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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资助的孩子一直不与我直接联系呢?
为什么必须要LOH来掌握?请问在资助人认捐的时候,有没有告诉资助人,主动权是在LOH的?\"如果...\"这个说法根本就说不过去,难道羚羊的信孩子收不到,LOH的信孩子就一定会收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说明LOH保留了关键的信息没有完全提供给资助人
LOH有700多个个案,并不代表你就有权取代资助人与孩子联络的主要资格,没有人要求LOH必要要做多少个个案,自己有能力就去做,没有能力就不要去做,为什么要资助人站在LOH的角度去考虑?资助人只认为LOH做这么多是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的,而不是说你做了700个就要牺牲掉资助人自己的权利和应该获得的信息,如果非得要强调有多少多少个案就要资助人如何如何理解的话,那么,请LOH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LOH 不和受助方保持联系,这些信息我们如何获得?如何提供给资助人呢? 这简直就是荒谬,首先,资助人是否需要LOH提供后续的资料并没有咨询过资助人的意见,而且,这种承诺也并不是每个资助人必须的,难道就不允许有资助人自己去获得资料?LOH请摆正自己的位置吧,中介就是中介,不要觉得做了什么就可以取代别人的位置,资助还是得依靠资助人去完成的,只是一直以来,资助人觉得LOH有能力完成这些工作才默认让LOH做这部分工作,如果真的没办法做这些事情,那么还是请坦白和资助人说明,把这些工作下放给资助人自己去做,不要拿这些做为理由替自己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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