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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玄

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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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武士和女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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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歌集》(巴里出版社,1942年)一书第两百七十八页上,克罗齐①简化了历史学家“助祭”巴勃罗②用拉丁文写的一篇文字,叙述了德罗图夫特的命运,并提到了他的墓志铭;这些文字使我特别感动,后来我明白了其中原因。德罗图夫特是个伦巴第武士,围攻拉文纳③时,他抛弃了原先的战友们,在保卫他曾经攻打的城市时阵亡。拉文纳人把他埋葬在一座庙宇里,树了碑,在墓志铭里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他虽然抛弃了亲人,我们仍对他爱敬”)以及他们对那个野蛮人凶恶的外表和憨厚善良的内心反差的印象:

  ①克罗齐(1866―1952),意大利哲学家、美学家,西方美学界最有影响的作家,著有《美学要素》、《精神哲学》等。
  ②巴勃罗(720?―799?),伦巴第历史学家。
  ③拉文纳,意大利北部城市。
    虎背熊腰,虬髯拳曲,
    容貌吓人,却有仁慈的心!①

  ①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第四十五章也引用了这两行诗。――原注
  这就是为保卫罗马而死的野蛮人德罗图夫特的命运的故事,或者是“助祭”巴勃罗所能查考到的有关他生平的断简残篇。我甚至不知道故事发生的时间:究竟是6世纪中叶伦巴族人横扫意大利平原之时,还是8世纪拉文纳投降之前。我们不妨把时间定在6世纪中叶(因为本文毕竟不是历史记载)。
  让我们想像一下德罗图夫特永恒的形象①,不是作为个人的德罗图夫特,因为作为个人,他无疑是独一无二而且深不可测的,而是想像传统根据他和许多像他一样的人而塑造出来的普遍典型,传统是遗忘和记忆的产物。战争使他从多瑙河和易北河畔穿过蛮荒的丛林和沼泽来到意大利,他可能不知道自己会来到南方,也不知道会同罗马人打仗。也许他信奉的是主张圣子的荣耀反映了圣父荣耀的阿里派,但是更合适的是把他想像成崇拜大地之母赫莎的信徒。赫莎的蒙面偶像供在大车上,由母牛、战神或者雷神像拉着从一座茅屋到另一座茅屋,那些偶像是粗糙的木雕,用手织布裹着,缀有许多钱币和镯子。他来自野猪和野牛都难以进入的莽林;他白皮肤,勇敢而淳朴,忠于他的首领和部族,但不忠于宇宙。战争把他带到拉文纳,他在这里看到了从未见过的东西,或者没有充分看到的东西。他看到了白天,意大利柏树和大理石。他看到了多种多样但不混乱的整体;看到一个城市,一个由塑像、庙宇、花园、住房、台阶、瓶状饰、柱头、整齐而开阔的空间所组成的整体。但是那些建筑物都没有给他以瑰丽的印象(我了解这一点);他当时的感受就像我们今天看到一台复杂的机器一样,我们不了解机器的用途,但从它的设计中看到了不同凡响的智慧。也许他只要看到一座上面镌有难以理解的永恒的罗马文字的拱门就会有那种感受。突然间,城市的启示使他眼花缭乱,得到了新生。他知道他在城市里会像一条狗,或者一个孩子,根本不会理解它,但他也知道它的重要性超过他崇拜的神和信仰,以及日尔曼所有的沼泽地。德罗图夫特便抛弃了他的战友,倒戈为拉文纳战斗。他丧了命,墓碑上刻着他看不懂的文字:

  ①原文为拉丁文。
    他虽然抛弃了亲人,我们仍对他爱敬,
    拉文纳家乡将把他永远铭记。

  他不是叛徒(叛徒不会博得如此虔敬的墓志铭);他得到天启,皈依了正教。几代人过去了,指责他改换门庭的伦巴族人像他一样行事,成了意大利的伦巴第人,他家族的某个人――阿尔迪吉尔――的后代也许繁衍了阿尔吉耶里族的但丁……德罗图夫特的行动引起许多猜测;我的猜测是最简单的;如果不像事实那么真实,至少很有象征意义。
  我在克罗齐的书里看到的武士的故事使我异常激动,觉得重新找到了我的某些想法,只是形式不同。我飞快地想到那些蒙古骑手,他们要把中国沦为无边无际的牧场,却在他们渴望摧毁的城市里老去;但这不是我寻找的回忆。后来我找到了;是我从已经去世的英国籍祖母那里听来的故事。
  1872年,我的祖父博尔赫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西北和圣菲边境担任司令。司令部设在胡宁;西面是由一座座相隔四五里格的小堡垒组成的边防带;再远去便是当时称作潘帕草原的内地。有一次,我的祖母带着惊异而自嘲的口吻说,作为英国妇女,她竟然流落到世界的这个尽头;在场的人说她并不是唯一的英国女人,几个月后,人们把一个慢慢穿过广场的印第安女人指点给她看。那个女人披着两条红色的斗篷,光着脚;金黄色的头发从中间分梳。一个士兵上前对她说,有另一个英国女人想同她谈谈。那女人同意了;毫不畏惧但不无疑虑地走进了司令部。她古铜色的脸上涂着一道道可怕的颜料,眼睛却是英国人称之为浅灰的蓝色。她的身体像鹿一样轻捷,双手瘦而有力。她来自内地的荒漠,在她看来这里的一切――门、墙、家具――都显得很小。
  两个女人一下子觉得像姊妹那般亲近,她们远离自己亲爱的岛国,来到这个难以置信的地方。我的祖母提了一些问题;对方艰难地回答,说话时寻找字眼,一再重复,仿佛尝到了旧时吃过的东西那么惊奇。她十五年来没有说过母语,一时很难恢复。她说她是约克郡人,父母移居布宜诺斯艾利斯,有一次土著人突然袭击时双双身亡,她被印第安人掳走,如今是一个酋长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两个孩子,酋长很勇敢。她讲的是粗鄙的英语,夹杂了阿劳科或者潘帕的土语,从她的话里可以依稀看到艰难异常的生活:用马革缝制的帐篷,烧的是干马粪,吃的是烟熏火燎的兽肉和动物的生内脏。拂晓时悄悄行进;裸身的骑手袭击牲口圈,尖叫怪嚷,战斗,掳掠庄园的牲口,一夫多妻,乌烟瘴气,巫术。一个英国女子竟然沦落到这种野蛮的环境。出于怜悯和吃惊,我的祖母劝她不要回去了,并且发誓要保护她,赎回她的孩子。对方说她很幸福,当晚就返回荒漠。过了不久,弗朗西斯科・博尔赫斯死于1874年的革命;那时,我的祖母或许在另一个也被这片毫不容情的大陆挟持和改变了的女人身上看到自己命运的可怕的反影……
  以前,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印第安女人每年都要到胡宁或者拉瓦列堡垒的杂货铺去买些零碎东西和烟酒;自从同我祖母谈话以后,再也不来了。然而,她们还是照了一次面。我祖母去打猎;低洼地附近的一座茅屋里,有个男人在宰羊。仿佛在梦中似的,那个印第安女人骑马经过。她翻身下马,伏在地上喝那还是热的羊血。我不知道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没有别的办法,还是故意斗气的表示。
  女俘的遭遇和德罗图夫特的遭遇,两者时间相隔一千三百年,空间相隔一个大洋。如今两个人都不在人世。那个献身保卫拉文纳的野蛮人的形象和那个选择荒漠、终老他乡的欧洲女人的形象看来似乎格格不入。然而,两人都为一种隐秘的激情,一种比理智更深沉的激情所驱使,两人都顺从了他们无法解释的那种激情。我讲的两个故事也许只是一个故事。对于上帝来说,这枚钱币的正反面是一模一样的。
                    献给乌尔里克・冯・屈尔曼


为那一丝缘.
一个女子,抛女弃夫...
皈依我佛,缘起缘灭,一切皆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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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

阿斯特里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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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后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阿斯特里昂。
            阿波洛多罗:《图书馆》第三卷第一章

  我知道人们指责我傲慢,还有说我孤僻和精神错乱的。这种指责(到了一定时候我自会惩罚他们)荒谬可笑。我确实足不出户,但是我家的门(数目多得无限①)日夜敞开,无论什么人或动物想进来都可以进来,这也是事实。这里找不到女人的美丽服饰和宫殿的豪华气派,只能找到寂静和凄凉。这幢房屋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某些人说埃及有一幢相似的房屋,他们是在撒谎。)甚至连诽谤我的人也承认房屋里没有一件家具。另一桩荒谬的事在于我,阿斯特里昂,是个囚徒。难道还要我重说一遍,这里没有哪一扇门是关着的,这里没有一把锁吗?此外,我有时傍晚上街;天黑前就回来了,因为平民百姓的脸使我看了害怕,那些脸像摊开的手掌一样平坦苍白。虽然太阳已经下山,但是一个小孩的孤苦无告的号哭和教民们粗俗的祷告说明他们认出了我。人们祈祷着,四散奔跑,匍匐在地;有的簇拥在牛角庙宇的柱座周围,有的把石块堆起来。我相信还有人藏在海里。我有一个当王后的母亲不是区区小事;我不能和平民百姓混在一起;尽管我生性谦逊,希望这么做。
  ①原书是“十四”,但有充分理由猜测,对阿斯特里昂说来,那个数量词代表“无限”。
  事实上,我是绝无仅有的。我对一个人能和别人沟通信息不感兴趣;我像哲学家一样,认为通过文字艺术什么信息都传递不了。我是干大事的人,心里从不去想鸡毛蒜皮的、烦人的小事;我根本不去记一个字母和另一个字母之间的区别。我大大咧咧,对什么都不耐烦,所以没有读书识字。有时候我感到遗憾,因为白天黑夜时间太漫长,不好打发。
  当然,我不缺少消遣。我像一头要发起攻击的小公羊那样,在石砌的回廊里奔跑,直至头晕眼花滚到地上为止。我躲在水箱的背阴处或者走廊拐角,独自玩捉迷藏。有时候我从屋顶平台摔下来,磕得头破血流。我随时随地都能假装熟睡,闭着眼睛打呼噜。(有时候真的睡着了,再睁眼时天色已黑。)但这许多游戏中,我最喜欢的是假扮另一个阿斯特里昂。我假装他来做客,我带他看看房屋。我毕恭毕敬对他说:现在我们回到先前的岔口,或者现在我们进另一个庭院,或者我早就说过你会喜欢小水沟的,或者现在你将看到一个积满泥沙的蓄水池,或者你还会看到一分为二的地下室。有时候我搞错了,我们俩高兴地大笑。
  我非但想出这些游戏;并且对房屋进行过思考。房屋的所有部分重复了好几回,任何地方都是另一个地方。水箱、庭院、饮水槽、饲料槽不止一个;饲料槽、饮水槽、庭院、水箱各有十四个(也就是无限多)。房屋同世界一般大;更确切地说,就是世界。然而,我厌倦了有水箱的庭院和铺着灰石头的灰蒙蒙的回廊,便走到街上,看到了牛角庙宇和大海。开头有点莫名其妙,夜晚的景色忽然让我明白海洋和庙宇也有十四个之多(也就是无限多)。一切都重复好几回,十四回,但是世界上两桩事只此一回:上面,是错综复杂的太阳;下面,是阿斯特里昂。也许创造星星、太阳和大房屋的是我,可是我记不清楚了。
  每九年有九个人走进这座房屋,让我帮他们解脱一切邪恶。我听到回廊尽头响起他们的脚步声或说话声,就欢欢喜喜地迎上前去。仪式几分钟就结束了。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倒下,而我手上没有沾一点血迹。他们待在倒下去的地方,那些尸体有助于区分回廊。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但我知道其中一个咽气时预言说我的救世主迟早会来的。从那时起,我不再因为孤独感到痛苦,因为我知道我的救世主还活着,终于会从尘埃中站起来。如果我能听到世界上所有的声音,肯定能听到我的救世主的脚步声。但愿他把我带到一个没有这许多回廊和这许多门的地方去。我的救世主会是什么模样?我寻思着。他是牛还是人?也许是一头长着人脸的公牛?也许和我一模一样?
  早晨的阳光在青铜剑刃上闪闪发光。上面没有留下一丝血迹。
  “你信吗?阿丽安娜?”提修斯①问道,“那个牛头怪根本没有进行自卫。”
  ①提修斯,希腊神话中的雅典王子,获知克里特王米诺斯强迫雅典人每年以童男童女各七名送给牛头怪享用,他靠米诺斯的女儿阿丽安娜给的一个线团进入牛头怪居住的迷宫,前去杀死了牛头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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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

沙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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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沙制的绳索……
              乔治・赫伯特①

  ①赫伯特(1593―1633),英国玄学派诗人,牧师。著有诗集《寺庙》和散文集《寺庙的牧师》,均系宗教作品。“沙制的绳索”是指靠不住的东西。
  线是由一系列的点组成的;无数的线组成了面;无数的面形成体积;庞大的体积则包括无数体积……不,这些几何学概念绝对不是开始我的故事的最好方式。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不假。
  我单身住在贝尔格拉诺街一幢房子的四楼。几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我听到门上有剥啄声。我开了门,进来的是个陌生人。他身材很高,面目模糊不清。也许是我近视,看得不清楚。他的外表整洁,但透出一股寒酸。
  他一身灰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灰色的小箱子。乍一见面,我就觉得他是外国人。开头我认为他上了年纪;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只是他那斯堪的那维亚人似的稀疏的、几乎泛白的金黄色头发给了我错误的印象。我们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从谈话中我知道他是奥尔卡达①群岛人。
  ①奥尔卡达,苏格兰北面的群岛,其中最大的是梅因兰岛,首府为柯克沃尔。
  我请他坐下。那人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话。他散发着悲哀的气息,就像我现在一样。
  “我卖《圣经》,”他对我说。
  我不无卖弄地回说:
  “这间屋子里有好几部英文的《圣经》①,包括最早的约翰・威克利夫②版。我还有西普里亚诺・德瓦莱拉的西班牙文版,路德的德文版,从文学角度来说,是最差的,还有武尔加塔的拉丁文版。你瞧,我这里不缺《圣经》。”
  ①《圣经》,包括们日约全书》三十九卷、《新的全书》二十七卷,前者本是犹太教的《圣经》,原文为希伯来文,后者的原文是希腊文和亚兰文。
  ②威克利夫(132―1384),英国宗教改革家,他的弟子帕尔维等于1380年根据武尔加塔的《圣经》拉丁文版将其译成英文。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搭腔说:
  “我不光卖《圣经》。我可以给你看看另一部圣书,你或许会感兴趣。我是在比卡内尔①一带弄到的。”
  ①比卡内尔,印度西北部拉贾斯坦邦地名。
  他打开手提箱,把书放在桌上。那是一本八开大小、布面精装的书。显然已有多人翻阅过。我拿起来看看;异乎寻常的重量使我吃惊。书脊上面印的是“圣书”,下面是“孟买”。
  “看来是19世纪的书,”我说。
  “不知道。我始终不清楚,”他回答说。
  我信手翻开。里面的文字是我不认识的。书页磨损得很旧,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页码的排列引起了我注意,比如说,逢双的一页印的是40,514,接下去却是999。我翻过那一页,背面的页码有八位数。像字典一样,还有插画:一个钢笔绘制的铁锚,笔法笨拙,仿佛小孩画的。
  那时候,陌生人对我说:
  “仔细瞧瞧。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声调很平和,但话说得很绝。
  我记住地方,合上书。随即又打开。尽管一页页的翻阅,铁锚图案却再也找不到了。我为了掩饰惶惑,问道:
  “是不是《圣经》的某种印度斯坦文字的版本?”
  “不是的,”他答道。
  然后,他像是向我透露一个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
  “我是在平原上一个村子里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的。书的主人不识字。我想他把圣书当做护身符。他属于最下层的种姓;谁踩着他的影子都认为是晦气。他告诉我,他那本书叫“沙之书”,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终。”
  他让我找找第一页。
  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
  “现在再找找最后一页。”
  我照样失败;我目瞪口呆,说话的声音都变得不像是自己的:
  “这不可能。”
  那个《圣经》推销员还是低声说:
  “不可能,但事实如此。这本书的页码是无穷尽的。没有首页,也没有末页。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种荒诞的编码办法。也许是想说明一个无穷大的系列允许任何数项的出现。”
  随后,他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
  他的想法使我心烦。我问他:
  “你准是教徒喽?”
  “不错,我是长老会派。我问心无愧。我确信我用《圣经》同那个印度人交换他的邪恶的书时绝对没有蒙骗。”
  我劝他说没有什么可以责备自己的地方,问他是不是路过这里。他说打算待几天就回国。那时我才知道他是苏格兰奥尔卡达群岛的人。我说出于对斯蒂文森和休漠的喜爱,我对苏格兰有特殊好感。
  “还有罗比・彭斯,”他补充道。
  我和他谈话时,继续翻弄那本无限的书。我假装兴趣不大,问他说:
  “你打算把这本怪书卖给不列颠博物馆吗?”
  “不。我卖给你,”他说着,开了一个高价。
  我老实告诉他,我付不起这笔钱。想了几分钟之后,我有了办法。
  “我提议交换,”我对他说。“你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这本书;我现在把我刚领到的退休金和花体字的威克利夫版《圣经》和你交换。这部《圣经》是我家祖传。”
  “花体字的威克利夫版!”他咕哝说。
  我从卧室里取来钱和书。我像藏书家似的恋恋不舍地翻翻书页,欣赏封面。
  “好吧,就这么定了,”他对我说。
  使我惊奇的是他不讨价还价。后来我才明白,他进我家门的时候就决心把书卖掉。他接过钱,数也不数就收了起来。
  我们谈印度、奥尔卡达群岛和统治过那里的挪威首领。那人离去时已是夜晚。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本想把那本沙之书放在威克利夫版《圣经》留下的空档里,但最终还是把它藏在一套不全的《一千零一夜》后面。
  我上了床,但是没有入睡。凌晨三四点,我开了灯,找出那本怪书翻看。其中一页印有一个面具。角上有个数字,现在记不清是多少,反正大到九次幂。
  我从不向任何人出示这件宝贝。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我本来生性孤僻,这两层忧虑更使我反常。我有少数几个朋友;现在不往来了。我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我用一面放大镜检查磨损的书脊和封面,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我发现每隔两千页有一帧小插画。我用一本有字母索引的记事簿把它们临摹下来。簿子不久就用完了。插画没有一张重复。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夏季已近尾声,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我把自己也设想成一个怪物:睁着铜铃大眼盯着它,伸出带爪的十指拨弄它,但是无济于事。我觉得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
  我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我退休之前在藏书有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任职;我知道门厅右边有一道弧形的梯级通向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报纸和地图。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把那本沙之书偷偷地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哪一层,离门口有多远。
  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

                          以上译自《沙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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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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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于,胡安・达尔曼,是坐落在科尔多瓦街的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以为是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他的外祖父是作战步兵二团的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被卡特里尔的印第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边境上用长矛刺死;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由于日耳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或者浪漫主义的死亡的家世。一个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银版照相,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背诵《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章节的习惯,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注产业原是弗洛雷斯家族的,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冷漠使他一直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一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1939年2月下旬,他出了一件事。
  从不认错的命运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可能毫不容情。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一新发现,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从楼梯上去;暗地里他的前额被什么刮了一下,不知是蝙蝠还是乌。替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伸手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谁油漆了窗于,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凌晨就醒了,从那时候开始嘴里苦得难受。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亲友们来探望他,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有点麻木地听他们说话,心想自己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竟然不知道,真叫人纳闷。八天过去了,长得像是八个世纪。一天下午,经常来看他的大夫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夫同来,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因为要替他拍X光片于。达尔曼在出租马车里想,他终于可以在不是他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他觉得高兴,很健谈;到了疗养院,他们替他脱光衣服,剃光脑袋,用金属带把他在推床上固定,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他们还替他听诊,一个戴口罩的人在他胳臂上扎下注射针。他苏醒过来时头上扎着绷带,感到恶心,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连地狱的边缘都算不上。他嘴里含的冰块没有一丝凉快的感觉。在那些日子,达尔曼恨透了自己;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要听人摆弄,恨脸上长出的胡子植。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他先前得的是败血症,几乎送命的时候,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不是失眠便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疗养院的,现在也坐出租马车到孔斯蒂图西昂市。经过夏季的闷热之后,初秋的凉爽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的掌握中获得解救的自然界的象征。早晨七点钟的城市并没有失去夜晚使他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像是长门厅,广场像是院落。达尔曼带着幸福和些许眩晕的感觉认出了这个城市;在他放眼四望的几秒钟之前,他记起了街道的角落、商店的招牌、这个质朴的城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差别。在早晨的黄色光线下,往事的回忆纷至沓来。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那并非约定俗成,你穿过那条街道就进入一个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新的建筑物中间寻找带铁栏杆的窗户、门铃、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小院。
  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突然记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伊里戈延家不远)有一只好大的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任人抚摩。他走进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疗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节几乎是空的。他把手提箱搁在行李架上;列车起动后,他打开箱子,犹豫一下之后,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
  列车两旁的市区逐渐成为房屋稀稀落落的郊区;这番景色和随后出现的花园和乡间别墅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看得不多;谁都不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是明媚的早晨和生活的乐趣更为奇妙。幸福感使他无心去注意山鲁佐德和她多余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充分享受愉悦的时刻。
  午饭(汤是盛在精光锃亮的金属碗里端来的,像遥远的儿时外出避暑时那样)又是宁静惬意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他看到粉刷剥落的砖房,宽大而棱角分明,在铁路边无休无止地瞅着列车经过;他看到泥路上的骑手;看到沟渠、水塘和农场;看到大理石般的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是偶遇,仿佛平原上的梦境。他还觉得树木和庄稼地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感性认识远远低于他思念的理性认识。
  他瞌睡了一会儿,梦中见到的是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的难以忍受的白炽太阳已成了傍晚前的黄色,不久又将成为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不是在孔斯蒂图西昂离开月台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在粗犷的田野上,有时候除了一头牛外空无一物。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检票员打断了他这些不真实的遐想,看了他的车票后通知他说,列车不停在惯常的车站,而要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想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铁轨的另一面是车站,只是月台上一个棚子而已。车站附近没有任何车辆,但是站长认为在十来个街口远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做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是余辉在被夜晚抹去之前,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达尔曼缓步当车,心醉神迷地深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尽量延长这欢快的时刻。
  杂货铺的房屋本来漆成大红色,日久天长,现在的颜色退得不那么刺眼。简陋的建筑使他想起一帧钢版画,或许是旧版《保尔和弗吉尼亚》①里的插图。木桩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面熟;后来才想起疗养院有个职员长得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说是可以套四轮马车送他;为了替那个日子添件事,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杂货铺吃晚饭。
  ①《保尔和弗吉尼亚》,法国伤感主义作家圣比埃尔(1737―1814)写的小说。主人公保尔和弗吉尼亚从小青梅竹马,但未能结合。小说地理背景是远离文明的当时法属毛里求斯岛。
  一张桌子旁有几个小伙子又吃又喝,闹闹嚷嚷,达尔曼开头并不理会。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篷、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外面的田野越来越暗,但是田野的芬芳和声息通过铁横条传来。店主给他先后端来沙丁鱼和烤牛肉。达尔曼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他无聊地咂着酒味,懒洋洋地打量着周围。煤油灯挂在一根梁下;另一张桌子有三个主顾:两个像是小庄园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
  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达尔曼并不因为店主能叫出他的姓而奇怪,但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达尔曼把店主推在一边,面对那些雇工,问他们想干什么。
  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和胡安・达尔曼相隔只有一步的距离,但他高声叫骂,仿佛隔得老远似的。他故意装得醉态可掬,这种做作是难以容忍的嘲弄。他满口脏话,一面骂声不绝,一面掏出长匕首往上一抛,看它落下时一把接住,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地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达尔曼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属的南方的集中体现),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心里闪过两个念头。首先,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其次,这件武器在他笨拙的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他的作用,反而给人以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以上译自《杜撰集》

我心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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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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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罗门说:普天之下并无新
           事。正如柏拉图阐述一切知识均
           为回忆;所罗门也有一句名言:
           一切新奇事物只是忘却。
           弗朗西斯・培根①:《随笔》,58

  ①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作家,认为“知识就是力量”,被马克思誉为“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文学方面的主要著作有五十八篇短文组成的《随笔》。
  1929年6月上旬,土耳其伊兹密尔港的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在伦敦给卢辛其公主看看蒲柏①翻译的《伊利亚特》小四开六卷本(1715―1720)。公主买了下来;接书时,同他交谈了几句。据说他是个干瘦憔悴的人,灰胡子,灰眼睛,面部线条特别模糊。他流利自如地说几种语言;说法语时很快会转成英语,又转成叫人捉摸不透的萨洛尼卡的西班牙语和澳门的葡萄牙语。10月份,公主听宙斯号轮船的一个乘客说,卡塔菲勒斯回伊兹密尔途中身死,葬在伊俄斯岛。《伊利亚特》最后一卷里发现了这份手稿。
  ①蒲柏(1688―1744),英国诗人,曾翻译古希腊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1715一1720)和《奥德赛》(1725―1726)。
  原稿是用英文写的,夹有不少拉丁词语。现转载如下,文字没有任何变动。

                  一

  据我记忆所及,我的艰辛是在百门之城底比斯开始的,那时候的皇帝是狄奥克莱西安诺①。我参加过最近的埃及战争,没有什么功勋,我是驻扎在红海之滨贝雷尼斯城的一个军团的执政官:热病和巫术撂倒了许多胸怀大志想驰骋沙场的人。毛里塔尼亚人被打败;反叛的城市被夷为平地,永远成为废墟;被征服的亚历山大城苦苦哀求恺撒发发慈悲,但是没有用;不出一年,各军团纷纷传来捷报,然而我连战神的面都没有见过。这种欠缺使我伤心,也许是促使我投身可怕的广袤沙漠去寻找永生者的秘密城市的原因。
  ①狄奥克莱西安诺(245―313),古罗马皇帝,为抵御异族侵略,创建四头政制。303年受驸马怂恿迫害基督教,305年赴位。
  刚才说过,我的艰辛是在底比斯的一座花园里开始的。那晚我内心斗争激烈,一宿没睡。天亮之前我就起来了,我的奴隶都还没有醒,月亮的颜色和无边的沙漠一样黄。一个疲惫不堪、浑身血迹的骑手从东方来近。离我身边几步路时,他翻身下马。他声音微弱干渴,用拉丁语问我城墙前面的河叫什么名字。我回说那是雨水汇成的埃及河。他悲哀地说,我寻找的是另一条河,使人们超脱死亡的秘密的河。他胸口淌着暗红的血。他告诉我,他家乡在恒河彼岸的一座山上,山里人说只要往西走到世界尽头,就能找到那条河水能使人永生的河流。他还说岸边是那座永生者的城市,有许多棱堡、阶梯剧场和寺庙。他在黎明前死去,但是我当即下了决心去找那座城市和河流。某些毛里塔尼亚俘虏在刽子手讯问时证实了骑手的说法;有的想起世界尽头的极乐净土,那里的人长生不老;有的想起帕克托勒斯河①起源的山岭,那里的居民都活一百年。我在罗马时曾同哲学家们探讨,他们认为延长人们的生命只是延长他们的痛苦,增加他们的死亡次数而已。我记不清楚当时我是不是相信永生者之城的传说:我一心只想找到它。格杜利亚总督弗拉维奥派了两百名士兵跟我去进行寻找,我再招募一些雇佣兵,他们说是认识途径,但最早开小差逃跑的也是他们。
  ①帕克托勒斯河,小亚细亚古国吕底亚的河流,河水夹带金沙,据说在古罗马奥古斯都皇帝时停止出金。
  后来发生的事情扭曲了记忆,我们最初几天的路程回想起来像是一团理不出头绪的乱麻。我们从阿尔西诺埃城动身,进入炙热的沙漠。我们经过那些食蛇为生、没有语言的穴居人的国度,还经过群婚共妻、捕食狮子的加拉曼塔人和只崇拜地狱的奥其拉人集居的地方。我们艰苦万状地穿过黑沙沙漠,那里白天的温度高得无法忍受,只有趁夜间稍稍凉爽一点的时候才能行走。我打老远望见了阿特拉斯山;山坡上盛长清热解毒的大戟属植物,山顶上居住着凶猛粗野、生性淫荡的萨提尔人。我们都认为那些怪物出没的蛮荒之地不可能有一座名城。我们继续行进,因为后退是莫大的耻辱。有些大胆的人在月光下睡觉,结果得了热病;有些人喝了水槽里腐败的水,结果发疯死去。士兵开始私逃;不久又有哗变。我毫不犹豫采取严厉手段加以弹压。我秉公办事,但是一个白人队长警告我说,哗变的士兵为了替一个被钉十字架的伙伴报仇,阴谋杀我。我带着几名心腹士兵逃出宿营地。黑夜在沙丘起伏的沙漠里,我们走散了。一枝暗箭伤了我。我一连好几天没有找到水,毒辣的太阳、干渴和对干渴的恐惧使日于长得难以忍受。我昏昏沉沉,松开缰绳,听凭我的坐骑自己择路。黎明时,远处出现了海市蜃楼,一片金字塔和高塔。我难以忍受地清晰地看到一座小型迷宫:中央有一坛子清水;我的眼睛看得很清楚,我的手几乎触摸到了,但是那些小径错综复杂,我知道在我到达之前我早就死了。

                  二

  我终于挣脱那个梦魇时,发现自已被捆绑着躺在一个椭圆形的石墓穴里,墓穴不比普通坟墓大多少,是在崎岖不平的山坡上浅浅挖出来的。墓壁湿润光滑,不像是人工斧凿,而像是时间打磨的。我感到胸口痛楚地搏动,口干舌焦。我抬起头,微弱地呼喊。山脚下有一条浊水小溪,流水被乱石沙砾所阻,迟缓得没有声息,岸那边(在落日或者初升的太阳的辉映下)赫然可见那座永生者的城市。我看到了城垣、拱门、山墙和广场:城基是一片岩石台地。山坡和山谷有百来个形状不一的墓穴,和我躺着的地方相仿。沙滩上有浅坑;赤身裸体、皮肤灰色、胡子蓬乱的人从这些浅坑和墓穴里出来。我觉得眼熟:他们属于穴居人的野蛮的种族,阿拉伯湾沿岸和埃塞俄比亚山洞多的是这种人;我知道他们不会说话,食蛇为生。
  我干渴难忍,顾不得一切了。我估计自己离沙滩有三十英尺左右;我的手被反绑着,便闭上眼睛,身子一拱,滚下山去。我满是血污的脸埋在浊水里,像牲口那样饮水。在又一次失去知觉,陷入梦魇和谵妄之前,我无法解释地说了一句希腊文:塞列亚的特洛伊富人喝着埃塞波的黑水……
  我不知道过了多少日日夜夜。我浑身酸疼,无法回到洞穴藏身,没遮没盖地躺在荒沙滩上任凭月亮和太阳播弄我不幸的命运。那些愚昧野蛮的穴居人让我自生自灭。我求他们把我杀了,但他们不理睬。一天,我在一块尖利的石块上蹭断了绑手的绳索。另一天,我总算能起立,我,罗马军团之一的执政官马可・弗拉米尼奥・鲁福,总算能乞讨或者偷窃一份难以下咽的蛇肉。
  我渴望看到永生的人,接触那超凡的城市,几乎整宿不睡。穴居人仿佛猜到我的心思,也不睡觉:起初我以为他们是监视我;后来发现他们是受了我躁动的感染,正如狗那样互相感染。我选择了傍晚人最多的时候离开那个野蛮的村落,那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从洞穴和坑里出来,视而不见地望着西方。我大声祷告,倒不是求神保佑,而是用发音的语言震慑那个部落。我涉水渡过沙洲阻滞的小溪,朝城市走去。两三个人懵懵懂懂地跟着我。他们同这一种族其余的人一样,身材矮小;可憎而不可怕。我绕过几个像是采石场的、形状不整齐的洼地;城市的壮丽使我眼花缭乱,因此我觉得它距离不远。午夜时分,我踩到巍峨的城墙映到黄沙上的黑影。神圣的敬畏之感使我停住脚步。新奇的事物和沙漠对人深痛恶绝,我感到欣慰的是一个穴居人居然一直追随着我。我闭上眼睛,坐等天明。
  先前说过,城市建筑在一块岩石的台地上。台地像是悬崖绝壁,和城墙一样难于攀登。我的努力全属徒劳:黑色的基础没有落脚之处,浑然一体的城墙找不到一扇门。白天的酷热使我不得不躲在一个洞里;洞底有口干井,井里有梯级通向深不可测的黑暗。我顺着梯级下去;经过一串肮脏杂乱的巷道,来到一个幽暗得几乎看不清的圆形的大房间。这个地下室有九扇门;八扇通向一个骗人的迷宫,最终仍回到原来的房间;第九扇(经过另一个迷宫)通向第二个圆形房间,和第一个一模一样。我不清楚房间总数有多少;越是着急越是摸不到正路,房间也越来越多。四周一片怀有敌意的寂静;那些深邃的石头迷宫里只有来处不明的地下风的声息;一缕缕生锈的水悄悄地渗进岩缝。我逐渐适应了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下世界;我觉得除了门开九扇的圆形地下室和岔分两支的长形地下室之外不可能再有别的东西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下走了多久;只知道有一次回顾往事时把那个野蛮人的村落和自己的家乡搞混了。
  巷道尽头,一堵意料不到的墙拦住我的去路,遥远有光线泻到我头上。我抬起眩晕的眼睛,只见极高极高的地方有一圈蓝得发紫的天空。墙上有金属的梯级。我尽管疲惫不堪,还是爬了上去,只是偶尔停一会儿,幸福地啜泣几下。我看到了建筑物的柱头和半圆饰,三角形的山墙和拱顶,宏伟的花岗石和大理石雕塑。这样,我从错综复杂、昏昏沉沉的迷宫的领域里升上光辉灿烂的永生者的城市。
  我从地下来到一个小广场似的地方;说得更确切一些,是个院子。院子四周是连成一体的建筑,但建筑的组成部分形状各异,高低不一,还有各式各样的穹隆和柱子。这一难以想像的建筑最使我感到惊异的特点是它的古老。我觉得它早于人类,早于地球的形成。这种明显的古老式样(尽管看来有些可怕),依我看,不愧是永生的工匠的手艺。我在这座盘错的宫殿里摸索,最初小心翼翼,后来无动于衷,最后弄得我恼火极了。(我事后发现阶梯的长度和高度是变化不定的,这才明白为什么走得特别累。)这座宫殿是神建造的,开始时我这么想。我察看了那些无人居住的地方,纠正了自己的想法:建造宫殿的神已经死了。我注意到宫殿的奇特之处,又说:建造宫殿的神准是疯子。我很清楚,讲这话时,我带着不可理解的、近乎内疚的责怪情绪,理性的恐怖多于感性的害怕。除了极其古老之外,它给人的印象是无休无止,难以容忍,复杂得到了荒唐的程度。我进过迷宫,但是这座清晰的永生者之城吓倒了我,叫我反感。营造迷宫为的是迷惑人们;它的富于对称的建筑服从于这个目的。我还没有全部察看的宫殿建筑却没有目的。到处是此路不通的走廊、高不可及的窗户、通向斗室或者桔井的华丽的门户、梯级和扶手朝下反装的难以置信的楼梯。另一些梯级凌空装在壮观的墙上,在穹隆迷蒙的顶端转了两三圈之后突然中断,不通向任何地方。我不知道我举的这些例子是不是夸张;只知道多年来它们经常在我恶梦中出现;我已经记不清哪一个特点确有其物,哪一个是夜间乱梦的记忆。我想,这个城市太可怕了,尽管坐落在秘密的沙漠之中,它的存在和保持会污染过去和未来,在某种意义上还会危及别的星球。只要它保存一天,世界上谁都不会勇敢幸福。我不想描述它;一堆杂七杂八的字句,一只老虎或者一头公牛的躯体,牙齿、器官和脑袋可怕地糜集在一起,互相联系又互相排斥,也许是那座城市的相似的形象。
  我记不起回去的过程了,记不起怎么经过一处又一处的灰蒙蒙的潮湿的地下建筑。我只知道自己一直胆战心惊,唯恐走出最后一个迷宫时发现周围又是那座令人作呕的永生者的城市。别的我都记不清了。这种无法挽回的遗忘也许是自找的;也许我逃避时的情景如此令人不快,即使某天偶尔想起,我也发誓要把它忘怀。

                  三
 细心的读者看了我艰苦历程的故事后,也许还记得那个像狗一样追随我到城墙黑影下的穴居部落的人。我走出最后一个地下室时,发现他在洞口。他伏在沙地上,笨拙地画着一行符号,随即又抹掉,仿佛是梦中见到的字母,刚要看懂时又混淆在一起。起先,我认为这是一种野人的文字;接着又认为连话都不会说的人怎么会有文字。再说,那些符号没有两个是相同的,这就排除了,或者大大地减少了象征的可能性。那人画着,端详着,又加以修改。接着,他仿佛对这游戏感到厌倦,用手掌和前臂把符号统统抹掉。他瞅着我,没有显出认识我的神情。但是,我感到莫大的宽慰(或者说我的孤独感是如此巨大可怕),我认为那个在洞口地上瞅着我的原始的穴居人是在等我。太阳炙烤着大地;我们等到星辰出现,踏上回村落的路途时,脚底的沙砾还很烫。穴居人走在我前面;那晚我有了一个主意:教他辨认,或者重复几个字。我想,狗和马能辨认字音,罗马十二皇帝的歌鸲能重复学舌。人的理解力再低,总能超过非理性动物。
  穴居人的卑微可怜的模样使我想起奥德赛那条老得快死的狗阿尔戈,我便给他起名为阿尔戈,并且试图教他。我一次又一次地失败。意志、严格和固执都不起作用。他毫无动静,目光呆滞,不像是理解我反复教他的语音。他离我只有几步,但像是隔得老远老远。他伏在沙地上,仿佛一具倒塌的人面狮身小石像,听任天空从黎明到黄昏在他上面移动。我判断他不可能不领会我的意图。我想起埃塞俄比亚人普遍认为猴子为了不让人强迫他们做工,故意不说话,便把阿尔戈的沉默归因于多疑和恐惧。这个想法又引起别的更为古怪的念头。我想,阿尔戈和我所处的宇宙是不同的;我们的概念虽然相同,但是阿尔戈用别的方式加以组合,把它们构成别的客体;我想,对他来说,也许没有客体可言,有的只是一系列使他眼花缭乱的短暂的印象。我想到一个没有记忆、没有时间的世界;我考虑是否可能有一种没有名词的语言,一种只有无人称动词和无词形变化的性质形容词的语言。日子和岁月就这样逝去,但是一天早晨发生了近乎幸福的事。下雨了,缓慢有力的雨。
  沙漠的夜晚有时很冷,不过那一晚热得像火。我梦到塞萨利①的一条河流(我在它的水里抓到过一条金鱼)来救我;我在红沙黑石上听到它滔滔而来;凉爽的空气和嘈杂的雨声把我弄醒。我光着身子去迎雨。夜晚即将消逝;在黄色的云下,穴居人种族像我一样高兴,欣喜若狂地迎着倾盆大雨。他们像是走火入魔的哥利本僧侣。阿尔戈两眼直瞪着天空,发出哼哼呻吟;他脸上哗哗地淌水;我后来知道那不仅是雨水,还有泪水。阿尔戈,我大声喊他,阿尔戈。
  ①塞萨利,古希腊的地区名。
  那时,他缓缓露出惊异的神情,仿佛找到一件失去并忘怀多时的东西,含糊不清地说:阿尔戈,尤利西斯的狗。接着,仍旧不看着我说:扔在粪堆里的狗。
  我们轻易地接受了现实,也许因为我们直觉感到什么都不是真实的。我问他对奥德赛还有何了解。也许希腊语对他比较困难;我不得不把问题重说一遍。
  他说:很少。比最差的游唱歌手还少。我最初创作奥德赛以来,已经过了一千一百年。

                  四

  那天,一切都明朗了。穴居人就是永生者;那条多沙的小溪就是骑手寻找的河流。至于那座名声在外、已经传到恒河的城市,永生者们早在九个世纪前已经摧毁。他们用废墟的残砖断瓦在原先的地点盖起我察看过的那座荒唐的城市:像是戏谑的模仿或者老城的反面,也是奉献给那些操纵世界的非理性神道的寺庙,关于那些神道我们一无所知,只晓得他们同人毫无共同之处。那座建筑是永生者屈尊俯就的最后一个象征;标志着永生者认为一切努力均属徒劳,决定生活在思考和纯理论研究的一个阶段。他们建立了城市,把它抛在脑后,然后去住在洞穴里。他们冥思苦想,几乎不理会物质世界的存在。
  像是同小孩说话一样,荷马向我叙说了这些事。他还把他晚年和最后一次航行的情况讲给我听,他远航的目的和尤利西斯一样,是要寻找那些从未见过海洋、没有吃过加盐调味的肉、不知道桨是什么样的人。他在永生者之城住了一个世纪。城市被摧毁后,他建议另建一座。我们对这一点并不惊讶;谁都知道,他歌唱了特洛伊战争以后,又歌唱了蛙鼠之战。他像是先创造宇宙又制造混乱的神。
  永生是无足轻重的;除了人类之外,一切生物都能永生,因为它们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永生的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我注意到尽管有种种宗教,这种信念却少之又少。古以色列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信永生之说,但是他们对第一世纪的崇敬证明他们只相信第一世纪,而把其余所有无穷无尽的年代用来对第一世纪进行褒贬。我认为印度斯坦某些宗教的轮回之说比较合理;那个轮子无始无终,每一生都是前生结出的果,种出后生的因,都不能决定全过程……永生者的共和国经过几世纪的熏陶,已经取得完美的容忍,甚至蔑视。它知道,在无限的期限里,所有的人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由于过去或未来的善行,所有的人会得到一切应有的善报,由于过去或未来的劣迹,也会得到一切应有的恶报。正如赌博一样,奇数和偶数有趋于平衡的倾向,智与愚、贤与不肖也互相抵消,互相纠正,淳朴的熙德之歌也许是牧歌中的一个形容词或者赫拉克利特一行诗句所要求的抵消①。转瞬即逝的思想从一幅无形的图画得到启发,可以开创一种隐秘的形式或者以它为终极。我知道有些人作恶多端,为的是在未来的世纪中得到好处,或者已经在过去的世纪里得到了好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我们的全部行为都是无可指摘的,但也是无关紧要的。没有道德或精神价值可言。荷马创作了《奥德赛》;有了无限的时期,无限的情况和变化,不创作《奥德赛》是不可能的事。谁都不成其为谁,一个永生的人能成为所有的人。正如科尔纳里奥・阿格里巴②那样,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①牧歌是歌颂大自然,描写宁静悠闲的田园生活的抒情诗,最早使用这种体裁的是古希腊诗人特奥克里托(前310―前250?),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前70―前19)有《牧歌集》、《农事诗》和史诗《埃涅阿斯纪》等诗作。《熙德之歌》是西班牙文学中最古老的英雄史诗,约成于1140年。
  ②阿格里巴(1486―1535),德国哲学家,炼金术士。
  永生者普遍受到因果报应丝毫不爽的世界观的影响。首先,这种世界观使他们失去了怜悯之心。我提到小溪对岸的废弃的采石场;一个人从高处滚到坑底,口干舌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们过了七十年之后才扔下一根绳索。他们对自己的命运也不关心。对他们来说,身体像是一头驯顺的家畜,每个月只要赏赐它几小时睡眠、一点水和一块碎肉就够了。当然、别人是不想把我们沦为苦行僧的。没有比思考更复杂的享受了,因此我们乐此不疲。有时候,某种异乎寻常的刺激把我们带回物质世界。比如说,那天早上雨水唤起的古老的基本的欢乐。那种时刻很少很少;永生者都能达到绝对的平静;我记得我从没有见到一个永生者站立过;一只鸟在他怀里筑了窝。
  根据万事互为补偿的理论,有一条推断理论价值不高,但在10世纪初叶或末叶促使我们分布到世界各地。推断包含在这句话里:有一条赋予人们永生的河;某一地区应该有一条能消除永生的河。河流的数目并不是无限的;永生的旅人走遍世界总有一天能喝遍所有的河水。我们便决定去找那条河。
  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与此相反,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发生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地转瞬即逝。对于永生者来说,没有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荷马和我在丹吉尔城门①分手;我认为我们没有互相道别。

  ①丹吉尔,摩洛哥港口城市。
                  五

  我走遍新的王国和帝国。1066年秋季,我参加了斯坦福桥之役,我记不清自己是在哈罗德还是在那个不幸的哈拉德・哈德拉达的部下,哈罗德就在那一年战死,哈拉德占据了六英尺或者稍多一点的英国土地①。伊斯兰教历7世纪时,我在布拉克城郊端端正正地誊写了水手辛巴德②的七次航行和青铜城市的故事,当时用什么文字写的我已忘记,那些字母也不认识了。在萨马尔坎达一所监狱的院子里,我老是下棋消遣。在比卡尼尔和波希米亚,我干占星的行当。1638年,我到了科洛茨瓦尔,然后又去莱比锡。1714年,我在阿伯了订购了蒲柏翻译的六卷本《伊利亚特》,爱不释手。1729年,我和一位大概姓贾巴蒂斯塔的修辞学教授讨论那部史诗的起源;我觉得他的论点难以驳倒。1921年10月4日,我乘坐的驶往孟买的帕特那号轮船在红海一个港口停泊③。我下了船;想起了悠久岁月前也在红海之滨的早上的情景;当时我是罗马的执政官,热病、巫术和闲散耗损了士兵们。
  ①哈罗德,指英国国王哈罗德二世(1022―1066),于1066年10月14日哈斯丁斯一役败于诺曼底公爵威廉,战死沙场。哈拉德,9至12世纪丹麦、瑞典、挪威几个国王的名字。
  ②水手辛巴德,《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
  ③此处原稿有涂抹;也许是删去了港口的名字。――原编者注
  我在郊外看到一条清澈的河流;出于习惯,我尝了尝河水。爬上陡峭的河岸时,一棵多刺的树划破了我的手背。痛得异乎寻常。我悄悄地看伤口缓缓渗出一滴血,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我又成为普通人了,我重复说,我又和别人一样了。那天晚上,我一觉睡到第二天天明。
  ……一年之后,我重新检查了这些底槁。我发现内容与事实相符,但是前面几章,以及其他几章的某些段落,有点虚假。这也许是由于滥用细节刻画的原因,我从诗人那里学来这种手法,以至把什么都染上虚假的色彩,事实固然有许许多多细节,但是记忆里却不会有……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原因。即使人们认为难以置信,我将写出来。
  我叙说的故事看来不真实,原因在于故事里混杂了两个不同的人的事情。第一章里,骑手想知道底比斯城墙外的河流叫什么名字;弗拉米尼奥・鲁福先前给那个城市加了一个“百柱”的形容词,说河名叫埃及;这些话都不像是出自鲁福,而应出自荷马之口,荷马在《伊利亚特》里明确提到百柱之城底比斯,在《奥德赛》里借普罗特奥和尤利西斯之口总是把尼罗河叫做埃及河。第二章里,罗马人喝永生之河的水时,用希腊文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出自荷马笔下,在著名的船舶名单的结尾处可以找到。随后,在那座叫人眼花缭乱的宫殿里,鲁福谈到“近乎内疚的责怪”;这也是荷马的话,他设计了那个可怕的场景。这些异常现象使我感到不安,另一些属于美学范畴,使我有可能披露真实。最后一章可以看到;那上面说我参加了斯坦福桥战役,我在布拉克誊写了水手辛巴德的航行,我在阿伯丁订购了蒲柏译的英文版《伊利亚特》。此外还有:“我在比卡尼尔和波希米亚干占星的行当。”这些自白一句不假;重要的是把它们突出了。第一句似乎很适合一个军人的身份,可是接着又说明讲故事的人不仅仅关心打仗,而更关心人们的命运。后面的话更奇特了。一个隐秘的基本原因使我不得不把它记载下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它凄楚感人。它出自罗马人弗拉米尼奥・鲁福并不凄楚。出自荷马之口情况就不同了;稀罕的是荷马在13世纪誊写另一个尤利西斯,也就是辛巴德的历险记,经过许多世纪之后,在一个北方王国看到用一种不开化的文字写他的《伊利亚特》。至于那段以比卡尼尔名义说的话,显然是一个渴望卖弄辞藻的文人(正如船舶清单的作者)杜撰的①。
  ①阿根廷作家埃内斯托・萨巴托认为同古董商卡塔菲勒斯讨论《伊利亚特》作者是谁的“贾巴蒂斯塔”是贾巴蒂斯塔・维柯;维柯坚信荷马是象征性人物,和普路托、阿基里斯相同。――原注
  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毫不奇怪,漫长的时间混淆了我一度听到的话和象征那个陪伴了我许多世纪的人的命运的话。我曾是荷马;不久之后,我将像尤利西斯一样,谁也不是;不久之后,我将是众生:因为我将死去。
  1950年后记:前文发表后引起一些评论,其中最奇怪但并非最谦和的是一篇用《圣经》典故题名为“百色衣”的文章(曼彻斯特,1948年),出自内厄姆・科尔多韦罗博士执拗无比之笔。文章有百余页。提到了希腊和下拉丁语系国家的诗文摘编,提到了借用塞内加的片断评价同时代作家的本・琼森,提到亚历山大・罗斯的《维吉尔福音》、乔治・莫尔和艾略特的虚假,最后还提到那篇“伪托古董商约瑟夫・卡塔菲勒斯叙说的故事”。他指出第一章插进了普林尼的话(《自然史》第五章第八节);第二章有托马斯・德・昆西(《著作集》第三卷第四百三十九页);第三章有笛卡特致比埃尔・夏努大使信里的话;第四章有萧伯纳(《回归梅杜塞拉》第五幕)。他根据这些插入,或者剽窃,推论说整篇文章都是伪撰。
  依我看,结论是不能接受的。卡塔菲勒斯写道: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语句,被取代和支离破碎的语句,别人的语句,是时间和世纪留下的可怜的施舍。
                    献给塞西莉亚・因赫涅罗斯

 所罗门说:普天之下并无新
事。正如柏拉图阐述一切知识均为回忆;
所罗门也有一句名言:一切新奇事物只是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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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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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半睁眼睛,看到倾斜的芦苇编的天花板。另一间屋子里传来吉他的弹拨声,仿佛是拙劣透顶的迷宫,音符无休无止地纠缠在一起然后又解开……他点点滴滴地回想起现实,回想起再也不能改变的日常事物。他并不惋惜地瞅着自己大而无用的躯体和裹在腿上的粗羊毛斗篷。窗户栏杆外面延伸着下午的平原;他睡了一觉,但天空仍旧很亮。他伸出左臂摸索,拿到了小床脚旁的青铜铃铛。他摇了一两下;门那边仍旧传来平淡的吉他声。弹奏的是一个黑人,一晚以歌手的身份出现,同另一个外地人比赛对歌。败下后,他仍然常来杂货铺,仿佛在等人似的。他拨弄着吉他消磨时光,可是不再唱了;也许对歌失败使他泄了气。街坊上已经习惯于那个不招惹是非的人。雷卡巴伦是杂货铺老板,他忘不了那次对歌的事;因为第二天他搬动几大捆马黛茶时,身体右侧突然动弹不得,话也不会说了。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伤心;然而倒霉的雷卡巴伦却不自怨自艾,他像以前忍受美洲的严峻和孤寂那样忍受了半身不遂的事实。他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现在他瞅着天空,心想月亮的红晕预示着要下雨了。
  一个带印第安人特征的小孩(也许是他的种)半推开门。雷卡巴伦的眼神问他有没有主顾。小孩心领神会,打手势告诉他没有:那个黑人不算数。躺在床上的人独自待着;他用左手抚弄着铃铛,仿佛在施什么法力。
  夕阳下面的平原有点虚幻,像是梦中所见。地平线上有个黑点起伏波动,越来越大,原来是个骑手,朝杂货铺,或者像是朝杂货铺跑来。雷卡巴伦看到帽子、深色的长斗篷、白花黑马,但是看不清骑手的脸。他终于减慢速度,让马小跑着来近。在一百六七十公尺远的地方拐了弯。雷卡巴伦看不见他了,只听到他说话的声音,他下了马,把马拴在柱子上,稳步走进杂货铺。
  黑人似乎在吉他上寻找什么,没有抬眼,从容不迫地说:
  “先生,我早知道你靠得住会来的。”
  对方却粗声粗气地回答:
  “我知道你也靠得住,黑家伙。我让你等了几天,可是我现在来了。”
  静默了片刻。黑人终于说:
  “我等惯了。我等了七年。”
  对方不慌不忙地解释说:
  “我七年多没有见到我的孩子们。那天我找到他们,我不愿意显得像是整天玩刀子的人。”
  “我能理解,”黑人说。“你离开他们时,他们都好吧。”
  外地人坐在柜台前,快活地笑了。他要了一杯白酒,尝了一口,没有喝光。
  “我给了他们一些好的劝告,”他说。“劝告永远不会是多余的,并且不用花钱。除了别的事情外,我对他们说,人不该互相残杀。”
  黑人拨了一下吉他,然后回答:
  “你做得对。这一来他们不会学我们的样了。”
  “至少不会学我的样,”外地人回道。接着他仿佛是自言自语地补充说:“我的命运要我杀人,如今再一次把刀交到我手里。”
  黑人似乎没有听到,自顾自说:
  “秋天一到,白天越来越短了。”
  “剩下的光线对我足够,”对方说着站了起来。
  他在黑人面前站停,好像有点疲倦:
  “让吉他安静一会,今天等着你的是另一种对歌。”
  两人朝门口走去。黑人出门时喃喃说:
  “这次我对歌也许和上次一样糟。”
  对方认真地回道:
  “上次你并不糟。问题是你急于参加第二次对歌。”
  他们并排走着,离开房屋有一段距离了。平原上到处一样,月光皎洁。他们突然站住,对瞅着,外地人解下马刺。两人都把斗篷卷在前臂上,黑人说:
  “我们交手之前,我有一个要求。希望你在这次格斗中拿出所有的勇气和奸计,正如七年前你杀我弟弟的那次一样。”
  在他们的对话中,马丁・菲耶罗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了仇恨的口气。他像挨了一鞭子似的,在血液里感到了。两人开始恶斗,锋利的刀刃闪电似的划去,在黑人脸上拉了一个口子。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仿佛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地老天荒一直在诉说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看到了结局。一次冲击,黑人后退几步,没有站稳,佯装朝对方脸上剁去,手腕一转却直刺过去,捅进对方肚子。然后又是一下,杂货铺老板没有看清,菲耶罗没有起来。黑人一动不动,似乎守着他痛苦的垂死挣扎。他在草地上擦净那把染血的尖刀,缓缓向房屋走来,没有回头张望。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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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老虎的金黄

  藏藏匿匿
  恰似鸟儿埋进自己的窝里。
  房子重新将我容纳。
  问庭院的围墙包揽过多少日月星辰?
  交叉的小径承载过多少壮丽的晚霞?
  还有那娇美的新月
  曾经把多少温柔洒在路旁的花坛?
  我一次次地面对
  那孟加拉虎的雄姿
  直到傍晚披上金色;
  凝望着它,在铁笼里咆哮往返,
  全然不顾樊篱的禁阻。
  世上还会有别的黄色,
  那是宙斯的金属,
  每隔九夜变化出相同的指环,
  永永远远,循环不绝。
  逝者如斯,
  其他颜色弃我而去,
  惟有朦胧的光明、模糊的黑暗
  和那原始的金黄。
  哦,夕阳;哦,老虎,
  神话、史诗的辉煌。
  哦,可爱的金黄:
  是光线,是毛发,
  我梦想用渴望的手将它抚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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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当子夜的钟把慷慨的时间
  恣意挥霍
  我将比尤利西斯的水手去得更远.
  进入梦的领域――人的记忆
  所不及之处。
  我只从那水下领域带回一些残余,
  但已非我的知解力所能穷尽:
  朴素的植物学的草,
  各色各样的动物,
  与死者的对话,
  远古语言的词,
  有时还有一些恐怖,
  真正是假面的面孔,
  白昼给予的一切都无法与之比拟。
  我是人人,我是无人。我是别人,
  我是他而不自觉,他曾见过
  另一个梦――我的醒。他评判着
  他置身局外而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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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告别

  且慢说出我们的再见。
  且慢变得象阴沉的天使那样冷酷丑恶而可憎。
  且慢吧,我们的嘴唇还在接吻的亲热中活着。
  无情的时间在无益的拥抱上泛滥。
  让我们一起挥霍掉热情,不是为了我们,
  而是为了逐渐靠近的孤独。
  光明推开我们,黑夜急急地来临。
  我们已经到了星光闪烁暗影浓重的篱笆旁边。
  如同一个离开丢失的牧场的人,我离开你的怀抱。
  如同一个离开剑戟之林的人,我离开你的眼泪。
  且慢去过苦恼的生活
  如同其他许多黄昏里的一场梦。
  然后我才赶上而且超越
  黑夜和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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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博尔赫斯

在叙述的花招里昏迷不醒――读博尔赫斯

 作者:张双武


  大概有半个月时间的全部后半夜,我始终与一个叫博尔赫斯的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耳鬓厮磨。这个人的名气实在太大了。他的玄思几乎抵达了人类智思所拓展到的极限,一个双目失明的诗人,竟荷马般地获得了神灵的眷顾。
  我昏厥在他叙述的花招里不能自拔,惟一的念头是想把自己涂鸦过的每片纸每个字立刻销毁,我产生了严重的犯罪感,试图销赃灭迹。和托尔斯泰一样,这个图书馆馆长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永世的遗憾和耻辱。
  我之所以强调他的图书馆馆长身份,是因为走进博尔赫斯的巴别图书馆就是走进了心灵的世界。在这个幽冥的世界里,一面镜子以有限的形式忠实地重复着整个世界的无限性。
  为了解决自己面临的巨大困难,博尔赫斯惟一的办法是“有条不紊地写作”,在写作中超脱。写作取消了人的世俗存在,人变成了可以同无限结合的幽灵。肉体自行消失,而心灵永存。他的郁闷的故事光芒四射,他游走在语言和语言之间,被尊崇为“为作家写作的作家”。博尔赫斯体验到的巨大的幸福和绝望总是同时到来,以致他不无幽默地说:“我的寂寞,由于有了这样美好的希望,竟然变成了快乐。”
  初读博尔赫斯,你总感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作为实体而存在的人,而是一个幽灵。他是一个阅读者,他的一生不断地在图书馆里阅读他人,而在写作的过程中,他又不断地用想象和宗教式的虔诚阅读自己。博尔赫斯的作品实难区分出哪些是诗歌、哪些是小说或者散文DD写作已经成为了他的存在姿态。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猜想……读来仿佛是诉诸理性的篇章就是散文;读来仿佛是诉诸想象的,就会是诗歌。我说不准我的作品是不是诗;我只能说我所召唤的是想象。”我觉得,一切期望以理论分析的方法来解读博尔赫斯的行为都是愚蠢的。
  有一段评论文字这样写道:“博尔赫斯心怀文学之本,完成了对纯粹文学形式的再造。他的作品往往越过了普通读者和作者”,达到了“心灵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我赞同这一说法。
  因为博尔赫斯的作品达到了极高的位置DD“思”,它超越了生活、科学、甚至形而上的哲学。他直接抚摸着语言之外的玫瑰,他已成为书斋写作或智慧写作的典范。
  读一点博尔赫斯吧,他是文学史上极为罕见的一个缺乏可比性的独特作家,这将使他赢得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让他们迷惑,使他们震惊。可以想象,当一双修长的手在浩如烟海的人类精华中随心所欲地索隐钩沉时,会有一束来自天庭的蓝光罩住深思中的头颅。这就是博尔赫斯,一个让我们仰望的人,他是荷马和弥尔顿的兄弟。   1999年,当博尔赫斯百年诞辰时,阿根廷政府特制了铸有其头像的纪念金币及流通硬币百万余枚。如果没有博尔赫斯DDD套用博尔赫斯常说的一句话DDD“这个世界将会贫乏得多”。


痛苦,挫折皆为神之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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