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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常务理事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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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浪费这么多口水扯来扯去,就是一个午餐项目做还是不做的问题。目前的操作一定是违法的,无需辩论。不违法的唯一途径是把钱募集到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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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需要举例子太容易了
梁树新是一名草根人士,他与3个草根公益组织发起了帮助西部山区贫困学生吃午餐的活动。网民通过支付宝捐出的爱心,全部汇聚到了梁树新的私人账号上。他非常清楚,自己没有一只有公募资格的基金,这次为帮助西部山区贫困学生吃午餐的活动,也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报批。这就意味着,善款一旦出现任何问题,梁树新必须第一个站出来负责,最可能的责任,就是“涉嫌非法集资”,最严重的后果是蹲监狱。为了最大限度地监督账目,梁树新每天都会在网上公布善款数额,个人账户的验证码由多个公益人分别掌握。但梁树新希望,寻找一个合适的途径,用合乎法律的手段为贫困学生做好事,这也能让慈善行动长期进行下去
目前法律不管不等于就是合法,没有明确是合法的事情就是违法,现在不出问题不等于一辈子不出问题,一旦出现问题,第一个出来负责的就是中西医,因为在法律上,所以钱款是进入她的账户,又从她的账户支出去,就如再出现食物中毒这样的事件,谁可以保证中西医不会被抓起来判刑?中西医或者碍于面子或者出于爱心或者有其他什么理由揽下了这个活,但是你们就那么自私的直接把她推到悬崖边上吗?她有自己的前途,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小孩需要照顾,请问谁能为这些负责?
为什么不经手钱财是LOH的一个原则?明显LOH也是想保护自己,可是为什么却把这种责任推给一个已经不是义工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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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需要举例子太容易了
[quote:x2qy5cig]梁树新是一名草根人士,他与3个草根公益组织发起了帮助西部山区贫困学生吃午餐的活动。网民通过支付宝捐出的爱心,全部汇聚到了梁树新的私人账号上。他非常清楚,自己没有一只有公募资格的基金,这次为帮助西部山区贫困学生吃午餐的活动,也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报批。这就意味着,善款一旦出现任何问题,梁树新必须第一个站出来负责,最可能的责任,就是“涉嫌非法集资”,最严重的后果是蹲监狱。为了最大限度地监督账目,梁树新每天都会在网上公布善款数额,个人账户的验证码由多个公益人分别掌握。但梁树新希望,寻找一个合适的途径,用合乎法律的手段为贫困学生做好事,这也能让慈善行动长期进行下去
目前法律不管不等于就是合法,没有明确是合法的事情就是违法,现在不出问题不等于一辈子不出问题,一旦出现问题,第一个出来负责的就是中西医,因为在法律上,所以钱款是进入她的账户,又从她的账户支出去,就如再出现食物中毒这样的事件,谁可以保证中西医不会被抓起来判刑?中西医或者碍于面子或者出于爱心或者有其他什么理由揽下了这个活,但是你们就那么自私的直接把她推到悬崖边上吗?她有自己的前途,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小孩需要照顾,请问谁能为这些负责?
为什么不经手钱财是LOH的一个原则?明显LOH也是想保护自己,可是为什么却把这种责任推给一个已经不是义工的人呢?[/quote:x2qy5cig]

我不知道楼上关于LOH不经手资助款是因为要保护自己这种观念是从哪里来的?LOH哪个义工亲口告诉过您嘛?如果LOH是因为规避法律风险把账户交给前义工保管,把风险转嫁给别人 那也太无耻了 这种地方我是呆不下去的。

您举的那个例子 也只表示一个人的猜测。我希望得到的例子是关于非法集资的具体案例 以及关于前面您所说的 食品安全事故 需要捐款人付法律责任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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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当然 中国法律体系好象不是英美那样的判例法的 以前的判例不代表以后的判例
如果有具体的成文法律条文当然就更好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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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我想你们主次搞错了,是你们需要去找不需要中西医负责的例子,不是我去找需要她负责的例子,要么,就提供一旦出问题以后怎样负责的方案吧,例如,谁出资去请律师,谁负责一旦无法解脱法律责任以后,应该给中西医多少数额的赔偿,怎样赔偿,这样会不会更实际些?
说了这么多,我觉得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现在的午餐项目的安全性根本无法监管,LOH也没这个能力去保证不出问题,因此LOH就需要制定一个backup的方案,在既没有安全保障能力,也没有完善的backup方案的前提下,就自己去承担责任,找这个所谓的第三方去承担责任是不负责的,是自私的,简单的例子,如果这次食物中毒的学生家长提出索赔的时候,谁去赔,怎么赔,赔多少?
LOH的三原则包括不经手钱款就是为了自我保护,有不清楚的请自己去搜索早期关于三原则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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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目前NGO这种不尴不尬的生存状态下,很多事情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决策。包括这个“变相”转手资助款,扯远点还有调查安全问题,网站注册人的责权问题......权重不同,决策结果也就不一样。所以对主帖协议内容乃至午餐项目运行方案有异议,很正常,欢迎大家提出,跟帖或单独开帖讨论都可以,以供今后决策时的参考。

已与第三方沟通,表示对目前协议内容无异议。因此,到目前为止,午餐项目组与理事会均无修改协议的意向。

如果有义工确实想在本次募捐之前急刹车的话,请走最新修订通过的《希望之光决策机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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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感谢糊涂提出的意见建议。
刚才理事会沟通了下,并征求了协议起草人直言无忌和资助款管理人中西医的意见,做了个初步结论

第二条意见:
[quote=quot;老糊涂quot;:b8queepv][quote:b8queepv]3-4 特别约定:乙方办理与指定帐户相关联的银行卡,作为应急备用。使用方式由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并补充在协议(补充约定:乙方的账户应该是银行卡,才能开通网银。他自己使用网银划款,银行卡交给loh指定义工,以防出现乙方没有条件划拨资助款的特殊情况时,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作。银行卡和密码分别由两名LOH义工各自掌握,LOH理事会判断确实需要时,通知两名义工同时到银行或柜员机上操作。作为预备手段,以防万一。)
此条款约定loh义工可以经手资助款,与loh声明不符,且超越理事会的权限范围。

理事会无权约定需经全体义工批准的事项。[/quote:b8queepv]

这个确实与LOH现行制度违背。考虑到极个别的突发情况,不能完全去掉,因此将协议改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经希望之光全体义工大会批准,通知两名义工同时到银行或柜员机上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如资金管理人外地出差这样的事 不再作为紧急情况。(承包后,我们只是每月和承包方结算上月的费用,推后几天不会影响孩子们吃饭)
[/quote:b8queepv]



目前NGO这种不尴不尬的生存状态下,很多事情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决策。包括这个“变相”转手资助款,扯远点还有调查安全问题,网站注册人的责权问题......权重不同,决策结果也就不一样。所以对主帖协议内容乃至午餐项目运行方案有异议,很正常,欢迎大家提出,跟帖或单独开帖讨论都可以,以供今后决策时的参考。

已与第三方沟通,表示对目前协议内容无异议。因此,到目前为止,午餐项目组与理事会均无修改协议的意向。

如果有义工确实想在本次募捐之前急刹车的话,请走最新修订通过的《希望之光决策机制》程序。


你们真的很有意思~~~
真的是:只要为的结果是“好”的,不用管过程是多么的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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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呃 不用这么大字吧 眼睛还没花呢

前面常务理事ID的回帖 是正式回复,代表理事会三人意见  对第二条建议(取钱经全体义工大会的许可)的修改意见也得到了中西医以及协议起草者直言的认可。

刚才跟熊姐确认了下 她那条回复 指的是后面大家讨论的 关于协议法律逻辑那一部分。

大家在后面也花了很多时间讨论 她只是给出理事会对于第一条的最终的结论。

如果对该条持有不同意见 请按流程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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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基本不登陆论坛了,但是最近两次登陆论坛,看到的却不是我想看到的。

1、先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根据loh的这个公告,我已经于6月8日“被”终止第三方资格(虽然我主动要求辞去第三方,但是似乎时限并非在6月未完时吧?),目前事件已经到2011年6月23日,根据既往对第三方账户的“管理过程”,本人未被资助人、被资助人以及loh义工团队及个人提出异议,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因此希望可以取消公告中本人真名(个人认为这个真名不对公告的严肃性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2、6月份某一天,我曾经与卿青进行过沟通,沟通的缘由是兄弟部门的免费午餐项目出现了小的纰漏,loh因此暂时中止了午餐项目,基于第三方可能在出现问题后可能会承担部分或者大部分法律责任,因此我认为如果出现类似情况,loh有义务第一时间以任何方式通知第三方,而在本人已经极少登陆论坛的情况下,无任何义工通知本人;最终因本人通过其余途径获知贵州纳雍免费午餐项目出现问题产生担心的情况下登陆loh论坛求证,才看到关于此事的报道及处理方式。当然,就此时,我已经与卿青进行沟通,尽管我对理由并不满意,但基于友好的个人关系已经曾经服务于loh的关系,未再就此事进行任何质询。

3、我觉得这一条是今天的重点。我发贴辞去第三方时的具体内容如下“sorry,因某些原因,不能在新学期继续作为loh的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请loh提前寻找第三方。目前账户的明细幽人应该清楚,5月份的资金目前是够的,6月份资金如果需要继续募捐,仍然可以通过现在这个账户。本学期午餐款汇完后,如果卡内余额大于10元,请loh安排新账户接收余额;如果低于10元,则表示所有捐款已经支付完毕(开户时卡内有10元自付资金)。”,也就是说,当时我是承诺继续担任第三方转款任务至2011年春季学期结束,也就是说如果loh本学期未正式通知我转交所有余款并正式终止第三方资格的情况下,我仍然是loh认可的第三方。2011年6月17日接幽人短信需要转款12600元到杨相英账户,说明了此点(注:12600元已于今天晚上彻底转完)。但是,此公告表明,在2011年6月8日loh已与医生签订了新的第三方协议,也就是说从2011年6月8日起,本人的第三方资格已经被终止。从6月8日至今14天已经过去,没有任何loh义工正式通知我此点,也没有任何loh义工正式通知我转交余款。其间,收到过困猪的短信,内容仅为何时将银行卡交付给我,我的答复是将来通过网银将余款转交后,我会注销账户,不再需要银行卡的,因此没有必要取回。
作为一个成熟的团队,同时很多义工作为现实生活中的成功人士,应该会也应该要考虑到这一点:当第三方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后,loh是否有义务主动与第三方交流,提供各种信息?每个人或许有自己的处理问题的方式,但终归有一点是共同的:方便他人,方便自己。
担任第三方几个月来,最大的感触就是签订协议之初,双方沟通比较完善,包括loh与校方的合同签订过程。但一旦正式实施之后,除了要求汇款外,就没有loh义工主动与第三方沟通了。实际上,作为第三方,主要任务是汇款,但是在此有个前提,就是对被资助方的款项用途进行审核,查漏(这些我基于相信loh义工及爱心纳雍的能力,未行为,是我的过错),但第三方不需要保证上网,也不需要保证主动去loh论坛看资料,而由loh负责该项目的义工将财务信息及受助方信息及时提供给第三方才是必须的(这个我从来没享受过)。
很惭愧,无论是从过程来看,还是从过程后来看,我既是主动也是被作为一个傀儡来担当第三方的,唯一的作用就是汇款。而我希望医生作为后续的第三方,能够在无法保证上论坛的基础上,仍然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以避免任何一方可能出现的失误,同时可以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也希望loh能够比以前更尊重第三方及第三方的工作。

截止到2011年6月23日凌晨0:40分,loh第三方账户(贵州纳雍午餐项目专用账户)余额5581.95(这一点,请loh账户追踪查询人员进行审核公布),本人将另捐款430元(loh曾经使用的旧服务器仍然在我处未处理,本款项暂时作为个人对此旧服务器的补偿款,同时承诺,如果loh能够通过任何途径出售或者转赠此服务器或者loh任何义工从我处取走该服务器,我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乐意代替loh转交,同时不收回此次430元捐款,此情况下loh可将此款项作为未来服务器托管费捐款使用;同时声明,如果至2012年1月1日前,loh仍未以任何方式处理此服务器,则代表我全部取得此旧服务器的所有权,在此之后,不接受loh任何义工代表loh方对该服务器整体及零部件的所有权的要求)。

由于截至到6月份的资助款已经转账完毕,同时我已经主动获悉被终止第三方资格,因此,作为银行卡及银行账户的实际拥有人,我授权loh及其义工以下行为:

对于账户原有余额5581.95元及我个人捐赠430元共计6011.95元,loh义工可持签订合同后我交给loh的农行银行卡去银行通过此卡对应的账户取现或者转账6000元整或者在银行允许情况下取现或者转账最大限额(可大于6000元并小于等于6011元)。



另外,希望loh义工取现后者转账完成后,及时通知本人,以便我挂失销户,谢谢配合。



最后,就新合同提一点建议:

如果loh尚未改变声明,请将银行卡留给第三方;对于loh,对账户的权限,应该仅限于通过网银查询(这一点,不拥有卡照样实现),同时,我个人认为,午餐项目中任何可能的特殊情况,第三方都会有办法及时转账汇款,而不需要loh义工破坏经手钱财的声明去进行操作;而如果是出于监督第三方的目的,这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的。第三方作为一个自然人和现实人的存在,在捐款资金上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由资助人提起诉讼。

增加编辑部分:
由于系统问题,暂时未转账成功,明日继续转账,如果在销户之前我承诺的款项未到位,将会在之后转账到新的第三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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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雍免费午餐项目资助款委托管理人更换及账户变更公告

请理事会诸位认真看看laotie的这个帖子。

希望loh可以真正做到尊重第三方。在要求第三方拨款前,先提交月度报告,并预留时间,以解答第三方对报告提出的咨询和质疑。

公开、透明,还要加上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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