生虽然是随机的,但是可以自我选择,实际上就不是随机的了。如果改由论坛给每个ID生成随机数就不会有这个问题。或者直接用由T兄所提论坛内的ID编号,这个看不见的号,实际上也就相当于随机数了。当然,具体的选择规则还需要讨论,跟着T兄的思路,可以用此编号对12取模,和当前月份符合的则是优先认捐者,若人数不够则取后一个月的来用,同一月间按注册先后排序,或者再搞个规则?不过太复杂了不好,希望有简单些的办法。

这个作法其实只是对那位高兄的建议略作修改,在认捐人数较多时使得后来者的顺序有一定提前,应是有益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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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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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各位回我的帖子时称我笔名: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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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建议各位回我的帖子时称我笔名:全康.


重新用“全康”注册下,就可以拉

呵呵,不好意思啊,在楼主的帖子里水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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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黯夜不要拼命去想这个问题了,把脑袋想坏了可不值,我回你贴只是想告诉你,如果希望之光愿意改的话,可以有无数个选择,不想改,你替它想再多也没用,至少到现在为止,我只看见每当网友对认捐不满意的时候,就会有义工跑出来道歉,仅此而已,而且道歉的话,现在也越说越精了,这说明了义工是把精力放在怎样在道歉上精益求精,而不是在改善程序上精益求精

再看看这帖子近50个回复了,有几个义工提出过自己的意见?好象不多,没统计,发言的大概也是说些场面话,看看brick的帖子就非常明显了,永远都是不失时机的替自己,义工或者希望之光贴点金诉诉苦,有些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呢?

我想你再提多些想法,对于此事也是无可奈何,你知道上次修改认捐程序是怎么实现的吗?是我骗老糊涂说要用人手来模拟程序好鉴定流程是否流畅,才得已改进的,要是按照以前的方式,更吐血,一个认捐得搞上好几天甚至有些还得搞上半个月才能确认,由此你也想象得到,要希望之光改是多么的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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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呵呵,我知道T兄经历过许多,也许因此有不少积怨在心?

但是我想希望之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内部不是也正在讨论决策制度的改变吗?虽然现在对建议的反馈是慢了点,但大概都是忙着更重要的事情吧。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只能提点建议,尽点心力而已。义工们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给个理由即可。

不过T兄最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虽然对希望之光好像不抱任何希望的样子,却一直都关注着这里,也有好几年了吧?要是在下落入这种境地,恐怕没两天就走人了,真不知T兄何来如此耐性。我猜T兄也未必真如此绝望,不然何必说这么多,光是码字就是挺累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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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正如胡卯在另一个帖子里说的,这些人在进行一场游戏,而我恰好在这个游戏里找到一种特别的方法,并且得到乐趣,这就是我一直呆在游戏里的原因,
我没有义工们说的那么崇高,我在路上碰见乞丐很少给钱,碰见报着我脚问我要钱的小孩更会怒喝其走开,有女人背着小孩叫我给两块钱买个面包给孩子吃,我一分不给,就买个面包叫她当着我的面给小孩吃完,不然送她去派出所,我想这些行为永远比不上我们的义工那么伟大,但我却很好奇,如果这事拿来讨论的话,估计我这样的行为是属于完全没有爱心的行为,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目标,别人要什么都可以,别人不给或者给些意见,就会被劝说,看在孩子上,一切就将就吧
这就是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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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希望]之光改进认捐方式

爱之深恨之切呵~~~~~小T ~~~~~~~~

有女人背着小孩叫我给两块钱买个面包给孩子吃,我一分不给,就买个面包叫她当着我的面给小孩吃完,不然送她去派出所```````真的假的?~~~我也想这么做,可是缺少勇气~~~~~~~开始崇拜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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