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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loyed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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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希望之光就是希望之光,不是基金

  信息平台式的助学是网络时代最经济和最高效的模式之一,大多的网络经济学都支持这一点,希望之光这三年的实践也证明希望之光的运作是成功的.

  从来就没这样的前提:"相信这里每个人道德纯洁",而事实是就是有不如意的情况出现,想来老朋友都知道去年3月的时候的那个由饭店和旅馆组成的希望之光后援**之类的东西(不能确定的怀疑组织这个活动的动机,当这确实是与商业有关系)."那么即便没有制度约束也可以保证不贪污,为什么就不能经手捐款呢",实际上不经手捐款就是最好的约束制度,比那些什么复杂且在网络上难以实现的监督制度要容易实现得多.

  上面那样说并不是要证明只有平台式助学是好的方式(基金式大概也是成熟的方式吧),而是说这种方式是可行的且是经过实践检验和有理论支持的.我想现在基金式的助学网站多的很,为什么非要希望之光也那样做呢?所以我想不经手任何钱物,是希望之光的基本原则之一,认同的可以参与到LOH的工作中来,不认同的可以去找到你认同的助学网站去(很多很多的).所以我是坚决反对希望之光与钱挂上钩,这是我个人的底线之一,如果哪一天希望之光集资了,我个人只能选择离开,因为希望之光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希望之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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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对于上贴所提到的去年三月的事情,我的看法是,那是众多驴友和户外运动商家出于对公益活动的支持而对参与希望之光调查和复查的朋友在户外店消费时提供消费折扣的一种公益性承诺,尽管非常遗憾的,由于认识上的不同,此项提议由于未能为当时的众多希望之光网友所接受,而中途作罢,但是我个人认为,活动的发起人和众多热心宣传的朋友是没有其他意图在里面的。如有兴趣,老贴中还有记录,可查看。我认为:一、本贴话题与过去的事情不可类比,二、我们更需要面对的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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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鸵鸟也有鸵鸟的组织
你不是鸵鸟,那就做回你自己的鸟
不喜欢,你可以别来。
到你喜欢的鸟那里去


你是哪个啊?
这几句说的经典,哈哈,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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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对于上贴所提到的去年三月的事情,我的看法是,那是众多驴友和户外运动商家出于对公益活动的支持而对参与希望之光调查和复查的朋友在户外店消费时提供消费折扣的一种公益性承诺,尽管非常遗憾的,由于认识上的不同,此项提议由于未能为当时的众多希望之光网友所接受,而中途作罢,但是我个人认为,活动的发起人和众多热心宣传的朋友是没有其他意图在里面的。如有兴趣,老贴中还有记录,可查看。我认为:一、本贴话题与过去的事情不可类比,二、我们更需要面对的是未来。


是吗,怎么说这个是与商业有关系是事实吧,怎么说这个如果实行都会带来网友的疑问是吧,怎么说这个就是一个不能否认希望之光中每个人都绝对在道德上是绝对不能怀疑的是吧.尽管我个人不怀疑小陆等人的动机,但至少哪次事情说明我们的网友是需要希望之光不与商业发生关系的.网友是怀疑我们的义工的道德的(其实本来就是应该怀疑的)

说到面向未来?难道保持希望之光的特色不是面向未来吗,难道非要希望之光纳入***的轨道才是面向未来吗?我想说的是,如果把希望之光变成了一个基金,那才真的是没有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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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同意无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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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搜到的相关的帖子,发现这里讨论的问题那时侯都讨论过,甚至有网友那时侯就预测希望之光不改变原则很快就会没法生存下去,可这一年来希望之光没改变原则的运行的满好,呵呵!
老贴重放,大家自己去看吧!
[url:1xze9clt]forum,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1090[/url:1xze9clt]
[url:1xze9clt]forum,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1141[/url:1xze9clt]
[url:1xze9clt]forum,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1110[/url:1xze9clt]
[url:1xze9clt]forum,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1133[/url:1xze9clt]
[url:1xze9clt]forum,lohcn.org.cn/forum/viewtopic,php?t=11154[/url:1xze9c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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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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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作为一个个人,如果我要做的话,我希望看到的是能够让尽量多的人能够避免失学的困境。我觉得基金会,能提高效率,规避地下组织的风险,以此更实在的帮助到更多的儿童,为什么就不去做呢。

而你呢,认为“需要承担多一些的成本,牺牲多一点的效率,但是这是种方式在透明度和诚信力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却是我们所更为看重的”。我觉得,至少从客观上来看,你所选择的方式的确在道德上更有优势,但却未必能够如我那种想法般尽可能帮到更多人。

道德优越感就这样产生了,原先美好的愿望在刻意或不经意间反而被淡化了。


目前的希望之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组织,只是一个信息发布、中转、管理的平台。假使一定认定她就是一个组织,那么她无非是没有得到官方承认并得到法律保护,而决非所谓的地下组织,希望贴主谨慎用词,以避免出现误解。

我始终认为,就象一位义工在另一个帖子中所说,义工对于所服务的孩子和资助人,没有任何的优越感,要说有,也仅是对有能力而没有参与助人的他人存有一定的自豪感,这是人性的弱点,常人难以完全避免,大家应该宽容这一点。

而这一点,与希望之光采取什么样的操作方式来完成助人这件事情,是没有因果关联的。不经手捐款的选择,完全是为了做事的时候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无法完全消除的诚信风险。

换一种说法,在帮助同样多孩子的前提下,假使条件许可,设立基金会接受捐款并统一发放的做法,减少的是有限的人工操作成本,增加的是对更加可信赖的公信力的维护成本和严格执行的监督成本;不经手捐款,只承担信息的传递工作的做法,增加的是个案信息的掌握、披露、联络成本,减少的是上述公信力的建立维护成本及监督成本。

选择哪一种方式,只能由当前所处的位置、所具备的客观条件来决定。目前的选择,虽然也可以被推断归结为道德决定论,但我认为那并非根源,不是问题的本质。这种选择,实际是在对希望之光可以承担哪些成本,无法承担哪些成本做出的一种基本判断。

环境是在不断改变中的,人的认识也是在不断更新中的,但是,在它们改变到某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到我们可以进行新的尝试之前,两年多的实践表明,目前的方式应该说是适应希望之光的。只有相适应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

国内外的各类助学组织和机构根据各自的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选择了不同的运做方式,也取得了各自的成绩。如果说目前希望之光这种高成本的方式将被证明不会成为主流,我想,对于公益事业整体而言,这种模式的尝试,也是有其意义和价值的,值得我们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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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以上删除网友 泰山顶上一棵葱、floyed 所发四则无益于讨论问题的跟贴

欢迎各位继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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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也许floyed还不是很了解loh的情况。如果没有制度建设,一个存在于网络中的团队是很难有所作为的。至于经手捐款,那应该属于另一个范畴,即必须有一个现实中的法人或自然人对其承担责任,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loh的助学过程中,捐款是由资助人与受助人以自然人身份形成对应关系,其他活动则大多以虚拟的ID形式进行。在目前阶段,虚拟的ID和团队如何经手捐款,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缺,所以loh只能选择“暂不接受、也不经手捐款”。

说到道德优越感,我个人认为还是有一点的好,至少自己知道应该用哪些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另外纠正一下:全国性的非公募基金会门槛是200万RMB,而不是800万。后者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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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之光的悖论及解决建议 [已回复]

条条大路通罗马
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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