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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瞬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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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hongw 我有点懂你的意思了,非常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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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想起一年前我熬了几个夜晚搞出来的一个思路.在外面重新贴一下,是我自己的版权,应该不涉及LOH的保密制度.呵呵

设计思路:

LOH目前在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1、决策范围不明确,决策机制不够健全。
2、制度建设落后,无“法”可依,决策仅凭个人判断而不是依制度判断。

而解决的方法就是
1、建立制度建立的制度:设立专门制定制度的制度组
2、将日常决策权交还给组长联席会议。
  至于组长联席会议怎样才能高效的使用这一决策权,有多种意见。首先设想的是提升组长联席会议的权力,规范组长联席会议的决策机制来实现,而后设想在规范组长联席会议决策机智的同时通过设立组长联席会议秘书长这一职位来建立一个强力决策核心。
3、有了放权,那监督就是必须的。通过建立兼职、具有普遍代表性的、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督机制来实现。

  有人说,这个设想太宏大、复杂,超前等,其实这个方案初看起来是一种对现有决策制度的重大变革,可如果您先把有关监督组的部分去掉,就会发现,其实这个方案就是在现有制度下,把常务进行分工,一个(制度组组长)去管制度建设,一个(秘书长)来管日常事务。所以关键还是观念的更新。说回来就是让决策权的归属更明确,不过可能现在还是有许多人把决策权就简单的理解成是事务性的决策权(行政权),其实第二十二到二十八条就是为解决事务决策的权力归属问题而设的。所以这个方案并不是只管大的“三权分立”,不管具体事务性决策的归属不明确的问题,而是在这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方案。所以这个总体方案的可执行性是非常高的,跟现有决策制度也是可以实现无缝连接的。并不是许多人理解成的革命式的变化或者破坏了什么原则和传统的变革。
  然后对于设立监督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即使您认为监督组是可有可无的配头的话,那你就当是配头好了,反正不碍事。如果你认为监督是必须的,请注意第三章的具体实施方案。



LOH决策制度---讨论稿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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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于20**年**月**日****时由希望之光全体义工表决通过,即时生效。

  第二条:希望之光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义工会议(或全体义工投票)。

  第三条:希望之光高层战略决策职能由制度组、监督组和组长联席会议分担。分工合作,相互制约。

  第四条:希望之光制度组由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和各专门小组成员组成。主要承担主持制度建设方面的讨论以及制度的起草、修订、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希望之光监督组由根据第三章确定的程序和原则推举产生的监督义工组成。成员完全兼职。主要职责是依照希望之光的宗旨、原则、制度和惯例来独立行使对各决策部门的监督权。

  第六条:希望之光组长联席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相关职能组代表组成。组长联席会议依据希望之光的宗旨、原则、制度和惯例行使独立的最高的事务决策权。实行秘书长负责制,日常事务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独立决策,重大战略性决策及争议较大问题由组长联席会议表决决定。

  第七条:希望之光各职能组全体义工会议(或全组义工投票)享有本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实行组长负责制,日常事务由组长和副组长独立决策,重大组内事务应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章 制度组及全体义工表决

  第八条:任何制度的确立和修订都必须经过全体义工会议(或全体义工投票)表决通过。经全体义工表决通过的[提议]、[制度]和[对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即时成为决议,具有最高的决策效力,任何希望之光公益活动的参与者都必须遵照执行。制度组组长(或得到组长授权的副组长)拥有对制度的内涵和外延的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全体义工表决的机制为:在册义工一人一票。当投票率大于75%时获得简单多数即为表决通过;当投票率小于75%但大于40%时需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方为表决通过;当投票率不足40%时该次表决无效,需重新表决或放弃表决。

  第十条:任何义工在征集到五名以上的支持后即可发起一次全体义工表决,制度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并应给予程序上的支持。

  第十一条:制度组由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和各专门小组成员组成。制度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可为兼职,但不得再同时兼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各职能组组长副组长、监督义工。组长副组长均由全体义工推选产生。专门小组成员由制度组组长(或组长授权副组长)指定,成员兼职,但必须为希望之光义工。

  第十二条: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应承当如下职责:
   1、负责全体义工会议(全体义工投票)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指定成立专门小组并授权其就某些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或承担某个具体制度的修订起草工作。
   3、主持并指导制度的讨论、起草、修订和归档等工作。
   4、负责对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解释。
  
  第十三条: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均由全体义工选举产生,除新义工和机动组义工外所有义工享有被选举权,所有在册义工享有选举权。选举由人力组主持。先在义工论坛发帖进行提名,一周后确定侯选名单。侯选人必须提交正式的参选报告和回答义工询问,确定侯选人一周后开始投票,简单多数当选。

  第十四条: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如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可主动辞职。未能很好履行其职责者,监督组全票通过的裁决和全体义工会议通过的决议可以罢免制度组组长副组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自动离职(1、连续请假超过三个月者。2、申请转入机动组或退出LOH者。3、虽未请假但三个月未参与制度组活动者)。出现制度组组长去职,按顺位暂由副组长或组长联席会议秘书长或人力组组长代行组长职能,人力组应在三天内安排选举。出现制度组副组长去职,人力组应在一周内安排选举。

  第十五条: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可指定一定数目义工组成专门小组,授权其就某些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或承担某个具体制度的修订起草工作。专门小组成员向制度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完成具体任务后自动解散。

第三章 监督组及其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由监督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裁决具有仅次于全体义工表决通过的决议的效力。制度组和组长联席会议及各职能组都必须遵照执行。由监督组半数以上通过的裁决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决策参考。监督活动应该独立进行:监督组不得随意干涉制度组和组长联席会议的正常决策过程,只在出现偏差的情况下用裁决来纠正制度组和组长联席会议的决策;同时组长联席会议和制度组也不得干涉监督组的监督活动。

  第十七条:监督组拥有独立的监督权,其主要职能如下:
   1、监督制度组在具体履行职责时有无违反LOH现有制度、原则、宗旨。并出具报告。
   2、监督组长联席会议的事务决策是否符合LOH现有制度、原则、宗旨。并出具报告。
   3、接受任何义工和特定网友(网友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的申诉并给出裁决。

  第十八条:监督组由七名正式监督和三名候补监督组成。均为兼职,但在任职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及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当某次监督会议中某正式监督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与会时,由主持人按顺位依次召集候补监督与会,补足人数,若所有正式监督和候补监督与会人数仍不足七人,该次监督会议应暂时停开,择日重开。

  第十九条:监督会议前一周由主持人在义工论坛发贴召集,贴内说明该次监督活动的内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与监督的监督义工名单。一周内监督义工可以跟贴向相关人员询问情况,相关人员必须如实认真回复。会议召开时,相关人员也应尽量到场作证,回答监督义工的询问。监督义工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给出自己的判断,主持人整理表决结果,在会议结束后发贴公布。

  第二十条:人力组负责监督组具体事务的义工的职责包括:维持监督组的运作;主持监督会议的召开;主持正式监督和候补监督的产生;整理每次监督的预案和监督表决结果;负责与各监督义工保持沟通和协调。

  第二十一条:监督组成员由人力组专门负责监督组事务的义工从符合条件的义工中随机抽取组成。每届任期三个月,可连选连任。每次换届时:负责监督组事务的义工在义工论坛发贴或通过其他方式征集初步侯选名单。具体入选条件有:1、LOH义工。2、本人愿意参与监督组活动。3、未来三个月内能够正常上网。4、制度组组长副组长、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和负责义工本人不得入选。然后随机从侯选名单中抽取七名正式监督和三名候补监督,其中上届监督义工优先入选,但不得连续超过三次。

第四章 组长联席会议及事务决策

  第二十二条:组长联席会议独立享有最高的事务决策权。除全体义工表决通过或监督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决议或裁决外,组长联席会议有最终的事务决策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三条:组长联席会议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召集主持,可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职能组出一名代表(各组组长或组长授权的副组长)组成,特殊情况下可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召集扩大会议(各职能组组长副组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参加)。

  第二十四条:日常决策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在与各职能组协商后独立做出。难决问题可提交组长联席会议表决,简单多数通过。重大难决问题可通过召开扩大会议来表决,2/3多数通过。组长联席会议表决结果具有比秘书长个人决策更高的效力。扩大会议的表决结果具有比组长联席会议表决结果更高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秘书长(副秘书长)职责如下:
   1、作为LOH的总体形象代表,对外代表LOH。
   2、对各种日常事务进行最终决策。
   3、协调指导各职能组工作。
   4、定期向制度组(全体义工)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5、充当总协调人,负责协调义工、网友间产生的矛盾和沟通不畅等问题。
   6、其他未有明确分工的属于loh总体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秘书长由全体义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从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可连选连任。换届选举每年的十一月举行,由人力组主持。除新义工和机动组义工外所有义工享有被选举权,所有在册义工享有选举权。先在义工论坛发帖进行提名,一周后确定侯选名单。侯选人必须提交正式的参选报告和回答义工询问,确定侯选人一周后开始投票,简单多数当选。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可为一到两名,全体义工表决确认(简单多数通过)。秘书长副秘书长都不得再兼任制度组组长副组长、各职能组组长副组长和监督义工。

  第二十七条:秘书长副秘书长如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可主动辞职。未能很好履行其职责者,监督组全票通过的裁决和全体义工会议通过的决议可以罢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自动离职(1、连续请假超过三个月者。2、申请转入机动组或退出LOH者。3、虽未请假但三个月未参与组长联席会议活动者)。出现秘书长中途去职,由副秘书长代行秘书长职能,直到届满。如果秘书长副秘书长都在届满前去职,按顺位由制度组组长或制度组副组长或人力组组长暂时代行秘书长职能,人力组应在三天内安排补选。

  第二十八条:组长联席会议不得无故干涉各职能组的具体事务。只有涉及到跨组的事务和重大的战略决策问题才应介入。组长由各组成员自由提名,各组成员和组长联席会议成员一人一票投票选举产生,简单多数胜出。副组长由组长主持在各组内部推选产生。


附一:LOH决策层次图:

最高:   全体义工会议(或全体义工投票)
            |
      ――――――――――――――――――――――――
     |           |            |
高层: 组长联席会议      制度组          监督组
  (秘书长和各组代表)  (组长及专门小组成员)   (监督义工)
     |
     |
     |      
中层:各组组长副组长(各组全体义工会议)


附二:决策分权具体示例

如:吸收新义工问题:

  各职能组组长(副组长):首先人力组根据现有制度初步审查申请者是否具备基本条件。然后具体接收的职能组可视工作需要自主决策是否吸收某人为新义工。

  组长联席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协调组间关系并给出决策(比如有两个组同时想吸收该网友,比如接收组与人力组意见相左)。特殊情况决策(比如上次碰到的是够可以接受在职军人的申请等)。重大事务决策(比如暂时停止接受新义工申请等)。

  制度组:负责起草并主持对有关吸收新义工的制度修订的讨论和表决(比如:是否要增加婉拒现役军人申请的条款,申请新义工必须要在论坛注册的日期的条款是否要修改等等)。

  监督组:监督在引进新义工的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制度的地方(比如有个将招收的朋友不符合要在论坛注册一个月以上的规定等)。并且如果有义工就某具体问题提出申诉(比如对组长联席会议做出不应该引进现役军人的决策的申诉),监督组将受理并给出裁决。另外,监督组还将监督常务在进行制度修订的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情况(比如,统计票数是否正确、参与投票的义工人数是否超过了50%等等)。当然,监督并不是说随时干涉常务和组长们的决策,而是独立的进行,只在出现偏差的情况下用裁决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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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实在觉得讨论什么平靖问题比较无聊.

关于没有资料可以发布的问题,觉得还是先去把最近的一些逆向资料审核了再来说吧.
高中组还有十几二十个孩子在处理中.加上目前调查组目前已经有的逆向大约40个孩子,还有一些重新发布的孩子.我想应该够审核,外联,发布一阵子了吧.呵呵

还有汇款通知总是落后于学费收取时间?暑假调查的孩子却必须拖到10月已经开学了还没有审核?感觉大家还是都应该努力一点,客观并积极一点做实际一点的事情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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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有点不明白o《LOH决策制度》既然是老大一年前熬了几个夜晚写出来的一个设想o为何今日才再见光日o该不会幕后又有太多议而不决的帮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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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还有汇款通知总是落后于学费收取时间?暑假调查的孩子却必须拖到10月已经开学了还没有审核?感觉大家还是都应该努力一点,客观并积极一点做实际一点的事情吧,呵呵


实际的事情大家一直在做o只不过效益慢了点而已o
实际上大家一直都在努力o只不过对自己失误的关注少了点而已r       
再牢骚一句o好象上次汪海洲“调查了一年才发布”的失误一直没有相关职能组公开地说明失误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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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看了楼上及楼上的帖子才知道loh出现了这么多问题。

loh能不能就个案进行分析?计算一个孩子从调查到发布在各个流程里花了多少时间?在哪个流程里时间偏长了?如果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在某个环节花的时间偏长了,该环节就是瓶颈。

光讨论是没结果的,要想找到问题,必须得对loh出现的问题,对loh的流程做详细的分析。尤其是改正缺点,一定能有效的完善loh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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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既然连性质都搞不清楚,又何来管理呢?这个管理是管理什么?



资助人与LOH的权利关系并非是服务与被服务者的关系,如果真是这样的关系到好办了,但是直到现在LOH连公开表示自己仅仅是“资助人与受助人之见的桥梁”的关系都没有明确下来,那这个权利关系就更不要说了


t2000一直想要理清资助人与loh的关系,同时希望loh内部就loh性质给出明确界定。
而在我看,讨论loh管理问题时引入“资助人与loh的关系”这个命题并不明智,资助人更本就没有参与到loh管理过程中来。
至于loh性质,我觉得谁说什么都没有用处,她现在就是这样一个形态。而loh对不对外界表态自己的工作性质与他的实际工作关系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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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loh的目标是什么――由“为什么发布认捐的数量这么

首先感谢大姐的理解!! (-002-)


第二,对无锚大哥的工作表示佩服。

不过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组长联席会议作为权利机构很可能对组内自治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对组长的工作量有巨大要求,建议在组长联席会议基础上把权力执行权授予独立机构,该机构对组长联席会议负责。同时建议该机构负责人不由组长担任,以确保权利的对立。

另外,应该建立对权力机构不信任案机制,旨在处理当一定数量(半数以上)对权力机构不信任时的应急机制。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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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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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则来。而且loh尽量去提供最准确可靠的资料,以赢得孩子和资助人的信任


其他的,有些适合做事的人谈,有些时候旁观的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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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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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h能不能就个案进行分析?计算一个孩子从调查到发布在各个流程里花了多少时间?在哪个流程里时间偏长了?如果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在某个环节花的时间偏长了,该环节就是瓶颈。

同意同意,先从技术性问题开始解决吧。(看起来问题还真是多)

顺便问一下,无锚到底是GG还是JJ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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