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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涯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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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既然糊仙说到有30多个人联系不上,那么看来并不是一天两天才出现的问题了,那么既然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为什么就是见不到有相应的措施和规定呢?是不是要准备等到有300个联系不上的人的时候,然后招募多600个义工来处理这些问题?结果在没招募到600个义工之前就可以大喊应付不来,种种问题都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
我看到过不少义工经常在论坛里求爷爷告奶奶的要网友回复信件,今天捅出来,整个论坛组20多个人就是专门为这30多了不回信的人服务的,荒天下之大谬,为什么就不能想个补救的方法也更有效的提醒方法呢?是不是说万一这30多个人全回信了论坛组就没活干了,可以解甲了?精力真多哦
1.制订一个规定,必须让认捐者在认捐前都知道,他们在连续收到三次信件并在一定时间内不回复的,就视为停止捐助该名儿童,并及时将该儿童资料再次发布寻求新的捐助者
2.捐助者如果不能确定是否会长时间频繁使用一个信箱的时候,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种联系方法
3.认捐当天,所有论坛组确定的合格认捐者,先发一封信箱确认信,不包含任何孩子资料,在2天内回复该信,确认信箱无误,立即把孩子资料送出,才算真正完成认捐程序,超过2天不回复的,该孩子重新认捐
我不知道在希望之光里制订这样的规定有多大的难度,和不知道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至少有问题出现,也应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但很遗憾的是,这样的措施并没有及时出台,而是任由漏子越来越大,有人踩上门了再叫苦连天,我并不是在否定你们的劳动,而是应该有有限的力量花在合理的地方,再做得怎样累就算趴下了,什么事情都没做出来,这叫瞎忙,是不是很欣赏中国古代的赞扬方式?糊仙同志是没有功劳都有苦劳啊,切~~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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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t2000, 希望之光是一个松散的网络组织呀!lt;pgt;太松散了真的不好!  lt;pgt;再次重复我的苦谏:  lt;pgt;希望之光要有个核心团体,这个核心团体不能是“义务”的,反而必须要勇于承担“责任”!
希望之光需要有力的制度和领导!
需要发动群众,吸取有益建议!
需要承担重要的组织管理工作,而让t2000和我这样的许多普通人做些费气力的笨活,但前提是要建立合理的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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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霍霍~~~~~小t真的不错哦!!可惜尽是马后炮,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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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我从来不会去干笨活的,人类之所以出现文明就是因为学会了使用工具和懂得制订制度,象糊仙那样塞30个人来给我就以为可以堵住我嘴巴那就错了,我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再发一次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由于我们已经尝试使用你留下的联系方式多次与你联系,但仍然没有结果,为了不至于耽误更多更迫切的工作,我们只好认为你已经放弃了对该儿童的捐助,并会将这名儿童的资料重新放出让新的认捐者认捐,在此之后,我们希望你停止对该儿童再寄出任何款项,以免出现重复捐助的情况,如你对我们这个决定有异议,请在2003年2月20日前通过任何可以联系到我们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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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另外一部分调查报告如河南新县、罗山、栾川,四川汶川,湖南双牌等地的,可能都在9月份丢失了,实属遗憾。
lt;pgt;先找找调查报告,放到网页上吧。
本以为我这儿会有留存,可是翻了一下没找到,可能是上次电脑故障重装系统的时候丢掉了。可以与有关的调查义工联系一下,或者到当时做宣传而可能有转贴的各个网站上找一下,或许可能找到。
不好意思,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光说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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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不错,我只会马后炮,也只能马后炮,为什么?  制度公告 版是什么时候才开放的?提出开放的要求我们提了多长时间了?增加透明度,我从一来这里就已经在喊了,有吗?一说出问题,永远就那么一句话,“请T2000同志先去看看我们的主页,对希望之光多些了解”,呵~~臭大了,现在原来这个主页都已经是荒废多时了,我再怎么了解也只能了解多时之前的希望之光了,那还能不马后炮吗?得,你把希望之光将来的东西拿出来给我看,我就马前炮给你看
说到现在可能还有人会说,你对希望之光不了解,不了解就不要老是踩人,可是义工们是否有想过,你们对希望之光又有多了解呢?你们的了解是你们站在希望之光里面的了解,我们的了解是站在希望之光外面的了解,怎么说?角度不同,一当上义工了,感觉就不一样了,因为头上多了个头衔,感觉就是希望之光的主人了,这个主人却不是主人翁的主人哦,而是守着一栋房子死活不让人进去看看的那种,象什么呢?感觉就象一个柱着拐杖坐在祖屋门前赶着流浪狗的大侠,见到有人走近了,吆喝一声,你先好好看看咱这房子建得多壮观结实,先好好了解一下这房子的历史,好好看看这砖头上留下的血迹,碰的一声关上门,门上就写着外人与流浪狗不得入内
房子外面建得再结实再壮观,再怎么多文人诗客留下墨宝,里面九不搭八的,三天找不到厕所,吃饭找不到灶子,还给人讽刺了,你先多走走,多了解一下道路,咱这是祖上留下的功业,实在憋不住了就自己那个塑料袋装着,再花三天时间去找垃圾桶,什么话嘛?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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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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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20002003/02/20 05:25pm 发表的内容:
 ...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再发一次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由于我们已经尝试使用你留下的联系方式多次与你联系,但仍然没有结果,为了不至于耽误更多更迫切的工作,我们只好认为你已经放弃了对该儿童的捐助,并会将这名儿童的资料重新放出让新的认捐者认捐,在此之后,我们希望你停止对该儿童再寄出任何款项,以免出现重复捐助的情况,如你对我们这个决定有异议,请在2003年2月20日前通过任何可以联系到我们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再多想想,是否能找到更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依然存在重复认捐的可能性――该资助人未收到此信而继续汇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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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下面引用由老糊涂2003/02/20 06:04pm 发表的内容:
再多想想,是否能找到更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依然存在重复认捐的可能性――该资助人未收到此信而继续汇款资助。
你就能保证你从团委市委希望工程学校那里得到的资料他们就不会提供给别人吗?你们是不是和孩子签了合同以后就只能希望之光才能发布你的信息?不会吧?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以前的捐助者只是在做捐助的工作,而不是因为希望之光才捐助呢?那么经过调查,这个孩子已经有人捐助的话,按照希望之光的程序是怎样的?就按这个程序去办不就是了,你是宁愿这个孩子多拿到一份捐助还是冒个得不到任何捐助而失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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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希望之光的重大隐患

与多个资助人失去联系的原因,除了资助人邮箱失效(1-8批都只要求资助人留邮箱),资助人撇开希望之光和孩子直接联系等原因外,确实当初这方面设想欠周全,没想到其中存在隐患。希望之光第1批初次汇款时间是2001年9月,第4批初次汇款时间是2002年3月,1-4批(含第4批)原来是以学年学费汇款的,从第5批起才改为以学期汇款,而第5批初次汇款时间是2002年6月。发现资助人联系可能出问题是在第2次汇款时,也就是2002年末,于是就赶紧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就出现了[资助回访],第9批认捐时也增加了要求资助人提供其他联系方式,“f.我愿意提供手机,电话和邮政地址(该项为可选项,相关内容可通过邮件,短消息等方式发送)”,并在认捐后再邮件确认,然后才是汇款通知。最近第9批的认捐-资助程序就是这样的,还有什么好的联系方式,大家也提议一下。lt;pgt;“制度公告版是什么时候才开放的?”
――“制度公告版”就是以前的“义工信息库”,2002年8月末我初到希望之光时就已经是开放的了,翻看过很多次。改名和移动位置是前几天的事。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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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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